私存涉密資料的“老虎”受審:非法索取、收受財物超1.2億

長城網 2024-04-24 21:30:51

4月24日消息,當天,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受賄、違法發放貸款一案。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劉連舸利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億余元。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劉連舸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明知相關企業不符合發放貸款條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推動向相關單位發放貸款共計人民幣33.2億余元,造成本金損失人民幣1.9億余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劉連舸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連舸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連舸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3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劉連舸被查。彼時,他剛剛被免去中國銀行黨委書記、辭去中國銀行董事長職務。

簡曆顯示,劉連舸出生于1961年5月,吉林永吉人,金融領域科班出身,曾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多年,擔任過中國進出口銀行行長,中國銀行行長、黨委副書記,中國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被查半年後,劉連舸被開除黨籍。通報稱——

劉連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棄守金融風險防控職責,大肆違規插手信貸項目,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金融風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所在單位政治生態,私自攜帶違禁書刊入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出入私人會所、接受滑雪和旅遊安排,長期借用管理對象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徇私錄用調整提拔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

違規幹預資金借貸,私自留存涉密資料;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親屬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擅權妄爲,“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來源:政知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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