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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執行的案號爲(2023)閩05執1350號執行案件,王天保、曾國權共同承擔70萬元。因王天保、曾國權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依申請執行人申請,公告查找被執行人王天保、曾國權的執行線索。凡提供被執行人王天保、曾國權可供執行的財産線索,並使人民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標的10%給予獎勵。
被執行人:王天保
身份證號:359002196301****7X
戶籍地:福建省石獅市永甯鎮西岑北區162號
執行案號:(2023)閩05執1350號
執行標的:70萬元
懸賞期限: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被執行人:曾國權
身份證號:359002198103****13
戶籍地:福建省石獅市祥芝鎮芝山西路18號
執行案號:(2023)閩05執1350號
執行標的:70萬元
懸賞期限: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特別說明:
1.凡提供被執行人王天保、曾國權可供執行的財産線索,並使人民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執行到位標的10%給予獎勵。被執行人已被發現但未處分的財産不屬于懸賞範圍。
2.本院鄭重承諾,將嚴格爲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0595—22139565 吳法官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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