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貴州省教育廳連發兩條提示

知知貴陽 2024-04-30 22:10:51

“五一”假期將至,爲保障孩子們度過一個愉快充實、平安祥和的假期,省教育廳連發兩條提示,一起來看——

“五一”假期關于校外培訓

致廣大學生及家長的溫馨提示

尊敬的廣大學生及家長:

在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我省“雙減”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謝,並致以崇高的敬意!“五一”假期將至,爲保障孩子們度過一個愉快充實、平安祥和的假期,我們誠懇地向廣大家長朋友作如下溫馨提示:

一、精准把握“雙減”政策內涵。“雙減”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立足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戰略全局,著眼于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做出的重大決策。我們真誠希望廣大家長共同理解、執行好“雙減”政策,遵循教育規律和孩子成長規律,從孩子長遠發展的角度,促進孩子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合理安排假期學習生活。假期是學生調整學習狀態的黃金時間,也是家長與孩子深入交流、拉近親子關系的寶貴機會。我們真誠希望家長進一步樹立科學的人才觀,遵循教育規律和孩子成長規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訓,不盲從、不攀比、不跟風,科學合理安排孩子“五一”假期生活,加強孩子體育鍛煉,保證孩子充足的休息時間、睡眠時間,切實減輕孩子過重的學業負擔。

三、自覺抵制違法違規培訓。義務教育“雙減”政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均禁止利用節假日以各種名義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我們真誠希望家長高度警惕,拒絕各類學科類校外培訓,自覺抵制以托管、研學以及“一對一”“高端家政”“衆籌私教”等名義開展的非法培訓或者在科技、體育、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中開展學科類培訓的違規行爲,更不要提前進行暑假學科類培訓報名。

四、理性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校外培訓並非孩子成長的必由路徑,參加校外培訓因人因需而異,切忌過度焦慮、盲目攀比。在選擇機構時,第一時間主動查看機構是否具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並持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是否可以通過國家平台(全稱: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查詢到機構信息,切勿選擇安全、師資等方面缺乏保障的無證機構。

五、自覺維護個人消費權益。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繳費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超過5000元的預收費用,繳費後索取正規發票,簽訂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年修訂版),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繳費發票、支付截圖、電子合同的完整截圖等票據資料。如您遇到糾紛,首先與機構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請聯系相關部門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六、切實加強安全意識教育。我們真誠呼籲家長履行監護人職責,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向孩子開展安全風險提示,防範人身安全事故,確保孩子的人身財産安全。尤其是進入汛期,家長務必要增強孩子防汛防災意識,提前做好防範、防災避險,經常教育孩子注意安全,如路上有漫水的地方決不強行淌過,並教育學生不到池塘、低窪地帶等可能發生洪水及地質災害地區遊玩,防止事故發生。

七、齊心協力做好社會監督。隨著治理力度的加大,這些違法違規培訓影響了政策實施,造成不良影響。“雙減”工作,需要您的積極參與,我們真誠歡迎廣大家長進行監督,如發現學校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利用居民住宅開展各類培訓、無證無照開展培訓、進行虛假廣告宣傳等違規行爲,請您積極舉報監督,我們將迅速核查,積極處置。

家長朋友,讓我們共同攜手營造健康、平安、快樂的學習環境,共建和諧教育生態環境,進一步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共同促進孩子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再次感謝您對我省教育事業的理解、支持與配合,預祝全體學生假期愉快,祝願您及家人順遂安康!

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4年4月30日

全省校外教育

培訓機構規範培訓的五條提示

全省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

“雙減”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重要舉措。“五一”假期將至,爲繼續鞏固我省“雙減”工作成果,切實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維護廣大學生和家長切身權益,防範各種違規培訓,給孩子們營造一個平安、祥和、快樂的假期生活,特向全省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作出以下提示:

一、不得違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義務教育“雙減”政策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都屬于違法違規行爲。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上門服務、衆籌私教、素質拓展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二、依法取得校外培訓資質並接受監督。必須經審批機關審批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並登記獲得《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後,方可開展培訓。機構在籌設期內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請辦證爲由招攬學員。校外培訓機構須全部納入全國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網址:https://xwpx.eduyun.cn/)管理,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統一接受國家監管。

三、依法依規開展校外培訓。《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請各機構認真對照學習,依法依規開展培訓。對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的機構,各級教育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相關規定責令停止招收學員、吊銷辦學許可證。

四、嚴格規範收取培訓費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嚴禁提前確認收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應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年修訂版),並據實開具發票。

五、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要把學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風險意識,開展培訓場所消防隱患排查,在“五一”假期對重點場所開展1次安全自查自糾,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應急預案,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開展宣傳教育、疏散演練等。監管部門將對機構開展安全專項檢查,存在安全隱患的機構應立即停業整改。

各校外培訓機構應貫徹落實法律法規有關要求,自覺規範校外培訓行爲,切實保障學員和家長的合法權益;各級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依法查處力度,維護和諧教育生態。

再次感謝你們的支持和配合,讓我們攜手合作,共同打造規範有序的教育培訓生態,讓學生們健康快樂成長!

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4年4月30日

來源:貴州教育發布

編輯:劉 娅

責編:陳 萌

審核:邝亞航

終審:謝 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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