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重拳出擊!多家頭部券商被點名

閩南網 2024-05-13 09:20:36

近期,多家券商被監管部門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包括中金公司、中信證券等在內的多家頭部券商。

北京證監局“點名”中金公司

公開信息顯示,5月10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內容顯示,中金公司在開展資産管理業務時存在因操作風險造成流動性缺口、違規提供通道服務、同日反向交易未列明決策依據、産品賬戶間互相發生交易等問題。並決定對中金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廣東證監局發布多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5月10日,廣東證監局連發兩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內容顯示,東莞證券和中信證券在對廣東泉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廣東國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相關違規行爲,兩家券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出具警示函,內容包括: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爲廣東泉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廣東國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爲:

一是對二甲苯貿易業務客戶和供應商之間的關聯關系核查不充分。 二是對二甲苯貿易業務真實性核查不充分。 三是對二甲苯業務單據審核中未關注到運輸合同與船艙計量報告對應的船運公司存在明顯差異。 四是對二甲苯業務單據審核中未關注到銷售合同和租船合同約定的裝貨港存在明顯異常。

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爲廣東泉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廣東國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爲:

一是未對上市公司大額資金往來交易真實性審慎核查。 二是未按規定完整填報2019年度現場檢查報告。

4月30日,廣東證監局連發四份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因相關違規行爲,對華英證券、海通證券、中信建投證券、中泰證券四家券商及其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

浙江證監局“點名”國信證券及相關責任人

5月10日,浙江證監局發布《關于對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內容顯示,國信證券保薦的利爾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爾達)于2023年2月17日在北交所上市,根據利爾達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利爾達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爲-1,831.71萬元,上市當年即虧損,且該項目選取的上市標准含淨利潤標准。 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國信證券及相關責任人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來源: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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