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昂最、最值得推崇的當屬愛情,當最容易被利用、最傷人的也是愛情。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一旦走進婚姻,就要保證對彼此的忠貞,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然而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對婚姻忠貞不二,也有人不顧及對方的婚姻,愣是要斜插一腳,介入別人的婚姻。這種行爲雖然違背公序良俗,但並不違法,讓婚姻被插足的人無可奈何。
4月30日早晨,在蘇州工業園區的一座橋上,市民們發現了這名遭受虐待的女子。她的身體布滿了傷痕,頭部傷勢尤爲嚴重,鮮血染紅了整個地面。
她半昏迷著,嘴裏發出微弱的呻吟聲,雙腳因長時間的捆綁已經發紫,血脈不通。在場的市民們紛紛脫下衣服爲她遮擋身體,並迅速報警求助。
警察趕到現場後也被眼前的一幕所震驚,他們立即進行了拍照取證,並緊急將女子送往醫院救治。我不禁要問,到底是什麽樣的喪心病狂之徒,竟然會對一個女子下此毒手?
評論區有網友透露,這個女的之所以落到這步田地,是因爲她和公司的一個男同事搞上了,結果被那個男同事的老婆發現了。
這老婆也是個狠角色,直接找了幾個幫手在賓館等著,女的一出賓館就被他們逮住了,然後就被拖上車帶走。
被這幫人折磨了大半夜,不僅挨了打,還被羞辱,最後衣服都被扒光了,被綁在了橋上。
如果這事兒真的如這位網友所說,那這個女的也算是自作孽不可活,可憐又可恨。估計她之前沒聽進去原配的警告,結果對方就下了狠手。不知道她在遭受這種非人折磨的時候,有沒有後悔過自己當小三的決定。看來啊,當小三這代價真不是鬧著玩的,連命都可能搭上。
但話說回來,那個原配也不是個省油的燈。自己老公出軌了,她不去找自己老公算賬,反而去傷害那個第三者。她覺得這樣就能讓老公回心轉意嗎?我看未必。
原配妻子真的是氣瘋了,采取了那麽極端的暴力手段,這簡直就是犯罪啊!把人家打得半死不活,還扒光衣服吊在橋上示衆,這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幹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情啊?
更讓人覺得悲哀的是,居然有好幾個人跟著原配妻子一起幹這種違法的事情。這些人難道都不懂法律嗎?他們難道都是傻子,不知道這樣做是嚴重違法的?如果真的被抓到,他們肯定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雖然很多人都對出軌行爲深惡痛絕,但也不能用違法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啊。原配妻子的行爲雖然得到了部分網友的支持,但這並不意味著她的做法就是正確的。我們應該通過合法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
人們常說,奸情會傷人性命,想想西門慶的下場,那些出軌當小三的人,還是趕緊收手吧!
大家有對這件事有什麽看法,歡迎評論區留言。
現在要增加一條法律,已婚的出軌一律違法,拘留加罰款,破壞他人家庭的也拘留加罰款!並且列入征信,用強制手段重塑道德底線!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相信這個女人絕對不會恨男人,更不會認爲自己錯了。相反,如果她得到了滿足。就會不計後果。還會繼續找男人。
肯定捉到啊,滿大街監控呢[得瑟]不過這女人做小三也不是什麽好東西,作孽啊
強烈要求恢複通奸罪!
這樣的事一定要怪自己的老公。小三沒有錯,因爲你老公喜歡別的女人了。要怪就怪原配你自己。自己的老公也管不了,還打人家。這是犯法的,小三與你老公在談戀愛。她也不知道你老公有老婆。好的老婆老公不會去找小三的,原配你自己沒有能力管好自己的老公。以後要管好自己的情緒,到後來吃虧的還是自己。
有沒有發現,大部分老婆都是抓小三,打小三。沒幾個打出軌的丈夫。
這種事我支持原配。懂法的人會說她過激。不懂法的都會感覺輕了,以前還侵豬籠。大部分普通人都不懂法,只知道道德好杯。
如果真是小三,抓小三的是真聰明人不直接而是以這種方式。警察叔叔一定會盤根問底到時候女子就丟人丟到把自己留案底。
送你兩個字:活該
原配這般惡毒的傷害她人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必須嚴懲!被害者若有錯或犯罪,自有司法部門處理,原配作爲一個公民個體,不具備司法權,她可以舉報或起訴被害者。
若雙方都已婚出軌,需對方的老婆或老公同意和解,不同意就蹲法牢,若單方已婚一方未婚,未婚方需要已婚方和解同意方可,不同意蹲法牢,若有新增這條法律就好了
法盲才敢這麽幹,坐牢的幹活
婚外情來說,不是一個人的錯,沒有勾搭就沒有傷害,作爲一個男人(我也是男人)不勾搭女人,女人是不會主動勾搭男人的,管好自己的男人才是關鍵
不管什麽三,侮辱同性就是傷害自己,真有本事就教訓並管好自己丈夫。嚴處違法者。
一個巴掌拍不響,出軌男方責任最大,花言巧語,坑蒙拐騙的多,被打女子可以報警走司法程序,原配和打人者就會被判刑,有理變成無理,應該直接現場拍照,然後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該立法了,刑罰可能會有震懾力,這種事情越來越多,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都她媽抓起來送到俄烏前線去勞軍!
如果真是這樣,那就活該
現在的評論搞不懂!女人出軌被老公打會被罵“有能耐去打老王啊,打女人算什麽本事”!男人出軌小三被打又被罵“有能耐管好自己老公啊……”
你老公不去泡人家會送上門嗎,首先是你老公問題
看來今年黑惡勢力榜,榜首非此女莫屬,厲害👍🏻。
小三和那違法者;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這個老婆不地道一個巴掌拍不響,要綁就連男的一起脫衣服綁這才對出軌的懲罰,
估計是奈不何自己老公。如果把她老公綁一起,再離婚,我還高看。這樣搞就是看誰狠了。
支持這樣對她,不能說是她被綁了她有理,要看爲什麽打她,她活該就是欠打
太極端太可惡了,直接浸豬籠不好嗎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問西門慶。[笑著哭][笑著哭][笑著哭]
小三肯定有錯,男人肯定有錯,如果你沒辦法可以離婚,但是這個解決方法肯定不對,觸犯了法律肯定不對…
蒼蠅不叮無縫蛋,不管咋說這就是刑事案件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國家怎麽保護婚姻的安全性?做小三就該是犯罪行爲,打擊罪犯行爲應該獎勵!這才是保護婚姻的方法
道德譴責對小三沒約束力啊,追究丈夫搞到最後離婚了自己家庭破裂反而便宜了小三;而這樣用小三嚇丈夫反而讓他沒膽子瞎搞了。就那原配的手段以後也沒好果子吃。
我只能說幹的漂亮。
因爲出軌犯法你想讓原配用什麽辦法來解決?所以原配就算犯法也得出擊!
小三名譽掃地,原配老婆判刑坐牢,真正的贏家是這個出軌的男人,這就是最後的結果。
古時候就已經浸豬籠了!現在的法律對社會道德包容度越來越強
自做自受
應該亂石砸死
這女人做事如此極端 他老公出軌很正常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一個巴掌拍不響,現在,雖然出氣了,但是也犯法了~雖然老子也不喜歡小三,但是,做事還是要有底線
爲什麽男人會出軌,這麽狠毒的女人,男人不出軌才不正常,有本事把男人也挷上。
自古奸情出人命 !!
同樣都是女人,女人又何苦爲難女人呢?
活該
以前這事是要被浸豬籠直接弄死的
只能說這原配沒本事,管不好自己家的,打一個還會有下一個,你打得完綁的完嗎
這個人家可以告強奸,非法拘謹,蓄意謀殺,夠那個原配吃一壺的了
活該
活該
你可以把男的剪了啊!還有到場第一時間不是基本解救嗎,站那打120?
都是成年人,這就是破壞別人家庭要付出的代價!
自作孽不可活,活該[鼓掌]
打輕了
浸豬籠雖不能完全杜絕此類行爲,也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如果真是偷情那死了都是活該
那個老婆慘啦 百分百被判刑
活該
大家都要講法治!
因果報應。
我覺得不打丈夫的原因是因爲丈夫出軌離婚可以判淨身出戶,打了丈夫有理也沒理了對判決不利,打小三那就無所謂了
出軌合法,綁架違法[笑著哭]
找自己老公啊,幹嘛不打他
法律是幹啥的啊?該增加或刪減一些內容了不適應現在的情況
在古代就浸豬籠了
小三可恨。打人者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活該
應該立法包二奶按重婚罪處理
單身狗多的是爲什麽要玩別人老公[笑著哭]
最少是輕傷,三年起步,還有綁架罪,又三年,侮辱婦女罪,又三年
活該,𣎴打死算對方已手下留情。
活該
你這說的,自己的對象被人偷了,生氣還不應該嗎?老公是不好,可你放著賊不打,打自己老公?按你這麽說武大郎就不應該打西門慶啊!都是臭娘們不好,把她打死?你大概率又說人家不是爺們,偷腥的賊不敢動手,就敢對自己女人下手!
做孽自受
先禮後兵嘛,小三也打了。打人犯法的也得處理!
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他人,要判刑吧[笑著哭]
沒浸豬籠就不錯了,對小三用什麽都不算惡毒
狗咬狗
如果那個人愛你,你說啥都是對的
自古奸情出人命 成年人不懂道理嗎
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真的,雖然綁人者會範法,我希望這樣的事多一些,這樣社會風氣會不會好一點。
這時懷念我那迷人的老祖宗[紅臉笑][紅臉笑][點贊]
這下好了,你家老公可以等你進去和小三在一起了,這都觸犯法律了,報仇不長腦子啊[得瑟]
打的好,支持
社會太縱容小三了,導致現在多少家庭破裂,多少人不願意結婚
第一者應千刀萬剮
建議出軌的像古代浸豬籠[得瑟]
這原配可能比這小三更多情該查查,叫你去幫做這個事的你會去嗎???換著是我原配再出色也不要了。
爲了愛不存在
如果真的涉及淩辱,涉及重傷,大概10年以上了,這樣把自己跟朋友都搭進去了
一個已婚女人是一個男人的臉,一個已婚男人是一個已婚女人的全部,想好了再動。
國家是不弁許私法的,如果都各自按自己的方式行事解決問題還要警察法官幹什麽。 如果這女人與有婦之夫偷情,可以按《民法典》或其它什麽條例處理,但"法無禁止即可爲"。
這妥妥的觸犯了刑法了
哪位懂法律的普科一下?這些人會不會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本還覺得一女子被這樣對待挺氣憤的,但如果是知三當三那被這樣對待就是活該了!
這樣的原配老婆不要更好
活該
是真的話把男的一起綁了啊
莫名其妙,倒是把男的吊起來
我就想不明白爲什麽捉奸都是打小三很少有打原配的?
我有次走路,看到一個女當著他媽媽和弟弟面說她就要當三,看年齡判斷應該是媽媽和弟弟,說當三房子和車都有了,聲挺大,一點不背人![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