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垂簾聽審”,律師“拍照捉奸”

新洞察 2024-05-15 09:46:54

這兩天有個新詞在網上火了,叫“垂簾聽審”。

5月11日,青海省天峻縣法院審理一起案件。但在審理期間,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刑庭庭長,利用微信群實時遙控指揮庭審,讓審判長打斷律師說話的時候要“硬氣點”,“不用跟他商量”、“打斷”、“不要讓他發言”......

當天休庭後,審判長電腦開著,個人微信的聊天框就暴露在桌面上,被律師看到,直接手機拍下,發到了網上。經過媒體的報道,輿論一片嘩然。有網友戲稱此事:法官“垂簾聽審”,律師“拍照捉奸”。通過微信遙控幹涉庭審,已經是件很離譜的事,更離譜的是,在醜聞曝光後,當地中院不僅沒有承認錯誤和問題,反而義正言辭地把鍋甩給了律師和媒體。

當地中院的通報,簡單歸納下就是:第一段,律師,混賬!第二段,媒體,不懂事!第三段,我有瑕疵,但合規。第四段,不信謠,不傳謠!總結起來就是,我有不規範的地方,但律師和媒體要負主要責任。批評別人先聲奪人,批評自己罰酒三杯,整個“倒打一耙”的完美示範。通報說,“辯護人在法庭休庭期間,不遵守法庭紀律”。試問,休庭紀律是什麽意思?是說學生在下課期間,不遵守課堂紀律?還是說,打工人在午休期間,不遵守公司紀律午睡?通報說,“律師不聽制止,並推倒法院工作人員”。說實話,我還沒聽過哪個律師這麽牛批,敢推倒法院工作人員。建議把監控視頻放出來看看,如果屬實,那這律師必須直接拘留。通報說,“新聞媒體轉發,引發輿情,幹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還直接點名了兩家媒體,看了那麽多通報,這種點名硬剛的還是第一次見。以往哪個地方有什麽醜事被揭發了,當地好歹還顧及點臉面,說感謝媒體監督。該院倒好,直接說他們引發輿情,幹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這膽子不是一般大。通報說,“希望社會各界不信謠,不傳謠”。所以,到底謠言是什麽呢,誰在信謠,誰在傳謠?既然法院從始至終都沒有否認律師拍攝的聊天記錄的真實性,那就是真的啊,既然是真的,怎麽能說是謠言呢?不是說接受監督嗎,建議把全部的聊天記錄公布一下,讓群衆看看,這到底是“指導”,還是違法幹涉下級法院辦案。從頭到尾,海西州中院的官方通報,顧左右而言他,並沒有針對幹預下級審判案件給出合理的解釋,這才是引發輿論關注的原因所在。此事能讓群衆,特別是法學界感到震驚,原因有二。首先,此事破壞了法院獨立審判的司法規定。不同于行政機關和檢察院的規定,上下級之間具有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而法院系統內,上下級之間沒有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只是業務指導關系。注意,是“指導”,而不是“指揮”。之所以這麽規定,就是爲了保障司法審判活動的獨立性,法院獨立開展審判活動,不受其他因素幹擾。這起事件中,海西州中院直接指揮下級法院審理案件,明顯破壞了獨立審判的規定。其次,此事破壞了我國司法制度中的二審終審制。我國司法審判實行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一個案件要經過不同層級的法院兩次審理。一審判決後並不必然生效,只有控方和被告方在法定時間內均沒有提起上訴,一審才能生效,只要有一方提起上訴,就要通過二審判決才是生效判決。這麽規定的初衷,就是爲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而這起事件中,中級法院直接指揮下級法院審理,也就是實質參與了一審,代表了二審法院的意見,這就使被告方上訴失去了意義,等于剝奪了被告的上訴權。這是一種違反程序法的行爲,其造成的後果遠遠大于個案的不公平審判。所以,問題的核心,根本不在于律師和媒體。退一萬步講,就算律師和媒體真有問題,也不是你們暗通款曲,破壞司法制度的理由。這個通報之所以又一次引爆輿論,因爲裏面有太多的傲慢和推诿,不解決問題,反而把矛頭指向提出問題的人。強烈建議更高級別的機構來調查,自己查自己,天然就缺乏信服力。此事若得不到正確處理,對司法公信力必將是一次沉重的打擊。-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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