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張西挺:71年被撤職,與丈夫一起被開除黨籍

追夢的年 2024-05-10 23:43:07

1967年,上海“一月風暴”後,全國多個省市地區陸續跟進,掀起了“奪權”狂潮,原先的行政單位大多受到沖擊,隨後就産生了革命委員會這一權力機構。

在那個特殊的年代,革委會掌握著地方大權,能在其中任職,就已屬當地的核心人物。而在四川,有對夫妻雙雙擔任了省革委會的副主任,是當時的風雲人物。

只是,這兩人的經曆都不太光彩,曾經都自行脫黨,隱瞞經曆又歸隊。後做錯事被撤去職務、開除黨籍。然而運動開始,他們積極往上靠,獲得了複起的機會,爲表忠心,他們將錯事做得更大。

待時局清明,二人就被隔離審查、開除黨籍、依法判刑。兩次撤職、兩次開除黨籍,真是將錯誤貫穿到底。

這對夫妻男的叫劉結挺,女的叫張西挺,本文主要從妻子的角度來看看那些荒誕的曾經。

張西挺原名簡玉寶,1928年出生于河南息縣,家境不錯,適齡時就讓她接受教育。讀書期間,老師向她灌輸過革命思想,所以很小時她就有了不俗的見識。

日寇發動全面侵華後,到處都兵荒馬亂,這種背景下先靜心讀書,已然成了奢望。年幼的張西挺只能跟著家人到處奔波,直到1940年才在共産黨創立的豫皖蘇邊區安頓下來。

有了穩定的生活,張西挺進入豫皖蘇邊區聯合中學繼續學業,畢業就加入豫皖蘇邊區劇團,開始爲革命工作。

上級見她是個好苗子,很快又舉薦她進入抗日軍政大學第四分校,完全是把她當成儲備幹部來培養的。

在抗戰時期,張西挺確確實實也立過功,做了不少宣傳工作。只是,到了解放戰爭她就展現出自己投機取巧的一面了。

1946年10月,張西挺被安排到河南省太康縣擔任一區組織委員,才幹了個多月,就在一次宣傳活動中被捕。

她沒什麽堅定的意志,很快就變節,不過她很聰明,一開始就只用了“張海達”這個化名。敵人見她並非核心人物,問不出什麽東西,讓發表個退黨聲明就給資遣行了。

後來張西挺就回到家鄉生活,1948年1月息縣解放時她隱瞞被捕的過往,申請歸隊,由于當初她用的是化名,也沒有旁人知曉這段往事。

組織半信半疑,就讓她先去豫皖蘇四地委舉辦的整黨學習班學習。在這裏,張西挺遇到了時任河南五分區教導大隊政委的劉結挺。

說起來也是“緣分”,劉結挺同樣是意志不堅定之人,38年參加革命,後來形勢嚴峻曾經脫黨,進入國民黨炮幹班受過訓。但在那邊感覺混不下去後,就隱瞞經曆回歸了組織。

兩個氣味相投的人彼此吸引,同年就結爲夫妻,原先的“簡玉寶”,此後就成了“張西挺”。1949年,劉、張隨18軍進軍大西南,四川解放後就留在了當地。

1950年,18軍接到入藏任務,時任18軍52師154團副政委的劉結挺畏懼高原苦寒,竟寫信表示“身體不好,不願進藏”,氣得軍長張國華大發雷霆。

最後夫妻都被留在宜賓工作,劉結挺爲宜賓地委書記、張西挺爲宜賓地委辦公室主任。兩人本性就有問題,身居高位後更是做了很多出格的事。

到1962年前,夫妻聯手炮制13起冤案,宜賓市市長呂逢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王恩伯、市委組織部幹事彭成福等上百名幹部遭到迫害。事情鬧得很大,最後中央都下人來調查。

1963年,張西挺夫妻二人同時被撤銷職務,交由相關部門繼續審查,那些被他們打壓的幹部都予以平反。兩年後,張西挺與丈夫一起被開除黨籍。

按道理來說,黨籍都被開除,二人的政治生命也就宣告終結了。可不久後的大運動,又給了他們機會。

1966年8月,劉結挺、張西挺去往北京,用黑材料去沖擊西南局書記李井泉、四川省委第一書記廖志高等人。這些內容正合某些人的心意,于是互相利用開始在四川制造風波。

得到支持後,劉、張回到宜賓挑動武鬥,造成了很多人員傷亡。他們靠踩人重新回到領導崗位,原本那些受到他們不公平對待的幹部,再次被沖擊,雙倍傷害。

1968年5月,四川省革委會成立,劉結挺、張西挺夫妻雙雙當選爲副主任。1969年4月的九大,劉結挺當選爲中央委員,張西挺當選爲中央候補委員,看起來風頭正盛。

然而,這二人實在權欲熏心,不斷地往革委會安插自己的親信、打壓異己,當發現中央堅定支持革委會主任張國華後,夫妻還想踢開張國華、梁興初,建立第二省革委。

這著實太過狂妄,部隊是穩定的基石,他們竟將軍隊和中央的指示都不放在眼裏,結果也就可想而知。

1969年12月25日,中央發出《關于解決四川當前若幹問題的批示》,要讓四川盡快平靜下來。1970年8月11日,劉、張被送到中央學習班學習,實際已是靠邊站。

當初被打壓的人終于有機會述說痛楚,一樁樁、一件件全部呈遞上去。

1971年8月5日,劉結挺、張西挺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再次開除黨籍。往後幾年裏,他們先後被關押在南充農場、二七車輛廠招待所。1977年8月押回四川交群衆批鬥。

一聽說這兩人回來了,群情無比激憤,先後爲他們開批鬥會53次,參與的幹部、群衆多達1300 多萬人。這個量級,可見劉、張名聲差到了何種地步。

1978年,公安部下令將二人羁押,1982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依法判處劉結挺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判處張西挺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夫妻二人還不服氣,以判決“定性不當”、“是認識問題”等爲由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

如果迫害了那麽多人,只用一個“認識問題”就搪塞過去,未免太過荒謬,他們的認識,害的是別人的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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