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村法官+】旅遊旺季前的緊急調解:婺源法院如何破局?

中國江西網 2024-04-02 14:48:37

“戴法官,我們村口的十余間店面已經一年多沒收到租金了,村民意見很大,多次召開村民大會與承租人協商也沒解決問題,不知道怎麽辦。”2024年春節前夕,在走訪聯村法官挂點村—李坑時,婺源法院江灣法庭庭長戴攀瑜聽村支書李義泉無奈說道。

李坑是一個以李姓聚居爲主的古村落,山清水秀,風景秀美,是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

【案情簡介】

爲促進當地旅遊發展,2020年6月,李坑村委會與王某簽訂了《房屋場地租賃合同》,將村口占地300平方米左右的上十間店面租給了王某作爲“美食廣場”店鋪。2021年7月,王某與其他3名合夥人李某、邱某、李某某在李坑村委會的見證下,與向某簽訂了《店鋪轉讓合同》,雙方約定由向某代替王某4人向李坑村委會履行租賃合同。同日,雙方還簽訂了《補充協議》,明確了租期和租金事項。然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受疫情影響和其他因素,向某未能按時支付租金,在李坑村委會減免4個月的租金後仍未按約支付租金,且未搬離租賃地。故李坑村委會希望能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由向某、李某共同向其支付未給付的租金。

【調解過程】

爲妥善化解該糾紛,戴攀瑜邀請了“老潘調解工作室”的業務指導員潘金平以及李坑村委會的調解員、網格員和群衆代表,利用“聯村法官+”機制共同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他們了解到李某系店鋪的實際租賃者(也系實際經營者),向某系店鋪的名義租賃者,李某在美食廣場項目上投資了100多萬元,裝修費用大約30萬元,僅門面就花了10多萬元。起初,美食廣場生意很好,後來受疫情影響,生意變得慘淡,現李某已經無力繼續經營。盡管村委會減免了4個月的租金,但與李某的前期投資相比,仍是遠遠不夠的。如果李坑村委會要李某搬走,李某要求連同部分裝修一起拆走,且租賃期未滿,因此雙方陷入了僵局。

【聯合解紛】

在了解到整個情況後,法官、調解員、網格員和群衆代表都非常著急。店面已經空置了一年多,即將進入油菜花盛開的旅遊旺季,他們認爲必須在年前解決這個問題,以免影響來年的招租經營和旅遊發展。基于“和則雙方共贏,分則兩敗俱損”的原則,他們迅速制定了調解方案。雖然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但是,由于李某經催告後仍然無力支付租金,已構成根本違約,李坑村委會有權解除合同。經過多次協商,最終當事人一致同意解除店面租賃合同,將裝修折抵部分租金,最終由向某、李某支付李坑村委會租金3萬元並搬離美食廣場店鋪。

下一步,婺源法院江灣法庭將進一步明確旅遊法庭的職能定位,依托“聯村法官+”機制妥善化解轄區內各類涉旅遊糾紛,爲轄區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0 阅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