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大毒枭劉招華被捕,稱沒違規制造毒品:是爲支援西部大開發

發吾想 2023-02-15 13:15:56

“哎,李總,我咋覺得電視上那個人和你好像!”

“哈哈哈,哪裏像了?你覺得像我嗎?”

“不像不像,開玩笑的……”

牌桌上被開玩笑的人是李森青,牌友本來也只是看到他和電視上的通緝犯有些相似,並沒有真的針對他的意思,看到李森青的反應,大家也都覺得只是長得相似而已。

沒想到打完牌的第二天,李森青就不知所蹤了,這讓所有人都警惕了起來,難道電視上的“毒枭”劉招華,和跟他們一起打牌的李森青就是同一個人嗎?

李森青是桂林當地有名的商人,由于財大氣粗且經營範圍非常廣,當地做生意的也都賣他幾分面子,可自從通緝令出現之後,李森青就這樣從大家身邊消失了。

2004年的時候,能夠身價過千萬已經是鳳毛麟角了,那麽究竟是什麽原因,竟導致李森青離開了自己的“根據地”呢?難道說他真的就是惡名昭彰的“毒枭”劉招華?

是的,李森青就是劉招華,他之所以化名爲李森青也是爲了方便行事,大家眼中的“李森青”是一個事業有成的商人,可是藏在暗處的“劉招華”,卻在山裏有好幾個制造冰毒的“基地”。

在發現自己被通緝之後,劉招華坐車直接逃往了陽朔,轉而開車逃去了雁山。

在經曆了幾個周折之後,劉招華來到了保甯縣浔江村附近的一個山上,劉招華靠著隨身帶的幹糧撐了半個月,當警察找到他的藏身之地之時,劉招華已經不知所蹤了……

劉招華的過去

劉招華之所以被通緝,罪名就是“制造販賣冰毒”,那麽劉招華究竟是怎麽走上這條違法犯罪的道路的呢?

其實劉招華制毒之前曾是一名軍人,他出生于福建甯德福安縣賽岐鎮,家中不富裕的他,從小就希望以後能夠走出小縣城,到大城市發展。

可是家中的情況限制了他的未來,劉招華的父親在當地做豆腐生意,作爲家中最小的孩子,劉招華非但沒有獲得父母的過多關注,反而必須早早就幫父親承擔起家庭的重任。

即使這樣,劉招華也並沒有怨天尤人,而是拼命地讀書。他知道只有讀書才是走出去最快的捷徑。

中學期間,劉招華還曾獲得過當地的省化學競賽二等獎,可是上天沒有垂憐這個努力的孩子,在劉招華12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去世了,只剩母親一個人撐著整個家。

看著母親日漸佝偻的身軀,劉招華于心不忍,在16歲那年,劉招華選擇了辍學回家。

回家之後的劉招華一直在幫母親幹活,可是母親每天看著孩子天不亮就跟著自己出去幹活,晚上累的連臉都來不及洗倒頭就睡,實在是心疼。

可是她也沒有辦法,如果繼續讓劉招華讀書的話,根本承擔不起,家中的頂梁柱已經不在了,總不能一家人都餓死。

最終事情在劉招華18歲那年迎來了轉機。這一年,鎮上開始征兵宣傳,劉招華知道,自己的機會來了。

1983年11月,劉招華坐上了開往福州邊防的列車,迎來了自己的新生。在福州邊防支隊服役一年之後,劉招華進入了武警福州指揮學校,在後勤專業就讀。

1987年7月,畢業之後的劉招華順利進入了福州邊防支隊平潭縣大隊嶼頭派出所,也就是在這裏,劉招華開始了自己的不法道路。

當然,並不是和毒品有關,而是貪汙了145.15元的公款,即使後來歸還了,可還是被記了一個嚴重的警告處分。

1989年12月,劉招華退役之後轉到了福安縣人民法院,成爲了一名司法警察。

當時劉招華每個月的工資是五十塊錢,按理來說已經不算少了,可是見過一百多萬的人,怎麽會看得上這幾十塊錢呢?

就在劉招華尋求出路的時候,事情再一次迎來了轉機。

調入法院沒多久之後,劉招華由于優秀的表現,被市裏調取了招商引資的項目,這個項目在當時可以說是大家都趨之若鹜的存在,因此很多人都十分羨慕劉招華。

進入項目之後,劉招華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也不放棄結識生意上的人,爲了給以後自己出來單幹鋪路。

以劉招華的腦子,只要好好做生意,必定會有出人頭地的一天,可是劉招華的思路完全跑偏了。

他不想安安分分賺小錢,而是想劍走偏鋒搞大錢,因此劉招華的第一個公司就是做走私。

身爲曾經的機關幹部,劉招華不可能不知道走私的嚴重性,可是他還是做了,目的就是掙錢。

劉招華確實成功了,久而久之他開始不滿現狀。由于做生意認識的人魚龍混雜,各個行業的都有。1995年,劉招華在一次聚會上認識了一個改變他後半生的人,這個人就是陳文印。

逐漸跑偏

陳文印聽說劉招華想掙大錢,于是向他提出了一個“建議”:你知道冰毒嗎?那玩意一小塊就值幾千塊錢,不比你走私掙錢!

或許是說者無意而聽者有心,又或許這二人本就是一丘之貉,總之那次聚會之後,兩個人就開始了數次的私下聚會,聚會的內容就是“制毒”。

可是冰毒的主要成分是麻黃堿,在當時根本沒有獲得麻黃堿的渠道,因此劉招華想到了自己提煉。

自己提煉的話只需要找到相似的成分,合成冰毒就可以了,相比到處找麻黃堿,這種辦法更加便捷。

由于劉招華懂一些化學知識,他和陳文印一拍即合,隨即便開始了制毒操作。沒過多久他們就做出了類似于冰毒的晶體。

之所以是類似,主要因爲劉招華制作出來的晶體顔色和冰毒相差很多。優質的冰毒顔色十分晶瑩剔透,品相也很好,可是劉招華他們合成出來的色澤發黃,看著就十分劣質。

可是劉招華並沒有因此放棄,而是不斷地想辦法提高純度,爲此還找到了西安交通大學的教授請教。

當然,劉招華不敢提自己的目的,他只說自己是一個研究減肥藥的商人,其中的苯丙酮合成甲基苯丙胺的程序一直不順利,想讓教授指點一下。

鮮爲人知的是,冰毒的主要成分就是甲基苯丙胺,可當時這位教授並沒有想太多,或許在教授的眼裏,能夠如此堂而皇之做冰毒的人,根本不可能。

最終,在一段時間的學習之下,劉招華終于掌握了提純技術,並且在1996年制造出了15公斤品相趨近于完美的冰毒。

就在第一批冰毒賣出之後,劉招華便開始大量購入苯丙酮,短短一年時間就制作出了將近14噸的冰毒,從中獲利幾千萬元。

那麽劉招華究竟是怎麽被發現的呢?

在第一次賣出毒品的時候,劉招華十分謹慎,他沒有自己親自去,而是派出了一個之前認識的毒販,沒想到對方當場就被抓住了,劉招華也因此逃過一劫。

警察繳獲交易現場的毒品之後,發現這批毒品之中並未檢測出麻黃堿的成分,而是一種全新的成分。

這個結果讓所有警察都瞠目結舌,利用市場能夠買到的藥物提煉冰毒,這一做法可謂是史無前例,劉招華也因此進入了緝毒警察的追捕名單之中。

即使被警察盯上了,劉招華依然沒有放棄制作冰毒,1998年,劉招華逃到了廣東繼續他的“事業”,並且在當地認識了一個很有名的毒販陳炳錫。

1998年8月,劉招華和陳炳錫在廣東普甯租賃了一個工廠,開始繼續制造冰毒,短短一年時間,二人制造了17多噸冰毒,並且利用他們自己的人脈,把冰毒快速分銷了出去。

劉招華的銀行卡裏又多了三千多萬的余額,這些錢他沒有用自己的名字存入,當時銀行實名制並沒有這麽嚴格,所以才讓他如此逍遙法外。

意外被發現

劉招華自從開始制毒販毒之後,就一直是警方的重點通緝對象,而他之所以能夠一而再地逃脫,根本原因就是他實在太善于僞裝!

1999年11月4日,警方再次對劉招華進行了追捕。

當時廣東的公安機關正在繳獲譚曉林犯罪集團的海洛因,就在警察准備收網的時候,意外在附近的一個倉庫中發現了很多成箱的冰毒,多達11.08噸!

這個發現震驚了在場所有的警察,如此多的冰毒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可見這是一個比緬北毒王譚曉林還要棘手的人。

之後的一個月,警察又在普甯繳獲了1.28噸冰毒,毫無疑問,這些冰毒也出自劉招華之手。

警察繳獲冰毒的當天,劉招華就在廣東,他知道自己的冰毒被警察繳獲之後馬上找到了陳炳錫進行商議,之後獨身一人逃離了廣州。

可是他還是沒能逃離警察的獨眼,警察很快鎖定了劉招華居住的酒店,並且對酒店進行了包圍。

可是讓所有警察沒想到的是,劉招華的心理素質實在是太好了,面對包圍而來的警察,劉招華先是離開房間躲在了樓梯口,等警察搜查完房間下去之後,他再悄悄地走消防通道離開。

離開之後的劉招華非但沒有擔心,反而在青島開了一家彩票中心,並且在2000年,轉戰桂林繼續開始了制毒的勾當。

2000年以後,劉招華帶著自己的存款,在桂林當地開辦各種工廠,投資房地産以及公司用來洗錢。

可是即使他已經有了新的身份,他還是無法逃脫警察的搜捕網,最終還是無意間看到了自己的通緝信息。

後來,劉招華逃了很多個地方,最後不知所蹤。

警察在劉招華棲身的山洞內發現了很多速食的包裝袋,還有牆上的一行字:李森青到此一遊。

像是不甘,又像是挑釁,總之還是讓狡猾的劉招華跑了,可是警察不會放棄對他的追蹤,如此惡貫滿盈的一個人,不能讓他逍遙法外。

那麽劉招華究竟跑到哪裏去了呢?在當時那個監控沒有全面覆蓋的年份,劉招華又是如此狡猾,有警察猜測他很可能回了自己老家。

畢竟“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果劉招華也是這麽想的,那麽他就很有可能躲在福州老家。

2005年3月5日,經過幾個月的部署和追蹤,警察終于在福州境內的一個三層民宅中找到了劉招華。

夜深人靜之後,警察開始了抓捕行動,隨著一聲令下,爲首的武警一腳踹開大門,很快就在二樓抓住了熟睡中的劉招華。

拒不認罪

被捕當天是劉招華的40歲生日,被問到爲什麽販毒的時候,劉招華的說法讓所有警察啼笑皆非。

“我的毒品只賣給外國人,某種意義上說我是對祖國有貢獻的”

“外國人曾經用鴉片打開我們的國門,我就要用毒品毀了他們,我不覺得我有罪。”

如此冠冕堂皇的說法。著實讓人無話可說,爲了給自己的犯罪找借口,劉招華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

劉招華終于落網了,2007年6月26日,劉招華迎來了自己的一審判決——死刑。

劉招華對于這個判決拒不認罪,並且以“證據不足且判決事實不清楚”提起了上訴。

當時很多人表示,劉招華肯定知道自己犯的是殺頭的死罪,之所以上訴也是爲了多活幾年。

可是作爲高級人民法院,被告提起上訴那就要繼續審理,最終在2008年4月18日,劉招華的案子進行了二審。

此次審理劉招華似乎是做好了全面的准備,由律師提出質疑,聲稱當初一審的時候並沒有對劉招華的被扣押物品進行鑒定,屬于違法的程序。

這個當然是無稽之談,本以爲這個說法很荒謬了,可是劉招華竟然表示自己辦廠是支援西部大開發,屬于“響應國家號召”。

劉招華揚言:法院非但不能罰我,反而應該獎勵我,不能讓有功之人心寒。

如此胡言亂語,真是瘋到了極致,最終法院還是維持了一審的判決,劉招華的結局注定是“死刑”。

2009年9月15日,劉招華的死刑如期執行,“名震江湖”的大毒枭,就此結束了他看似光輝實則陰暗的一生。

結語

其實對于很多人來說,平凡快樂地過完一生就已足夠,劉招華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可是一旦出現,對社會就是一個極大的威脅和傷害。

劉招華所說的自己是爲了國家出力,完全就是臨死之前的狡辯,身爲普通人的我們,必須要遠離毒品遠離犯罪事件,才能保全自身,保全家人。

每年有很多緝毒警察奮鬥在一線,就是爲了盡快消滅這個害人的因素,希望我們所有人都能做到對毒品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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