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魯昊棠琳灣物業收費標准受質疑,回應:可申請重新界定

樂易青島房産 2024-05-13 19:36:32

近日,業主反映,根據青發改價格〔2023〕359號的規定,青島物業費的最高收費標准2.5元/平方米,收費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收費標准不得上浮。

魯昊棠琳灣2期物業費的收費標准在2.5元/平方米的基礎上上浮20%,達到3.02元平方米,但魯昊棠琳灣2期建築面積19.4252萬平方米,上浮20%完全沒有依據。和物業溝通後物業拒絕執行上述文件。

同時魯昊棠琳灣2期物業也存在服務質量問題。

5月13日,城陽區市場監管局表示,該小區物業收費按照公示價格收取,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管小區物業是否按照備案價格收取物業費。

根據青法改(2024)25號《關于明確普通住宅界定爭議事項的通知》第三條第三款,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已明確爲非普通住宅但存在政策爭議的(一個物業服務區域內認定爲住宅類型界定不合理的戶數達到同類型住宅總戶數的40%以上,如“疊拼”、“大平層”),業主可向(市)物業主管部門提出重新界定申請。

相關區(市)物業主管部門會同區(市)發展改革部門按照青發改價格【2023】117號文件要求,督導物業服務人進行住房面積彙總、公示,區(市)發展改革部門根據面積彙總情況出具該物業服務區域性質的界定結論並函告同級市場監管部門。

如重新界定爲非普通住宅物業服務區域,業主對界定結論仍不接受的,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建議業主向物業主管部門提出界定申請,由其主管部門重新界定之後,區市場監管局再進行後續的監管。

經流亭街道落實,涉及監控問題已全部維修完畢,保安問題已上報上級,計劃招納年輕保安;已安排保潔每天及時清掃衛生。社區已再次督促物業公司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進一步提升物業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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