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引發“拉鋸戰”糾紛化解“和諧篇”

北方法制報 2024-05-13 15:20:35

通訊員 于靜波

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大嶺人民法庭庭長李道明成功調解兩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及時有效化解了雙方矛盾,讓昔日好友冰釋前嫌,圓滿解決糾紛。

被告賈某因資金周轉向原告高某啓、高某雲兩兄弟借款共計8300元,賈某分別向二人出具借條。借款期至,原告二人多次詢問賈某何時還款,賈某均以各種理由搪塞原告,沒有明確的還款態度,在多次催討無果後,原告二人將賈某訴至榆樹法院。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依法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被告賈某拒不承認欠款事實,聲稱欠條上的署名並非自己簽署,對筆迹真僞提出司法鑒定,同時提交鑒定申請書,堅持等待鑒定結論出具後再質證。

眼看昔日好友即將“反目成仇”,爲了避免“審理一案,朋友結怨”的局面出現,承辦法官積極與被告聯系,試圖通過調解的方式處理此案,但被告態度堅決,直接回絕了承辦法官的好意,堅持要求走司法鑒定程序。

承辦法官面對態度堅定的被告再次進行勸導“如果這個案子依法進入司法鑒定程序,那麽對于你和原告都會增加訴累,你們之間的矛盾還會繼續加深。”被告女兒了解相關情況後主動向法官承認了其父親的借款事實,並對父親在法庭的行爲表示抱歉,願意接受調解。承辦法官也本著以和爲貴,不使朋友結怨爲出發點調解此案。

承辦法官勸說被告賈某,應當感謝二位原告在其急需用錢時幫助渡過難關,雖然目前有困難,但也得想辦法還款,對自己不承認借款的行爲要向對方道歉,同時也勸說原告二人體諒賈某暫時的困難,希望看在多年朋友情分上諒解賈某。經過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做思想工作,最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賈某當庭支付欠款,至此案結事了。

榆樹法院大嶺人民法庭始終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爲引領,堅持法理情的深度融合,不斷加強訴源治理工作,妥善化解各類案件,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衆的司法需求,減少人民群衆訴累,將司法爲民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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