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
蓮池區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劉明理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5月8日蓮池區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蓮池區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
接受劉明理辭去蓮池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的請求,並報蓮池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蓮池區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張思達辭去蓮池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5月8日蓮池區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蓮池區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
接受張思達辭去蓮池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
唐山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三十一號)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于2024年5月7日表決通過:
決定免去李建忠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7日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三十二號)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于2024年5月7日表決通過:
決定任命張振興爲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挂職)。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7日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魏明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5月7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
接受魏明辭去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唐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辦法有關規定,其唐山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人員名單
(2024年5月7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孫慶茂爲唐山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孫昌彥爲唐山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5月7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魏明爲唐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王義剛爲唐山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任國軍爲唐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薛波爲唐山市數據局局長。
決定免去:
張進霜唐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
李金生唐山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張寶才唐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5月7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免去:
蘇永中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杜曉剛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占存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陳之強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趙金勇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慶成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段昕彪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楊毅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劉衛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宋全勇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嶽亞君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小朋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陳汝澤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趙桂生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5月7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學靜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
宋美華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趙偉華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牛倩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
焦翠霞爲唐山市海港開發區人民法庭庭長;
趙子江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
高穎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戴昊宏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
杜娟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環境保護審判庭庭長;
苗立柱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協調指導庭庭長;
夏春青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申訴審查庭庭長。
免去:
蔣志勇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少年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樹麗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王榮儉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二庭庭長職務;
李學靜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宋美華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趙偉華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庭長職務;
牛倩唐山市海港開發區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焦翠霞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高穎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戴昊宏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杜娟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董皓月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4年5月7日唐山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志凱爲唐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陳龍唐山海港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石家莊
元氏縣人民政府關于王愛中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
王愛中同志任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副局長;
張小周同志任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副局長;
王愛中同志不再擔任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職務;
張小周同志不再擔任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職務。
元氏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邯鄲
邯鄲市人民政府關于吳建宇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冀南新區管委會,市對口各單位,市政府各部門:
市政府決定:
吳建宇同志任市人才交流開發中心主任;
顧健民同志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專職負責金融工作,試用期一年);
宋志權同志任市口岸辦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許海燕同志任市人才交流開發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張溪同志任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李洪魁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牛健英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長;
李獻斌同志任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王瑞豐同志任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
範曉博同志任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劉明偉同志任市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
尹海勇同志市政府駐廈門辦事處主任職務;
耿炜同志市人才交流開發中心主任職務;
趙清凡同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唐偉強同志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局長職務;
李敬文同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職務;
李曉洪同志市投資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常旭亮同志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職務;
王志強同志市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
邯鄲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