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年僅十三四歲的學生,竟然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同班同學,令人發指!
事發之後,3名凶手將會接受何種法律制裁,成爲了網友們關注的重點。
雖然大多數網友與遇害者的家屬一樣,強烈要求讓凶手殺人償命。
但是從現有的法律來看,結果可能會令人非常遺憾:死刑是不可能的!
3名凶手家庭曝光之前有媒體報道過遇害者小光(化名)的家庭情況。
小光的父母離異,雙方都重組了家庭,而小光則跟隨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從小聽話懂事。
近日,又有媒體通過走訪,了解了3名凶手的家庭情況。
令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是,這3名初中生也都是留守兒童。
意外的是,從報道來看,這3名學生的家庭情況其實跟小光差不多,父母常年在外,都是跟隨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留守兒童”幾個字,道盡了農村缺乏父母親情的孩子的心酸與苦楚。
從這方面講,他們理應和小光一樣,都是受過苦難的孩子,應該互相幫助 。
更何況,這3名凶手中,還有一個跟小光是同桌。
從這方面講,他們天然就應該是站在同一個戰壕的“好兄弟”。
可怎麽也沒想到,他們竟然會將惡魔之手伸向小光,對他做出如此殘忍之事。
情理之中的是,3名凶手父母常年不在家,缺乏管教同樣是跟隨爺爺奶奶生活,缺乏父母親情。
但是這3名學生與小光的性格卻兩極分化,小光成爲了一個聽話的好孩子,而3名同學卻成爲“凶殘的惡魔”。
也許,正是因爲缺乏父母的管教,才讓這3名學生徹底走上了歪路。
從這方面講,3名凶手之所以走到這個地步,他們的家長難辭其咎!
有專家對此發出靈魂拷問:
三個家庭六個大人、是如何養了十多年、卻養出毫無一丁點兒人性的兒子?
對此,專家認爲:既然這3個孩子因爲是未成人,不能擔任全部的刑事責任,那麽,具有監護責任能力的家長是否該分擔刑轉民的法律責任?
該專家還提出了“按同罪刑期處罰這類父母”等系列建議。
律師解讀:死刑是不可能的!3名十三四歲的學生,長期霸淩同學並將之殘忍殺害;不僅僅他們的家庭難辭其責,學校在其中也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
更何況,據媒體報道,該校校長在事發後還曾發出不當言論,表現出極其冷漠的一面。
不過,相比起學校和家長,大多數網友更希望能讓3名凶手“殺人償命”。
可惜的是,按照我國現有法律來看,這個想法並不現實。
別說他們還是未滿14歲的少年,哪怕是十六七歲,只要沒有成年,我國法律都明文規定不能判處死刑,最多也只能是無期徒刑。
值得慶幸的是,在未修訂以前,我國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14歲,2021年3月1日之後,才降低到12歲。
雖然還需要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才能負刑事責任。
但是起碼有了讓他們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
若是在3年多以前,以這3名凶手尚未到14歲的年齡,說不定還真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也是法律的進步。
羅翔:只有懲罰,才能帶來改造的效果3月16日,羅翔對3名不滿14歲未成年人殺害同學案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羅翔認爲,刑法中規定刑事責任年齡的理論依據在于,沒有達到責任年齡的孩子,缺乏是非對錯的辨認能力或控制能力,因此對他們進行刑事懲罰沒有意義。
羅翔表示,對于這種理論,是否成立,本身是值得深思的。
“世俗的法律,無法改造人性。他的第一要義是對罪行進行懲罰!而不是對犯罪人進行矯正。”
“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對于犯下彌天大罪的人,依然要進行必要的懲罰!”
“只有懲罰,才能帶來改造的效果,讓人治罪悔罪!”
雖然是未成年人,但是這3名初中生的手法不僅殘忍,更是老道,事後不僅面不改色去上課,在被懷疑之後,還相互串供,以求逃脫法律的制裁。由此可見,這3名學生並不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對是錯,會造成什麽樣的後果。
用“缺乏是非對錯的辨認能力或控制能力”來作爲未成年人免受刑罰處罰的理由,實在是難以令人信服。
正如羅翔老師所言:“只有懲罰才能帶來改造的效果。”
邯鄲這起案件影響太過惡劣,全國不知道多少雙眼睛正在看著,關注著事件最終的結果。
正如這位網友所言:如果霸淩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將會有更多的效仿者誕生,不要讓“未成年”三個字成爲罪犯的開脫之詞!
現在網絡那麽發達,如果不死刑,所有14歲以下孩子都能看到。如何起到懲戒教育、預防警示,就看這次怎樣判了。 如判不好,類似的情況還會繼續發生,甚至更加猖狂、更加有恃無恐。 切記,他也是一個未成年,他已經不能再成年!
只有懲罰,才能帶來改造效果;只有重罰,才能有敬畏之心;只有死刑,才能珍惜生命!
只有嚴懲才能帶來震懾效果,只有嚴懲才能維護法律的尊嚴!只有嚴懲才能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只有嚴懲才能安慰受害者的在天之靈!
留守兒童多了 像這幾個孩子都不能用人來形容了 就是惡魔 必須死刑
如此惡魔,執行槍決
不要扯留守兒童,三個惡魔骨子裏藏著惡,這麽複留守兒童也沒像他三人那樣作案比成年人想的還仔細,手段恐怖而殘忍!必須槍斃才解民憤!
這種惡魔改造不了,只有死刑除公害
改造屁啊,都殺人了
相信全國家家戶戶都在看著,如果准判死刑,我相信家家戶戶都會加大力度去管教好自己的子女,比你的法律震懾還管用,相反,不用多說了
面對校園屢禁不止的霸淩歐打傷害,法律和警務活動是時候該主動延伸到校園以及未成年人群了,不能讓那些拉幫結夥的校園小霸王無所顧忌爲所欲爲了!
用“缺乏是非對錯的辨認能力或控制能力”來作爲未成年人免受刑罰處罰的理由,實在是難以令人信服。
中國的人口還差這幾個混蛋嗎?彈藥庫裏沒子彈了嗎?
法不足懼刑不可畏才是惡魔們肆無忌憚敢于作惡的根源,他們哪個敢說自己不知道殺人償命傷人抵罪,是因爲手握免死金牌才變得做惡時有恃無恐
金錢至上惹的禍
活埋三個惡魔。不接受反駁!
這麽小就成爲社會沉渣,行徑惡劣,無須改造,也無改造價值,槍斃得了。
如果不能死刑重判,我會建議未成年人在學校也無所畏懼,帶刀,帶家夥上學,看誰不爽來一刀,還要對方說謝謝
留守兒童裏確實有一部分不是被欺負就是欺負人,二十多年前在小學裏就經曆過欺淩,那時候那一批壞孩子都是留守兒童,學校裏建立幫派,動刀子打架,甚至還小學就組織嫖娼,老師也管不了。社會環境確實也是因素。希望未來能有民警入駐巡邏,搞普法教育,刑罰要加重,但預防犯罪才是關鍵。
殺!
無期又有何用?必須死刑
要什麽改造,直接回爐重造了
教育應該要改革下,每周或每月,多設一節法律課堂。杜絕此類事件。
不能總是老實人吃虧,惡人可以有改過的機會,太不公平了。
不判死刑,再過二十年中國不再有成年人,成年人都被未成年人組團滅殺了。
必須下降到8歲,明天就給我批准!
不殺仨魔鬼,就是法律間接殺人
要從根本上說還是農民收入太差,如果能有好點的收入她們會雙雙出去打工把孩子留在家嗎?誰不想讓自己的孩子有個安樂的家,總的來說還是找找根源吧!
死刑不能判!那就千刀萬剮!國家應該尊重14億人的,期望!!!!!!
惡魔在人間[敲打]
刑罰的真正意義不在于對罪犯的改造而是對那些即將走向犯罪道路者的阻止與震懾!
殺一人能救萬人!
殺人不應以年齡區別,只可以性質區分!
不判死就只會讓更多凶殘的未成年人有樣學樣,
就應該給監護人和惡魔一起判刑,應爲是未成年可以不判死刑或者無期,比如可以判三十年有期徒刑,然後小惡魔和監護人各承擔一半十五年就好
全判死刑都不爲過!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3個殺人犯,走出監獄就有人拿鐵鍬打死他。
可是“缺乏是非對錯的辨認能力或控制能力”如何判斷,誰來判定,難道未成年就是唯一判定依據嗎,未成年就一定缺乏這種能力?
以後誰有不共戴天的仇人,這是個不錯的方法嘿嘿
必須償命
讀書限制了家長們帶上孩子一起,該重視了,有幾個在外打工有能力帶上孩子一起讀書的?
不管什麽家庭,都不是犯罪的理由和出發點,只要犯罪了,必須付出刑事及經濟的賠償,或許改變你驕傲的家庭。
無期徒刑也行!不得減刑
再小的孩子都會害怕懲罰!當他知道這是犯錯的代價而且這種代價大到難以承受時才會對錯誤望而卻步!
起碼得殺一個。讓人家保本[好生氣]
說俗點就是孩子白死了了呗,好說不好聽啊
[點贊]
不是只有懲罰是只有殺頭
建議死刑,爲何叫殺人償命、只要涉及預謀、故意殺人者,不管年齡多大多少統統都得死刑,自我防衛、自衛過當、失手致死除外,看今後有年齡限制敢動不動就要人性命嗎?難道這些用刀砍人、打人不懂得輕重能致人性命嗎?
最高法院發聲了,可以判死刑
應與時俱進,現在小孩成熟早,14歲己經和成人無異。
惡魔 必需死刑立即執行
必須死刑 才能對得起死去的少年
一個好孩子長這麽大父母辛辛苦苦花了多少錢養育培養兒女爲了什麽?就這樣被惡魔剝奪了性命,我是一個極外人看後心都在滴血。[哭哭][哭哭][哭哭]
說句實話;碰到誰的孩子;這麽殘忍;要是沒有得到孩子父親想要懲罰;估計是難咽下這口氣的
他媽說:早知道他這麽小就殺人,恨不得當初他還挂在他爸那裏時,沒有把它捏滅[笑著哭]
本人經曆從上小學一到四年級就有一名學生長期壓抑當時不知道 後來上初二有畢業班返回學校要錢的親眼見過好幾回在宿舍打人的 初三有學校附近村裏的學生聽說是什麽惡霸的弟弟天天到處找茬打這個罵那個 後來上了中專班裏流行混圈子比誰挂科多誰家裏有勢力誰出去打架有多牛逼 這時候這些人開始欺負外班的打新來的外校找茬打架,由于個子低這時候還被初中生攔住要錢給了幾十塊才脫身。
對于未成年法律必須修改,未成年法是幾十年前制定的,那時候的孩子接觸到的東西很少,而且由于生活條件原因大多數孩子發育和成熟比較晚,思想比較單純,而且能使用的工具也簡單,現在就不一樣了,孩子發育早,接觸的東西也複雜,甚至父母不懂的東西他們都懂,你們覺得以前的法律對當下社會是合適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