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孩跳樓事件大結局:班主任二審仍被判無罪,記者指3大疑點

豆沙看事 2024-05-17 2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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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老師的一句“你太窮了,送個本子給你”,11歲男孩便留下遺書一躍而下,這到底是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弱?還是老師涉嫌侮辱罪?

隨著案件二審結束,這樁案子也有了最新進展!

根據四川觀察報道,江西11歲男孩跳樓身亡,生前曾留下一封“本人死亡與父母社會沒有關系,只和班主任有關”的遺書,便離開了這個世界。

如今案件二審維持原判,教師無罪,通過判決書我們能得知以下幾點:

1. 學生張某多次未完成作業;

2. 班主任鄒某多次用“欠債大王”等言辭批評他,還用小冊子拍打其頭部、讓其罰站等;

3. 在法院看來,這些行爲都屬于批評教育行爲,目的是爲了教育,而不是故意人身攻擊和侮辱,也沒有特別針對他,因此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系。

4. 鄒某作爲教師,未能關注張某的心理變化,屬于違規違紀行爲,因此已作出黨紀政務處分。

對于孩子父母來說,如果不是老師這樣的教育,那麽孩子也不可能做出這樣極端的行爲。

但對于老師來說,學校和家長都要求有成績,他們的業績也是和學生的成績挂鈎,所以如果不嚴格一點,那麽又怎麽是對孩子負責?

因爲站的角度不同,所以看待的問題也就不一樣,所以這就需要一個公平的決斷,而當地法院的這兩次判決,無疑是對公衆最好的交代。

而就在判決書出來後,一位記者卻提出了自己的三大疑問:

1.爲什麽教室監控有三處缺失?

2.孩子跳樓當天的監控,是由一位張某刪除的,他的說法是自己曾進過教室,怕被牽連,那麽這則視頻是否是案件關鍵?

3.第三段監控被刪除後,以現有的技術手段無法複原,那麽這是否又和此案有關?

但對于這些問題的答案,想必也是不得而知了。

因此部分網友還是有話要說:

“有些老師就是不懂因材施教,如果只是單一的體罰打罵,那麽是個人就會”

“作爲一位老師,現在真的是不敢嚴管了,但又不能不管,看到這種消息真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還是小孩子臉皮太薄了,但老師的一句“你太窮了”真的沒必要,真的很傷自尊心”

“作爲教師,當著全班同學對孩子又打又罵,真的沒有一點責任嗎?”

“其實教育的本質,就是應該有合理的懲戒權,要不學生會更加囂張放肆,所以不能將所有結果都推給老師”

“孩子遺書上明確說了,是老師的原因,這樣諷刺挖苦,讓孩子的自尊心往哪放?”

“能夠頂住壓力作出這樣的判決,法院真的很不容易,我很支持”

其實網友們之所以吵得不可開交,還是各自的立場不同,要知道,這位男孩的母親是一名心理師,而父親則是一名警察,爲了能給孩子討回公道,他們已經雙雙辭職,畢竟誰也承受不了喪子之痛。

雖然他們的遭遇令人痛心,但作爲家長,如果挫折教育能夠多一些,如果對孩子的學業能夠更上心一點,如果能多多聯系老師,得知一些孩子在學校的情況,是不是也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但一切都是如果,如今孩子離開了,班主任也有相應的處罰,法院也給出了公正的判決,而留給我們的,只能是從這件事中吸取經驗教訓,讓悲劇不再重新上演。

對此你是怎麽看的?歡迎留言討論!

信息來源:四川觀察抖音《江西11歲男孩跳樓身亡,留下遺書指認班主任對其使用暴力。5月17日,案件二審維持教師無罪判決:老師行爲不構成侮辱罪、虐待被看護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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