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結局:“提燈定損”最新官方通報:房屋違建,房東被行拘並罰款

老夫從不吹牛 2024-04-08 16:08:56

4月3日,江西省玉山縣聯合調查組發布針對“提燈定損”事件的最新通報。

這場掀起了一場網絡風暴的鬧劇,終于迎來了大結局。

不過,結局真的是如同網友所言,這是網友們“互聯網”督辦下的又一次勝利嗎?

充滿荒誕的“提燈定損”

“荒誕”一詞來形容這起沸沸揚揚的提燈定損案,我覺得是再合適不過的了。

因爲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場鬧劇本來都不應該發生的。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它不僅發生了,而且還在經過一系列曲折的曆程之後,竟然還讓房東順利獲得了賠償。

從始至終,這起鬧劇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著極其不合理之處。

1.提燈定損

就事論事,這起事件之所以能從一開始就吸引廣大網友的注意,並爲之創造了一個成語,最奇葩的就是這個事件的本身。

租客退租,對于房東來說,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如果租客真的對房屋造成了破壞,給房東造成損失,那合理的賠償,也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的。

這件事奇葩就奇葩在這:房屋退租之時,被打掃地一塵不染,整個房子看起來都極其整潔、也看不到有明顯的破壞痕迹。

可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房東竟然拿著大瓦數的探照燈,仔仔細細在房屋裏裏外外進行搜索,力圖不放過一絲痕迹,目的就是爲了尋找房屋內“可能存在的損失”。

用“吹毛求疵”這個成語來形容房東對房屋檢查的過程,都有點不合適,因爲這其中有些問題根本就是“無中生有”。

2.單方定損

房東提著探照燈定損吧,本來就是屬于“故意找茬”、“雞蛋裏挑骨頭”。

事實上,就算他真的在房間內找到一萬個毛病,可是誰能證明,這些問題是在租客租房期間産生的呢?

無論是新開床墊,查看床底下的痕迹,還是對房屋外牆磚的定損,這些都是極其不合理的。

顯而易見的是,租客才租房子僅僅20天,不談他們是否能對房子造成破壞。

就說他有什麽理由,確定這些損失是租客造成的,而不是自己原來就有的呢?

他之前有跟租客雙方確定房子裏裏外外每一個細微之處的狀態嗎?

顯然是不可能的。

因此,從理論上來說,無論房東提著燈找到什麽“破壞痕迹”,其實都無法確定這些破壞是房東造成的。

3.天價賠償

租房20天,月租才1200,結果賠償金高達10884元,這不是天價賠償是什麽?

退一萬步講,哪怕房東提著探照燈找出來的破損情況都是真的,它這份所謂的賠償清單,也是遠遠超過實際損失的。

其中有很多明顯不合理的地方。

比如人工費,貼一片地磚收300工資,貼2片外磚又收300工資,我就很納悶,外牆磚2片,爲何只收了一天的工資,而不是2天呢?

更離譜的是,在對所有損傷的補償都已經清晰列表之後,竟然還有一個“其它損傷補償”2000,這是連巧立名目都不要了嗎?

4.三方調解

如果說,事情到這一步,都還只是房東與租客之間的私人糾紛的話。

當村委會介入,並“經過三方調解”,最後的結果就真的讓人大開眼界。

在村委介入之後,面對房東如此無理取鬧的賠償,竟然還是讓租客賠償了4000。

不知道當地村委到底是憑什麽如此調解的呢?

真可謂是毫無底線,不講道理!

5.村委發聲

這件事還沒有到此爲止,隨著村委的介入,租客勢單力薄,雙拳難敵一個村的力量,最終只能“認栽”,乖乖賠償了4000塊錢,息事甯人。

本來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

誰知道,過了半年之後,房東竟然還沒有放過這個租客,用石頭砸已經懷有身孕的租客的頭,這才有了租客上網“求助”之路。

可就在這時,村委會竟然還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也沒有公正來對待這起糾紛,匆匆在網上發聲,稱“租客本身也有問題,不能單說房東有問題,且不存在訛詐租客”。

話裏話外,這個村委會都是在支持無良房東一方,試圖引導輿論來將矛頭引向租客,還義正言辭地稱“不存在訛詐租客”。

事實都擺在眼前了,這都不算訛詐,如何才算?

影響巨大

隨著房東的再次出手,租客忍無可忍,又感覺自己和孩子的安全受到威脅,不得不在網上發布視頻,將這一份天價賠償的清單曝光到網上。

恐怕這位租客也沒想到,讓她忍氣吞聲的一份賠償清單,竟然會在網上引發如此大的反響。

更讓大多數網友都沒想到的是,隨後陸陸續續有人在網上發聲,聲稱自己也曾被這位房東“坑”過。

有安裝玻璃的,有賣瓷磚的,有做建材的,還有安裝玻璃的……

這其中有真有假,但所謂空穴來風,未必無因,其中真假也只有房東跟這些建築工人以及建材商人自己知道了。

然而,影響並未到此爲止,整個玉山,甚至整個江西都因爲這個房東而受到了影響。

不少原本准備去江西旅遊的,在聽說這件事後,紛紛取消了行程。

短短一周之內,整個江西的旅遊業都受到了巨大的打擊,民宿大量退訂。

惡房東的做法引起的負面輿論實在太過嚴重了,當地非常重視,第一時間組成了調查組,多部門聯合開展對此事的調查。

官方通報

這一次,官方調查的速度非常快。

僅僅過去了不到一個星期,就有了結果。

4月3日,玉山縣聯合調查組發布了對此事的調查通報。

通報中,主要提到了以下幾點:

1.郭某林,也就是惡房東,在3月22日晚存在拿磚塊砸租客陳某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以及罰款。

2.郭某林列出的“萬元賠償清單”,檢查方式有悖常理、賠償要求不合理,經過教育,郭某林已退還賠償金。

3.郭某林的房屋存在違建情形,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置,並對相關工作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4.除了防水項目施工人員曾因工程質量、款項結算問題與郭某林産生糾紛之外,其它的地磚、房門、玻璃項目施工人員的相關費用都已經結清。

5.郭某林是自由職業者,網上針對他身份,比如說是某人的司機等都屬謠言。

6.郭某林一兒一女,都還在校上學,並不存在“兒子被退婚”、“女兒被開除”等情況。

7.公安機關對炮制謠言進行細分引流、非法牟利行爲的違法人員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事情到了這裏,已經迎來了大結局。

“提燈定損”的創造者,惡房東郭某林,也因爲用磚塊打人,而受到了行政拘留和賠償的處罰。

最終, 他的“萬元賠償清單”也被認定不合理,經過教育,已經將收取的賠償返還給了租客。

不過,這其中是否有漏了什麽?

他真的是憑借一己之力,影響了整個江西嗎?

在整個事件中,破壞平衡,最終導致租客不得不屈從的外部力量,也就是當地村委會,可並非置身事外之人,難道他們不用爲自己的行爲負責嗎?

對此,大家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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