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衣服一條命!2001年西峰市“6·13”特大殺人碎屍案偵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5-19 05:54:10

2001年6月13日清晨6時許,在西峰市(2002年6月,慶陽地區撤地設市,西峰撤市設區)長慶南路一垃圾池內,時老漢意外發現了一個裝得鼓鼓囊囊的黑色特大塑料袋。他好奇地順手用鐵鈎鈎開了塑料袋封口。不料,露出了好似人的膝蓋一樣的肉乎乎的東西。時老漢不敢相信那是真的,慌忙用鐵鈎將黑色塑料袋又往外鈎了一下。讓他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塑料袋內鼓鼓囊囊的東西竟然是人的屍體。

萬分驚恐的時老漢被嚇得扔下鐵鈎扭頭跑開了。等了好一會兒,時老漢發現有一中年婦女到垃圾池跟前倒垃圾,他才壯起膽子再次返回到垃圾池旁,同那名中年婦女用鐵鈎將黑色塑料袋全部鈎開後仔細查看。裏面確實裝的是一個“半截人”,並且還穿著一條齊膝的黑色短褲。兩人都被清晨起床後看到的可怕一幕嚇得魂不守舍,在躲開垃圾池很遠之後,二人才反應過來:趕快報警!

接到報警後,西峰市公安局的偵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經勘查,垃圾池內的黑色大塑料袋內裝的是殘缺不全的女性屍體。

警方經過對現場和屍體的進一步勘驗分析認定,該女性系被他人殺害後分屍,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典型的殺人碎屍案,並且在慶陽地區尚屬首例。對抛屍現場進行深入細致的勘查之後,沒能尋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破案線索。

案情重大,西峰警方立刻調集大量警力圍繞案發現場開展調查走訪,並在城區及城鄉接合部搜尋受害人頭顱及其余屍塊。

11時50分,警方在安定東路一垃圾筒內又發現了用黑色特大塑料袋封裝的一塊女性屍體。經技術鑒定,先後被發現的兩塊屍體爲同一人體的兩部分。警方認定,受害女性爲A血型,身高在1.63米左右,年齡約20至30歲之間,有懷孕哺乳史。依據屍檢和屍體沾附物推測,該女性死亡時間在48小時內,作案第一現場在西峰城區。

慘不忍睹的殺人碎屍案的發生,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西峰市公安局在案發當天下午即召開了全體民警參加的“6·13”殺人碎屍案偵破動員大會,並成立了專案偵查指揮部。

一場正義與邪惡的戰鬥打響了!

警方根據制訂的偵破方案,一方面對西峰城區及城鄉接合部爲重點的所有垃圾池、垃圾處理場及下水道、涵洞、廢棄莊院進行集中搜索,希望從中找到受害人的頭顱和剩余屍塊,以便盡快確認死者身份;另一方面,繼續以城區和城鄉接合部爲重點,從排查案發前後可疑聲音、可疑物品、可疑氣味人手,按照逐人逐戶、一點一線的原則,特別是對單身男子居住的房間展開地毯式的摸排工作,以此尋找作案第一現場,期望從中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蹤迹。

同時,警方還從抛屍現場犯罪嫌疑人使用過的黑色特大塑料袋入手排查,期待據此捕捉到犯罪嫌疑人罪惡的身影。

很快,警方獲取了一條有關死者身份的重要信息。

6月14日,一男子報警稱,其妻于6月10日下午突然失蹤了。據了解,報警男子名叫張愛奇(化名),其妻姬玉環(化名)系慶城縣一單位職工,現住在西峰進修學業。據反映,其妻6月10日下午從該縣搭乘一輛紅色“夏利”出租車返回西峰後,至今聯系不上。通過進一步了解,警方獲悉,姬玉環爲A血型,有懷孕哺乳史,在返回西峰時,腿穿一條黑色齊膝短褲。

失蹤女子竟然與受害女性特征相互吻合。是與受害女性同爲一人,還是巧合?

經過辨認,張愛奇一眼認定受害女性所穿短褲與其妻子所穿短褲相同。據此判斷,受害女性有可能就是姬玉環。

警方在其進修的單位調查時發現,姬玉環與同班男子王小龍(化名)關系暧昧。不過,王小龍自“6·13”殺人碎屍案發生後,就悄然離開了學校。

王小龍的突然消失,是巧合,還是與此案有關聯?

當日下午,警方從正甯縣找到了王小龍。根據王小龍對姬玉環的體表特征的描述,判斷出姬玉環的體表特征與屍體的特征完全一致。結合報警男子張愛奇的辨認結果,警方基本認定,受害女性就是在西峰進修學業的姬玉環。

受害人的身份雖然基本確定,但對于偵破工作來說,僅僅是揭開了殺人碎屍案謎團的一層薄紗。

警方從王、姬二人的關系入手,分析案發後王小龍的反常舉動,認爲王小龍具有殺人嫌疑。同時,姬玉環6月10日下午搭乘出租車,即使是在到達西峰前失蹤的話,也不能排除紅色“夏利”出租車司機作案的嫌疑。

警方遂將王小龍列入重點偵查對象,並開始追查那名可疑的出租車司機。

在警方開展摸排工作的同時,技術偵查也在同步進行。

經過對死者兩塊屍塊上血迹與姬玉環兒子血液及其留存在王小龍的租住處的毛發進行比對,認定死者系姬玉環無疑。同時,警方從死者體內提取到了殘留的精液,也就是說,姬玉環遇害前曾與他人有過性行爲。並且,留存的精液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的。

據此判斷,“6·13”殺人案系強奸殺人或情殺的可能性較大。

警方由此開始從有強奸、搶劫等暴力犯罪劣迹的人員和姬玉環的社會關系中進行摸排。據查,死者姬玉環生前異性男友甚多,那麽,她的遇害會不會同其複雜的交往有關?警方根據姬玉環生前經常在其租住處周圍使用公用電話的特點分析,認爲姬玉環6月10日晚失蹤前與犯罪嫌疑人電話聯絡的可能性極大。由此,專案民警對姬玉環在其租住處周圍使用和有可能使用過的一百余部公用電話的10000余條通話資料逐一進行排查,以求發現犯罪嫌疑人的蛛絲馬迹。

然而,對與姬玉環有過交往的男子逐個進行排查,結果卻是一個一個地查證,又一個一個地被否定。

經過艱苦的摸排,警方找到了姬玉環6月10日下午返回西峰時搭乘的那輛紅色“夏利”出租車,並了解到出租車司機于晚上9點15分左右將其送至西峰城區南大街。通過對王小龍租住處進行搜查辨認,證實放有姬玉環6月10日下午返回西峰時所帶物件。調查結果表明,紅色“夏利”出租車司機沒有作案的可能。同時,專案民警經過大量調查取證,證實王小龍也沒有作案的可能性。因爲王小龍不僅不具備作案時間,而且,通過鑒定,死者姬玉環身體內留存的精液也並非王小龍的。

隨著偵查工作的不斷深入,警方發現,張愛奇的作案疑點在陡然上升。

據張坦言,其妻姬玉環爲人本分,是當今社會上少有的好女人。而警方調查結果顯示,姬玉環婚後異性男友頗多。難道張愛奇對此真的一點兒都不知嗎?

據警方查證,張愛奇曾于1999年10月29日給妻子姬玉環寫信表明懷疑其與他人有不正常的男女關系,對妻子提出了嚴重警告。2001年6月8日晚,張愛奇與其好友開車到西峰接其妻姬玉環時,因天下大雨,張同其好友住在一招待所,而其妻姬玉環趁機到男友王小龍租住處過夜。那麽,當晚張愛奇是否發現了其妻的行蹤?如若發現,會不會決定對姬玉環采取過激行爲。

據警方調查取證,有一女子與姬玉環的丈夫張愛奇關系密切,由此推測,如果該女子有與張愛奇長相厮守的想法,而張愛奇又無法擺脫其婚姻的束縛,那麽,他會不會産生殺妻的念頭?

根據偵查工作中反映出的張愛奇的作案疑點,警方圍繞張愛奇展開的調查工作全面鋪開。

在緊鑼密鼓地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西峰警方大範圍發放、張貼協查通報,並將“6·13”殺人碎屍案案情通過新聞媒體公布于衆,廣泛發動群衆積極提供破案線索。警方還根據出租車夜間活動頻繁、滲透在城區各個角落、極有可能發現案件線索的特點,下苦功夫對西峰1100余輛出租車司機進行調查走訪,以期待獲取犯罪嫌疑人的相關信息。然而,警方先後排查群衆反映的各類線索100余條,未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在警方全方位的偵查工作尚未收到實效的時候,對有作案嫌疑的張愛奇的排查卻有了突破性的進展。經大量證據查實,張愛奇雖然具有衆多作案疑點,但卻不具備作案時間,而且通過對張愛奇經濟狀況等方面情況的調查,也排除了張愛奇雇凶殺妻的可能性。同時,姬玉環體內留存的精液並非張愛奇的。

據此,警方分析認定,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張愛奇是“6·13”殺人碎屍案的犯罪嫌疑人。那麽,疑犯自然是另有其人了。

歲月流逝,轉眼到了2006年,許多市民和群衆已逐漸將“6·13”殺人碎屍案淡忘了。但是,西峰警方卻絲毫沒有放松對該案件的偵破工作,而且在不斷調整偵查方向,並加大偵破力度。通過警方锲而不舍的艱苦努力,“6·13”殺人碎屍之謎終于露出了端倪。

2006年4月,西峰公安分局楊和平再次召開專案分析會,展開討論。

受害人姬玉環在2001年6月10日下午失蹤後,當晚既沒有在其住處過夜,也沒有在王小龍房內留宿,更未與其他男友聯系過,那麽,她夜間是在哪裏度過的,她體內的精液又是誰的呢?

“難道是失蹤當晚新結識的人作的案?”楊和平敏銳地提出了一個新問題。

專案組由此根據受害人姬玉環在西峰進修學業時喜歡到“少帥娛樂城”跳舞,並且喜歡在舞廳內結識異性朋友的特點推測,姬玉環6月10日下午失蹤後,其夜間會不會在新相識的異性舞伴那裏度過的?她體內的精液會不會是新結識的異性舞伴所留的呢?

專案組果斷作出決定,從當年案發前後喜歡進舞廳,並熱衷于在舞廳內結識女性朋友的男子中進行深入摸排。然而,2001年前後正在掀起跳舞狂潮,喜好跳舞的人員衆多,加之世事變遷,摸排2001年前後喜歡進舞廳的男子的難度可想而知。

“6·13”殺人碎屍案猶如一座林莽叢生、怪石嶙峋的高山,突兀地橫亘在全體專案民警面前!

經過數月的秘密偵查,警方共計摸排各類嫌疑人300余名,調查走訪相關人員2000余名,最終將楊虎納入專案組的偵查視線。

據查,楊虎2001年剛滿22歲,年輕氣盛,住單位單身宿舍,特別喜歡到“少帥娛樂城”跳舞,並且經常領回不同的女人到自己的宿舍過夜。同時,專案民警發現,“6·13”殺人碎屍案的兩個抛屍地點正好處在,楊虎當年宿舍兩翼的位置,如果以楊的宿舍爲中心選擇抛屍路線和抛屍地點的話,這兩個點不但與楊的宿舍之間是一段十分隱蔽、安全的路線,而且還在有效的行動距離範圍之內。

很快,警方找到了楊虎現在的租住處。據了解,楊虎新婚不久就租住在這裏,但已好長時間沒見其回來過了。這對于偵查工作來說,正是尋找證據的絕好機會。專案組決定,立即對楊虎的租住處進行秘密搜查。經過細致的檢查,一本黑色塑料皮筆記本引起了專案民警的注意。

警方發現,這個黑色塑料皮本子是楊虎的隨記本子,裏面的內容大部分是其本人的感受,話語讓人讀起來似懂非懂。專案民警如獲至寶,開始一頁一頁地翻看,一行一行地閱讀,一字一句地進行品味。突然,楊某筆記本上一行清晰的字迹吸引了專案民警的目光:2001年6月11日對于我來說是一個難忘的日子。

專案民警不由得高度警覺起來:“難忘的日子”隱含的內容,是否和“6·13”殺人碎屍案有關?根據案發後警方的認定,6月11日正好在“6·13”殺人碎屍案的作案時間之內。也就是說,楊虎很有可能是“6·13”殺人碎屍案的犯罪嫌疑人。

這一小小的發現讓專案民警激動不已,繼續對楊虎的租住處展開了更加全面而細致的檢查。

果然,楊某租住處的一張桌子腿引起了專案民警的興趣。“這張桌子腿爲什麽要用布纏起來呢?”一名專案民警好奇地問道。“小心地拆開檢查!”趙迎民果斷地作出了指示。隨著纏在桌子腿上面的布被一層一層地拆開,讓專案民警瞠目結舌的事情出現了。他們吃驚地發現,纏繞在桌子腿上的布上面竟然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字迹。專案民警開始細細地品讀那些字,希望能從中找出些什麽。

“功夫不負有心人”,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賀成忠眼睛一亮,一下就將一句很不起眼的字迹挑了出來:“2001年,我殺過人。”

“難道正好殺死的是姬玉環嗎?”專案民警猜測著。

不過,搜查結果至少可以表明,楊虎的作案嫌疑重大。然而,僅憑警方獲得的這些有限證據,尚不能完全證明楊虎的重大作案嫌疑。

爲了讓“6·13”殺人碎屍案能盡快查個水落石出,警方加寬了偵查工作面,加快了偵查步伐。專案民警夜以繼日地穿梭于大街小巷、各家各戶,千方百計地捕捉每一個破案線索。專案指揮部猶如一部全速運轉的計算機,搜集、篩選、分析每一條反饋上來的信息。

很快,案情又有了新的進展:警方獲悉,“6·13”殺人碎屍案發生後,楊虎的宿舍牆壁與先前有所不同,好像有被處理過的痕迹。

同時,專案民警在調查工作中還了解到一個重要情況:案發當年,楊虎的宿舍裏還住著一個叫齊某的年輕男子。

爲了進一步印證楊某的作案嫌疑,警方決定對當年與楊虎同宿舍的齊某展開外圍調查。人海茫茫、幾多變化,想要打聽到有關齊某數年前的相關情況,還真不容易。通過大量的調查走訪,警方終于從收集彙總的信息中發現了一條模棱兩可的線索:齊某曾經流露,楊某殺過一個女人,他給幫忙抛的屍。

警方由此結合大量調查取證,證實楊虎和齊某具備作案條件,具有重大犯罪嫌疑。楊和平局長據此下達了抓捕命令。

然而,據調查掌握,楊虎和齊某半年前就已銷聲匿迹,使抓捕工作變得異常艱辛。專案組一方面守株待兔,在楊、齊二人的租住處冒著嚴寒進行蹲點守候,另一方面主動出擊,采取了多種偵查方法,加強了偵控措施,全力進行圍捕。經過锲而不舍的努力,專案民警先後北上內蒙、南下四川等地,行程3000多公裏。但由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多種反偵查措施,致使警方屢次抓捕行動撲空。

2007年4月18日,專案組獲取准確消息,楊、齊二人已秘密潛回西峰。警方周密部署、迅猛出擊,兩路抓捕人員先後將楊虎和齊某的租住處包圍了起來。當晚9時30分,兩組專案民警同時采取行動,將正准備出門的犯罪嫌疑人楊虎和剛剛回到租住處的齊某成功抓獲。

最在強大的心理攻勢和犯罪證據面前,二人最終敗下陣來,如實供述了“2001·6·13”殺人碎屍案的全部犯罪事實,揭開了隱藏五年有余、撲朔迷離的殺人碎屍案之謎。

2001年6月10日晚,楊虎又到“少帥娛樂城”跳舞,邀請在場的姬玉環共舞後相識。舞會結束後,楊虎詢問姬玉環的住址,並且主動要求送其回去。姬玉環婉言謝絕了楊虎的好意,反過來問起楊某的住址來。

“我在機械廠單身宿舍住,要不到我那兒怎麽樣?”楊虎試探道。

見姬玉環不吭聲,楊某便徑直陪姬玉環向自己的宿舍走去。當晚,楊虎與姬玉環在楊的單身宿舍度過了一夜。

次日清晨,二人起床後,姬玉環提出,吃過早飯後讓楊虎給她買一套衣服。楊虎失業好長時間了,根本沒有經濟來源,哪來的錢買衣服?不過,礙于情面,楊虎很不高興地答應著。姬玉環好像聽出了楊虎對自己的要求有些不樂意,便又上床睡下了。

此時的楊虎心裏卻不是個滋味:我和你剛認識,連你姓甚名誰都不知道,你就厚顔無恥地問我要衣服!“騙子!”楊虎在心裏狠狠地罵道。他猛然想起前女友抛棄自己,認爲她與自己的交往中騙吃、騙喝、騙衣服,等將自己的錢騙光了,就無情地將自己一腳“踹”開。而眼前竟然又出現了一個這樣的女騙子。

“可恨!”楊虎突然越想越生氣,越想越不能控制自己憤怒的情緒,“去死吧,讓這樣的女騙子都去死吧!”

楊虎不由得怒火中燒,對向自己要衣服的女人産生了一種報複心理,遂有了殺害姬玉環的念頭。他從床下取出存放的一根鋼管,朝姬玉環的頭部連擊數下,致使姬玉環死亡之後,將屍體藏于床下。

6月12日,楊虎因屍體無法處理,想到了肢解屍體後抛屍的辦法,遂購買了菜刀、塑料袋,在其宿舍內將姬玉環的屍體肢解後,分裝于塑料袋內,又用借來的編織袋套裝後藏在床下。當晚,楊虎將殺人一事告訴了同宿舍的齊某,讓齊某幫助抛屍。

6月13日淩晨,齊某騎楊虎借來的自行車,捎著楊虎三次將屍體抛于西峰城區街道垃圾池等處,又將死者的頭顱埋于院內的蓄水池附近,並燒毀了死者的部分衣物,帶血的床單、被套等物,抛棄了作案工具菜刀、鋼管,以及死者攜帶的傳呼機等物品。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經法院審理,楊虎被判處死刑,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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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9 09:43

    不是偵破的,是罪犯喝醉酒後自己說出去讓別人聽到了!

  • 2024-05-19 15:47

    爲當年偵破此案的趙局長點贊

  • 2024-05-19 06:55

    死者是我的同學,如果活著也五十多歲了。

路之意

簡介:博采中外、荟萃精華,展現哲思意韻、透析生活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