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趙作海殺人案:超期羁押和刑訊逼供,冤案的始作俑者

小彰侃天下 2023-03-30 16:19:15
離奇的失蹤案件

1998年2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接到了一起報案,報案人是一位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他說他的叔父四個月前突然失蹤了,至今仍未找到。這一消息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

趙振晌是商丘市趙樓村的一位村民。據報案人描述,趙振晌是在家中離奇失蹤的。失蹤當晚,他和家人一起吃過晚飯後回到房間睡覺,但從那以後,他的家人再也沒有見過他。

警方立即展開了調查工作,但是他們發現一個大活人怎麽可能會突然消失,而且還是在家中?調查了很長時間,警方仍然沒有找到任何線索,一籌莫展。爲了進一步調查此案,警方采取了各種手段,包括對趙振晌的親屬和鄰居進行訪問、收集和分析相關信息,以及對周邊區域進行搜索。然而,所有的努力都沒有找到趙振晌的蹤迹。

警方在走訪村民調查的過程中,得知了一個關于村裏女人杜金惠的故事。十多年前,杜金惠是一個帶著三個小孩的單身母親,被村裏的趙作海和趙振晌同時追求,兩人之間的競爭變成了沖突。然而,由于經濟糾紛,趙振晌一直認爲趙作海曾經欠下他一筆工資,多次找他要錢,但被拒絕了。警方因此懷疑趙作海可能因爲感情和財務糾紛而殺害了趙振晌。

警方對趙作海進行了訊問,發現了兩個重要的疑點。其一是趙作海身上的傷痕,他聲稱是在鄰居家蓋房子時造成的,但經調查並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其二是他身上的傷並非在附近醫院看的,這也不符合常理。然而,由于警方無法找到更多的證據,包括趙振晌的屍體,趙作海最終被釋放了。

突然出現的屍體

1999年5月8日,商丘柘城趙樓村在挖井時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無頭、膝關節以下缺失的無名屍體,這起驚人的發現震驚了整個鄉村。當地的公安機關將這一案件定名爲“1999·5·8”殺人碎屍案,並開始著手調查。

在這一事件發生後,公安機關突然想起了一年前的一起報案。1998年2月15日,趙振裳的侄子趙作亮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其叔父趙振裳于1997年10月30日離家後已經失蹤了4個多月,他懷疑趙振裳被同村的趙作海殺害。當時,公安機關曾對此展開過調查,但最終沒有找到趙振裳的下落,此案懸而未決。

高度腐爛的無名屍體被發現,雖然身份不明,但是警方懷疑其可能是失蹤的趙振裳,並開始調查。趙作海成爲了警方調查的焦點。由于身份無法確認,警方決定采用DNA技術對屍體進行鑒定。

然而,趙振裳沒有留下兒女,其父母也已經去世多年,因此柘城縣公安局不得不挖掘其母親的墳墓,采集腿骨和無頭屍體的DNA進行比對。檢材被送到公安部物證鑒定科和遼甯的一個鑒定機構進行三次檢測。在2001年7月,鑒定的最終結果出來了,但並沒有得出明確的結論。原因是其中一份檢材沒有提供足夠的信息,無法進行比對,因此公安機關無法確認該屍體是否是趙振裳。

命運的玩弄

由于趙作海有重大嫌疑,當天晚上就被派出所的民警帶走了,罪名是涉嫌故意殺人。第二天他就被刑事拘留。由于此案影響極其惡劣,5月9日早上,柘城縣公安局全體偵破人員在老王集鄉派出所召開了會議。會議由主抓刑偵工作的副局長丁達主持,他們聽取了5月8日的調查和審訊情況,初步認定死者是趙振裳,殺人凶手是趙作海。雖然無名屍體的身份尚未確認,但趙作海的嫌疑越來越大。

隨著警方對于無名屍體的發現以及趙作海嫌疑的加重,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始了對趙作海的高強度審訊。爲了確保審訊效果,審訊人員被分成三個組,每組輪流對趙作海進行審訊。同時,每組審訊結束前都要向下一組彙報趙作海的承認情況以及思想動態等情況,以便下一組繼續審訊。這種高壓審訊持續了近一個月,從1999年5月10日到6月18日,期間趙作海一共做了九次有罪供述。這九次供述成爲了日後認定他罪行的主要依據。

供詞:1997年10月31日晚上,我在杜梅家中與她發生了不正當關系。然後,我聽到堂門被推開的聲音,發現是趙黎。趙黎手持刀子進入房間,並向我連砍幾刀。我擋住了一些刀砍,但是我的頭和胳膊都受了傷。趙黎離開房間後,我趕緊穿上衣服並出門逃跑。趙黎緊隨其後,我很快就被他追上了,我們開始打鬥。在這個過程中,我使用了一把刀子,刺中了趙黎的腹部或胸部,導致他死亡。

當我回到家時,我的身上渾身是血。我告訴我的愛人,我做了一件可恥的事情,讓她別問了。我的愛人試圖讓我去醫院,但我拒絕了,並選擇在一個煙葉炕裏過夜。在夜裏,我拉著趙黎的屍體到了院子裏,想把他扔掉。我將他的頭、胳膊和大腿切開,並將他的身體放在一個大袋子裏,用架子車拉到村外的機井裏扔掉。我將趙黎的四肢和頭部燒掉,並用土蓋住了院子裏的血迹。第二天,我讓我的愛人去村診所拿藥,並將趙黎的衣服放在煙葉炕裏燒掉了。

趙作海前妻趙小齊表示,井裏屍體被發現後,她曾經被警方關在鄉裏一個酒廠一個月,受到很多折磨。“用棍子打我,讓我跪在磚頭上,磚頭上還有棍子”。她說,民警一直問她是不是知道趙作海殺人。“我什麽都不知道”,說不知道就一直被打。

她說每天只能吃一個饅頭,還經常幾天不讓睡覺。 從酒廠出來後,趙小齊知道趙作海被確定殺人。她帶著兩個孩子改嫁到外村。兩個孩子一個在外地打工,一個已經出嫁。這十幾年她沒有再回去,也沒有去見過趙作海。即使趙作海回來,她也不想再回去。

草率的判決

當時的案件確實存在著許多疑點,如果檢察機關和法院能夠對這些疑點進行充分的質疑和調查,或許趙作海的悲劇可以被避免。

在這起案件中,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承認存在著一些疑點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例如,當時屍體已經高度腐敗,警方做了四次DNA檢測都未能確定死者的身份。在這種情況下,把屍體確定爲趙振裳,就存在著主觀色彩的可能性。此外,警方沒有追查凶器,也沒有確定凶器所能造成的傷痕是否與屍體的傷痕相符等等。

由于證據不足,商丘市檢察院在兩次退卷後,拒絕再次接卷。而警方堅持認爲趙作海是凶手,不能放人,導致趙作海長期被羁押在看守所裏。在審理期間,法院對該案僅進行了20多天的審理,並全部采納了公安部門的意見。庭審時,趙作海和他的辯護律師都否認了殺人一事。但是法院認爲,趙作海曾經被審訊做了9次殺人的筆錄,因此當庭否認不可信。

擔任趙作海辯護人的是當時尚未拿到律師執業證的一名實習律師。由于趙作海家庭困難,他並沒有委托律師,因此趙作海的辯護律師是法院指定的。

最終,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對趙作海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作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河南省法院經複核,于2003年2月13日核准了商丘中院的判決。趙作海沒有上訴。在羁押期間,他兩次獲得減刑,先被改判爲無期徒刑,後又被改判爲有期徒刑20年。

“死而複生”的死者帶來了真相

2010年5月2日上午,在柘城縣公安局老王集派出所,趙黎突然現身,把趙樓村村支書驚呆了。趙黎之前曾突然失蹤十多年,讓大家都以爲他已經死了。趙黎解釋說,當時他和趙作海打架,砍了趙作海幾刀後以爲趙作海已經死了,便逃出了村莊。村民們紛紛驚呼不已,詢問他是不是死而複生。爲了證明自己身份,趙黎只好讓大家查看他肚子上的疤痕。

村支書得知趙黎活著的消息後,立即將此事報告給當地派出所。由于這是一起涉及人命的重要案件,當地公安局的領導迅速下令對回來的人進行DNA鑒定,以確認其身份。經過不久的等待,DNA鑒定結果出來了,證實這個回來的人確實就是多年前被認爲已經“死亡”的趙黎。

趙振裳和趙作海是鄰居,長大後一起到陝西延安打工。但後來,趙作海私吞了趙振裳的工錢,兩人的關系惡化了。更糟糕的是,兩人同時喜歡上了同村的杜金惠,最終以兩人之間的糾紛告終。

1997年10月30日深夜,趙振裳得知趙作海在杜金惠家中過夜,憤怒之下他回到家中取出一把菜刀,潛入杜金惠家中,趁趙作海熟睡時,對著他的頭猛砍一刀。他將凶器丟在村東小廟後的路邊,拿著400元現金和身份證,帶著被子騎著三輪車逃離了家鄉。

這些年來,趙振裳走遍了安徽、陝西、湖南等地,但大部分時間都在家鄉周邊100公裏範圍內活動。他已經13年沒有回家了,也沒有更換過身份證。

趙振裳的一代身份證曾經被使用過兩次。第一次是1999年,當時他住在鄲城縣的一家旅店裏,被鄲城縣南豐鎮派出所查過。第二次是在2003年“非典”期間,他因爲是流動人口被鄢陵縣馬欄鎮派出所查過。盡管如此,公安機關並未發現他是一位“死者”。

無頭屍體的身份

經過長時間的努力和DNA鑒定,警方終于確定了1998年9月12日晚失蹤的商丘市睢陽區包公廟鄉十字河村東五組村民高宗志的身份。經過審訊和調查,發現此案的主犯是李海金,而這起凶殺案的動機則是因爲他和高宗志在山東菏澤做月餅生意時發生了嚴重的矛盾。出于報複之心,李海金與幾名同夥預謀了殺害高宗志的計劃。

案發當晚,李海金先讓手下的楊明福、劉院喜等人在手巾李村村邊守候。隨後,他們邀請高宗志到離李家不遠的本村西地,並在那裏將他殺害、肢解,並抛棄屍體。爲了掩蓋罪行,四人將屍體的軀幹和三塊石磙一起推入了附近的機井中。

此案在當地引起了軒然大波,警方不斷追查並于五月份相繼將犯罪嫌疑人抓獲。其中,楊明福在商丘市區被捕,李海金在天津落網,張祥良則在遼甯省沈陽市落網。

後續與反思

2010年5月5日下午,河南省高院決定開啓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的再審程序。這一消息迅速傳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隨後,5月9日,當地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宣布趙作海的無罪釋放,宣告這是一起明顯的冤案。與此同時,他也得到了公檢法等各部門的慰問和生活救助。

趙作海被無罪釋放後,回到了自己的家鄉。當地政府和群衆對他的到來非常熱情,爲他准備了歡迎儀式,並給予了各種生活幫助。5月17日上午,趙作海領到了國家賠償金和困難補助費共計65萬元。

河南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杜建華向媒體通報,當年審理“趙作海案”的審判長張運隨、審判員胡選民、代理審判員魏新生已停職接受調查。

法院審理認爲,6名被告人在辦案過程中對趙作海組織、實施了刑訊逼供,導致趙作海被錯定爲殺人凶犯的嚴重後果,其行爲已構成刑訊逼供罪。6月26日,龍亭區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王松林、郭守海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丁中秋、羅明珠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司崇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周明晗被免予刑事處罰。

在這場冤案中其實有很多機會可以有所挽回,曆經公、檢、法三方,可由于種種原因使得這場冤案失去了糾錯的機會。

在趙作海案件中,存在一些疑點,但這些疑點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首先,警方確認無頭、無四肢屍體爲趙作海所殺後,並沒有追查凶器,也沒有確定凶器所能造成的傷痕是否與屍體的傷痕相符,這與我國法律對殺人罪定性的要求不符。

其次,當時屍體高度腐敗,警方先後做了四次DNA檢測都未能確定死者身份。因此,警方把屍體確定爲趙振裳,存在主觀性。最後,警方根據殘屍確定死者身高爲1.70米,但實際上,失蹤的趙振裳身高只有1.65米左右,這也存在一定的矛盾。

在趙作海被長期羁押的情況下,商丘市政法委等多次召開會議,研討該案。然而,由于證據不足,商丘市檢察院在兩次退卷後拒絕再次接卷,導致趙作海長時間無法獲得自由。而警方一直堅稱趙作海是殺人凶手,造成案件的進展一度陷入僵局。

在清理超期羁押的案件時,商丘市政法委多次研討案情,但警方仍然堅持趙作海有罪的觀點。後來,檢察院提出公安機關應向檢方移交卷宗,並提供DNA鑒定的結果。但由于DNA鑒定一直沒有結果,檢察院最終放棄了這一疑點,進行了公訴。

可以看出,在該案件中,警方在缺乏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堅持認爲趙作海有罪,而檢察院則無法證明趙作海有罪,最終導致了案件長期未能得到解決。這也讓我們深刻認識到,司法公正和依法辦案的重要性,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被告人的罪行,不能憑空猜測或主觀臆斷。

從法院環節來看,該案的審理過程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審理時間過短,僅20多天的時間就做出了判決,這樣的審理時間遠遠不足以充分審查證據和聽取各方意見。其次,法院完全采信了公訴人的意見,而公訴人的意見又來自于公安部門,這就使得案件審理缺乏獨立性和公正性。此外,法院還過分依賴了趙作海在公安環節做的9次筆錄,將其當做證據,而忽略了辯護律師的意見和其他證據。這些問題都導致了案件審理過程的不公正和不完善。

刑訊逼供一直存在我國的司法實務中,困擾著我國的刑事司法實踐,也是導致冤假錯案發生的重要原因。在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建設法治國家的形勢下,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刑訊逼供行爲,是推進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完善的重要一招。我深信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提升,刑訊逼供一定能得到根治。

14 阅读:5240
评论列表
  • 2023-03-30 19:17

    冤案的責任人不該判無期徒刑嗎?知法犯法,以權害人。

    The Pope 回覆:
    很多年了,責任人的身份可不一般了。
    一蓑煙雨任平生 回覆:
    應該反坐。
  • 2023-03-31 09:19

    對責任人沒有追責

  • 2023-03-31 01:17

    是不是你沒關系,打到你是就是

  • 2023-03-31 13:26

    說是你,就是你,打到你承認爲止

  • 2023-03-31 20:40

    如果死者沒有回來,冤案永遠不會被發現

  • 598 25
    2023-03-31 10:37

    問世間,有多少冤魂嗟歎?[吃瓜]

  • 大仙 19
    2023-03-31 16:53

    你吃餃子爲什麽不蘸醬油?

    66 回覆:
    [點贊][點贊][點贊]
  • 2023-03-31 11:56

    回歸社會思想斷層 補償款基本被騙光 人生就這麽悲催了

  • 2023-03-30 20:56

    雲南杜培武案,更神奇[笑著哭]

    空間折點 回覆:
    比不上內蒙呼吸案
  • 2023-03-31 17:37

    把一個律師或警察或領導連續輪流審問一個月,你想要什麽結果就會有什麽結果。

  • 2023-03-31 10:30

    推理失敗牽強的判決。還好那人回來了

    周星星 回覆:
    沒回來就永世不得翻身
  • 2023-03-31 11:49

    有冤無處申的太多了

  • 2023-03-31 19:11

    特色的結果!

  • 2023-04-01 12:46

    抓錯人審錯案不用負責任,有個學生抓只鳥都挨判刑

  • 2023-03-31 11:32

    始作俑者不是國民黨

  • 2023-03-31 12:34

    北大朱令案[得瑟]?

  • 2023-03-31 18:42

    老趙通奸,互相砍殺!未遂而已![橫臉笑]

  • 2023-04-01 20:04

    天災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災。最後那幾個責任人判刑也算是一點點安慰了,連審判的法官也沒重判算是遺憾。

  • 2023-04-01 10:28

    制造冤假錯案的執法人員不應該負責任嗎?

  • 598 3
    2023-03-31 10:51

    圖14的警徽歪了!良心也歪了![吃瓜]

  • 2023-04-01 02:40

    不𠄘認,打到我承認

  • 2023-03-31 13:40

    人民的守護神好厲害

  • 2023-04-01 10:50

    屁。

  • 2023-03-30 20:30

    老趙也不是啥好鳥!

  • 2023-03-31 19:45

    美國的警察就這樣肆意制造冤假錯案,真有法律嗎?

  • 2023-03-31 12:53

    制造冤案者應擔受冤者罪

  • 2023-03-31 12:13

    都怪“齊公子”的“滲透”計劃[得瑟]

    ALFRED 回覆:
    “齊公子”可惜了,唯一一個忠于職守的一個人。
  • 2023-04-01 16:17

    先認定有罪,再找證據。立功心切,草菅人命。

  • 2023-04-01 13:12

    我覺得人是你殺的,,

  • 2023-04-01 10:02

    滑天下之大稽

  • 2023-03-31 16:29

    河南警方

  • 2023-04-01 12:48

    追責了嗎?一幫混蛋。

  • 2023-04-01 12:03

    刑訊逼供者必須嚴懲,三年以下太太太輕了

  • 2023-04-01 09:17

    這賠償金,太多了[笑著哭]有關人員處理太重了,

  • 2023-04-01 07:30

    什麽玩意?

  • 2023-04-02 11:27

    鬼子那一套都學會了[得瑟]

小彰侃天下

簡介:喜歡閱讀,帶你一起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