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黑茶”?虛假宣傳,違法!

浙江融媒體 2024-04-25 13:52:05

生活中經常會聽到各種關于食物抗癌的說法

吃大蒜抗癌、吃藍莓抗癌、吃綠菜花抗癌……

真的存在能抗癌的食物嗎?

近日,奉化一茶行的“抗癌黑茶”進入大衆視野

小編這就給大家帶來案例——

案件詳情

近日,奉化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某茶行店內的海報和售賣的黑茶包裝袋上印有“黑茶九大功效:第一:補充膳食營養;第二:助消化、解油膩、順腸胃;第三:降脂、減肥、軟化人體血管、預防心血管疾病;第四:抗氧化、延緩衰老、延年益壽;第五:抗癌,抗突變;第六:降血壓;第七:改善糖類代謝、降血糖、防治糖尿病;第八:殺菌、消炎;第九:利尿解毒、降低煙酒毒害”等內容。

經調查,該茶行從網購平台購買黑茶包裝袋,對其他渠道購買的茶葉進行重新包裝(每袋250g)並擺放在店內貨架上,向消費者進行展示和宣傳,向自帶熱水瓶的消費者銷售茶水,銷售價格是10元/瓶。

該茶行經營場所內的海報和茶葉包裝袋上印有虛假內容,對其銷售的茶水的功效作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由于該茶行違法行爲持續時間較短,違法所得金額較小,社會危害範圍較小、程度較輕,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減輕處罰,責令該茶行改正違法行爲,並處罰款20000元。

小編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溫馨提示

凡有食品存在防癌、抗癌、治療腫瘤、治療高血壓、抗血栓等這些虛假宣傳表述的,無論是在商超等線下實體店銷售,還是通過網絡、會議、電視、廣播、電話和報刊等方式銷售,請消費者都不要購買,同時可以撥打12315、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新莓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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