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趙匡胤,就是曆史上唯一一位發動兵變、黃袍加身的皇帝。
雖然他呢個從馬上得天下,但他深知不能在馬上治天下。
那麽他是如何統一天下的呢?治國方略又是哪些?
«——·廢除不該有的機制·——»
秦滅六國,統一天下,徹底廢除封建割據,以郡縣制度管理域內,建立起大一統的國家政權,漢承秦制,加以完善,朝廷有效管理地方,地方絕對聽命朝廷,四百年間,國家強盛,百姓安居,社會穩定。
至東漢末,爲防範和鎮壓農民起義,派重臣到重鎮任州牧,委以一州軍政財政大權,地方權日重,中央權日輕,地方割據再興,國家統一受到嚴重威脅,終至破壞,三國兩晉南北朝,分裂動亂四百年。隋唐再度統一,再現秦漢之盛。
至唐玄宗天寶末,朝廷再蹈漢末覆轍,邊防重鎮設節度使,委以兵權、財權、人事權,威震一方,遂有安史之亂。陵夷而至五代十國,二百余年間,“上失其柄,藩鎮自相雄長,擅其土地人民,用其甲兵財賦,官爵惟其所命,而人才亦各盡心于其所事,卒以成君弱臣強、正統數易之禍”,分裂動亂,日甚一日。
誠如大儒荀子所言:“隆(尊)一而治,二而亂。自古及今,未有二隆(尊)爭重而能長久者。”舉國服從中央,中央統一管理地方,國必治;地方與中央爭重,搞獨立,國必亂。
宋太祖清醒地認識到,要保趙宋長治久安,就必須融盡化絕“君弱臣強”這一堅冰,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樹起“如臂使指”的大一統運行機制。
盡除漢魏兩晉南北朝隋唐五代近千年衆多王朝的曆史積弊,使命何等重大!宋太祖運作起來,卻舉重若輕,除舊布新,創制立規,著著妙棋,盡顯施政智慧。
«——·制止朝廷跋扈之人·——»
宋太祖爲人寬厚大度,儀態豁如,天賦極強親和力。宋代國史和野史多記,遇難事,他常能先在酒筵中與相關者交心融情,趁酒香順勢破題,幹戈不動,刑罰不舉,即爲後繼措施的推行巧移擋道頑石,平穩拓基。
據王鞏《聞見近錄》記,宋太祖即位之初,各地節度使多爲後周舊人,他們仍像五代時期一樣,“常取于民無節,而意多跋扈”。
但王朝新建,立腳欠穩,不能對之輕動,那會亂了時局。像前文所敘兩次“杯酒釋兵權”一樣,一天,宋太祖將這些節度使召集到皇宮便殿,“賜飲款曲”。
推杯換盞之際,順便打問:各位在節度使任上所收租賦,除去給朝廷上交的之外,每年自己能得多少錢呢?節度使們回答後,宋太祖與之商量:朝廷直接把錢給你們,你們回朝,經常和我飲酒作樂,怎麽樣啊?
節度使們乍一聽,錢不少得一分,還免卻租賦征收之勞,真乃皇恩浩蕩啊!皆拜謝遵旨。宋太祖也說到做到,隨之下诏,如數給錢。自此,“州縣租賦,悉歸公上,民無苛斂之患”,百姓得免地方隨意盤剝之苦,朝廷也增強了對地方的權威,各項改革的實施自然得以順利開展。
«——·重點培養人才·——»
節度使們之所以能在地方威福自任,敢與朝廷爭重,兵權獨握實爲主因。宋太祖于乾德三年(965年)八月下诏,令各州軍擇本地兵士中骁勇善戰者送往京師,以補充王朝中央禁軍,並在禁軍中挑選強壯者“定爲兵樣,分送諸道”,令照之選兵。後又以木梃爲高下之等,分發各處,令諸道長吏和都監照之募兵,教習精煉後,送到京師禁軍。
同時,多次派出數路使者“分詣諸道,擇選精兵,凡其材力伎藝有過人者,皆收補禁軍,聚之京師,以備宿衛”。
宋太祖對這些精兵寵愛有加,既“厚其糧賜”,又“常躬自案閱訓練,皆一以當百”。各地見此,都知兵力、精銳非京師之敵,對朝廷除了一切遵命,哪還敢有半點異心!
«——·弱其財力·——»
自唐玄宗天寶年間開始,各地方鎮屯聚重兵,自收賦稅,名曰“留使”“留州”,很少上繳朝廷。五代時,方鎮愈加強橫,自令部曲主持本鎮場院,強征賦稅自利。連按慣例應由朝廷三司直接征收者,也自命大吏征之,上繳部分之外,均歸己有。偶爾給皇帝送點,則美其名曰“貢奉”,還要討取皇帝恩賞。宋朝初建,猶循常制。
乾德二年(964年)十二月,宋太祖下令各州:自今日起,每年所收民租和鹽、鐵、酒專賣所征之稅,除地方必要開支外,凡是錢和絲綢,“悉辇送京師”。而且督催急迫,不容稍緩,即便官府暫缺車和牛,也須租用民間車牛,及時送到。次年二月又重申此令,並特別強調:“凡金帛以助軍實者,悉送都下,無得占留。”據朱弁《曲洧舊聞》卷1載:五代時,朝廷並未設掌管鹽鐵酒專賣場務之官。
太祖即親見所在場務,多是藩鎮差牙校掌之,“不立程課法式,公肆誅剝,全無誰何,百姓不勝其敝”。
宋太祖即位,始派京朝官廷臣監之。“官不擾而民無害”。特別是于諸道設置轉運使,專掌地方財政,“爲之條禁,文簿漸爲精密。由是利歸公上,而外權削矣”。
據《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3,宋太祖賦予了轉運使極大的權力。開寶五年(972年),因京西諸州租賦應征錢幣未能按時收足,宋太祖特命能臣李符知京西南面轉運事,親書“李符到處,似朕親行”八個大字賜之,令李符張于大旗之上,常以自隨。李符在任上,前後上奏百余事,其中48事皆施行,並“著于令”。
«——·將公權力分散·——»
宋太祖深感方鎮權力過大,爲一方百姓之害,“故設通判之員,使斂以繩墨”,既分其權,又負朝廷派往監察地方政務之責,名爲州郡副貳,實則事權甚重,宋初的方鎮,後來的州郡長吏,都畏之敬之,不敢稍有怠慢。
據《文獻通考》卷63,通判之設,爲宋代創舉,“只設通判一官佐郡守,不仍前代之舊”。馬端臨曰:宋太祖“之設通判,本欲懲五季藩鎮專擅之弊,而以儒臣臨制之,號稱監州。蓋其官雖郡佐,而其人間有出于朝廷之特命,不以官資之崇卑論。”
最先于乾德初年(963年)在新平定的湖南地區各州試設,命刑部郎中賈玭等朝官擔任,收效頗佳。隨之下诏,命州府公務,並須長吏、通判聯署,方能施行。規定大郡置兩員,余郡置一員。
“掌倅貳郡政,與長吏均禮。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可否裁決,與郡守通簽。所部官有善否及職事修廢,得刺舉以聞”。通判所負責任重大,又非長吏屬官,故常與知府知州爭權,言語之間,難免盛氣淩人,曰:“我是監郡,朝廷使我監汝。”
長吏行事,常爲其所制,昔日方鎮的威權自用,從此絕迹。歐陽修《歸田錄》記下一則知州怕通判的真實故事。錢昆在朝已官至少卿,因生性愛吃螃蟹,尋思著找個能滿足口腹之欲的州郡去任長吏,順便享受一把。有司問他想去何州,錢昆脫口而出:“但得有螃蟹無通判處則可矣。”一時傳爲笑話。
«——·進行封官加賞·——»
唐末至五代,不僅藩鎮皆武臣爲之,他們還有權自委屬吏,頤指氣使,俨然一方侯伯。宋太祖即位後,即著手根除這一亂象。先召後周留任藩鎮會于京師,賜宅邸、厚俸祿,讓其坐享清福。隨之即“分命朝臣出守列郡,號權知軍州事”,簡稱知州、知府,以朝臣的身份,奉朝廷之命主持州郡政務軍務。
乾德元年(963年)六月,又命大理正奚嶼知館陶縣,監察禦史王祜知魏縣、楊應夢知永濟縣,屯田員外郎于繼輝知臨清縣。自此,各州郡的縣一級政府,相繼均由朝廷直接命朝臣知縣事,簡稱知縣。
這樣,全國地方州、縣兩級長吏,一皆朝臣,一皆唯朝廷之命是遵,“朝廷以一紙下郡縣,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叱咤變化,無有留難,而天下之勢一矣。”
隨著宋太祖各項革新措施穩步而紮實推進,秦漢開創的大一統行政機制得以恢複並高度完善、高效運作,王朝域內,自可長治久安了。
趙匡胤的一招又一招,識破人心,又利用人心,實在是讓人佩服。反正真是應了那句話“事業者,都有著識人心的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