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媽媽突然被調崗工資減半,法院:按原崗位發放工資

半島晨報 2024-03-09 11:54:37

一直以來,在激烈競爭的現代職場中,懷孕生子是困擾不少女職工的一道“選擇題”,有的女職工就因爲懷孕休假,結果遭到了公司不合法不合理的對待。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則因爲懷孕女職工被調崗引發的糾紛案件。

女主管懷孕後

被調崗降薪

向某(女)于2022年7月進入某酒店擔任預定中心主管,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合同期限爲2022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

2022年12月,向某懷孕。2023年5月,該酒店人事經理通過微信告知向某,她的崗位由主管調動爲前台接待員,薪資由每月8000元調整爲4000元。向某在定期産檢時被酒店扣除相應工資。向某遂向該酒店主張工資差額,案件經勞動仲裁後訴至法院。

法院:按原崗位發放工資

廣東新興縣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爲,向某與某酒店存在勞動關系,某酒店以向某不適應原崗位工作爲由提出調整其崗位,應通過雙方協商方式解決,在酒店沒有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向某不適應原崗位工作的情況下,其調崗行爲不符合法律相關規定,某酒店應按原約定的每月8000元待遇標准繼續發放給向某。

對于酒店扣除的因向某産檢請假的工資應予以補發。故判決某酒店補發2023年5月至6月工資差額6412.91元給向某。

法院指出,我國法律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産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來源: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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