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出手,“逮捕內塔尼亞胡”,是否會給巴以帶來轉機

慶彬有理 2024-05-21 14:37:14

國際刑事法院ICC,最近幹了件大事。它們的檢察官日前表示,正在尋求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防長加蘭特,以及哈馬斯在加沙地帶的三名領導人發出逮捕令,各有各的“罪名”,不過待遇都是一視同仁。

【ICC檢察官申請對內塔尼亞胡等人發出逮捕令】

乍一看是對當事雙方各打五十大板,但主要還是沖著以色列去的,因爲哈馬斯連國家實體都不是,只是巴勒斯坦內部的一個派系。

對哈馬斯而言,有沒有這份通緝令,對他們的內外處境都不會有任何影響,惡化和改善都談不上。而那些對哈馬斯態度不那麽嚴厲的國家,比如說土耳其,連ICC的締約國都不是。往後埃爾多安跟哈馬斯政治局領導人,還是該接觸接觸,該對話對話。

但在以色列這邊,效果就完全不一樣了,可以說傷害不大,侮辱性極強。即便以色列不是ICC的一員,但逮捕令正式簽發以後,內塔尼亞胡等人的外事活動將受到極大限制,就跟當初俄羅斯總統普京的處境差不多,如果要前往ICC的締約國,就有被逮捕的風險。

這一舉措來得讓以色列有些猝不及防。本來按照計劃,國際刑事法院的檢察官正准備訪問以色列,聽取報告,審查後者提供的證據,再做進一步決定。結果在啓程之前來了這麽一出。

【內塔尼亞胡和防長加蘭特都是通緝對象】

對方“不按套路出牌”,也難怪以色列的反應有些出離憤怒。

當然,ICC本身是沒有強制執行的能力的,逮捕令的效力,全靠締約國自身的司法力量支撐。換句話說,只要內塔尼亞胡等人不去國際刑事法院的締約國,本身沒有任何風險。

但以色列這邊更在意的是國際觀瞻,要不然內塔尼亞胡政府前段時間也不會一直在遊說美國,要求後者阻止國際刑事法院針對以色列下達通緝令。不難看出,以色列還是相當顧忌ICC的。

雖然逮捕令目前只是在申請階段,在簽發之前,還會有法官審查證據,然後再做出最終決定。所以以色列依然有斡旋的余地,但外界更關注的是這件事背後的象征意義。因爲國際刑事法院已經通過這種方式,對巴以沖突表明了自己的立場。

【內塔尼亞胡第一時間發聲明譴責ICC】

至于國際刑事法院爲何有權過問巴以沖突,這裏就要補充一句,ICC成立的基礎是《羅馬規約》,美國和以色列雖然不是締約國,不受管轄,但巴勒斯坦是簽署過的。所以與巴以沖突有關的問題,只要專業對口,國際刑事法院確實有仲裁的權力。

但實事求是地說,通緝令能不能正式落地,尚且沒有定論。消息開始發酵以後,不僅引發了以色列的激烈反應,美國也第一時間開始對國際刑事法院施壓。

從總統拜登到國務卿布林肯,還有美國國務院的發言人,都在公開場合,對媒體發表長篇大論,去論證以色列爲什麽不能跟哈馬斯“相提並論”,還有巴以沖突爲什麽不能和烏克蘭危機“劃等號”。共和黨把持的衆議院也暗示,准備制裁ICC。

總之美國的核心論點只有一個,國際刑事法院調查烏克蘭危機,通緝普京,沒有任何問題,但介入巴以沖突,通緝內塔尼亞胡,就不能容忍。

【拜登政府也開始設法施壓國際刑事法院】

萬一ICC頂不住美國的政治壓力和各種制裁措施,那麽這份通緝令要麽不了了之,要麽就是把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防長的名字摘掉,只保留哈馬斯高層的名字。

但如此一來,效果可能就大打折扣,國際刑事法院也會因爲在原則性問題上讓步,聲譽受到嚴重影響。最後無論怎麽收場,可能都會讓俄羅斯看了笑話。

順帶一提,別看美國反應跟以色列同樣激烈。但民主黨內部也不是鐵板一塊。盡管拜登和他的內閣旗幟鮮明支持內塔尼亞胡,但也有一些黨內元老持保留意見,支持國際刑事法院對哈馬斯和以色列“各打五十大板”。

甚至幹脆有人說,如果內塔尼亞胡和哈馬斯都因爲這份通緝令,在巴以問題上“靠邊站”,對美國可能更有利。

這種觀點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隨著加沙沖突持續發酵,國際社會對“兩國方案”的呼聲與支持度已經呈現壓倒性的態勢,從安理會到聯合國的幾次投票,都說明了很多。

【一旦通緝令下發,內塔尼亞胡處境就跟普京類似】

如今內塔尼亞胡在巴以問題上態度頑固,無非是仗著支持以色列是美國內部絕對的政治正確。只不過美國爲了幫忙收拾爛攤子,在外交上耗費了大量精力,多多少少有一些不滿情緒。

而且國際社會對以色列的壓力與譴責,最終都會直接或間接地轉嫁到美國身上,增加美國身上的道義壓力,甚至是加劇內部矛盾。盡管短期內成效不明顯,但隨著時間推移,遲早會成爲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盡管美國在中東的戰略利益,全靠以色列支撐。但美國支持以色列,並不代表美國對內塔尼亞胡政府這段時間的做法高度認同,更不要說全力配合了。必要時,美國也可以跟內塔尼亞胡的政敵進行對話。ICC要是真的發出通緝令,反而有可能促使美國下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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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彬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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