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還原胖貓事件真相,誰在爲輿論操控推波助瀾?

荔枝新聞 2024-05-20 18:31:05

文/馬青

(作者馬青,荔枝新聞特約評論員,知名評論人;本文系荔枝新聞客戶端、荔枝網獨家約稿,轉載請注明出處。)

近日,轟動全網的“胖貓”事件終于水落石出。重慶警方公布的調查結果詳細還原了事件的真相:劉某和譚某之間是戀愛關系,經濟往來也與“詐騙”無關,失戀後,劉某跳江而亡。劉某姐姐操控輿論,利用弟弟的不幸,掀起了一場針對譚某的網絡暴力。這起個人情感紛爭持續在社交媒體的熱搜上“霸榜”,不能不反思輿論操控何以成功,誰是背後推波助瀾的力量。

毫無疑問,劉某姐姐是輿論操控的始作俑者。警方調查表明,劉某姐姐通過短視頻平台多次發布弟弟與譚某的私聊記錄、轉賬截圖和譚某個人隱私,注冊小號跟評引領輿論走向,找人代寫文案,給譚某扣“撈女”的帽子,引導網民對譚某進行攻擊。這些行爲侵犯了譚某的隱私權、名譽權,嚴重影響了她的正常生活。劉某利用公衆的情緒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直接導致了譚某被網暴。

網絡都是有痕迹的,操控輿論者不可能笑到最後,劉某姐姐已被平台封號處理,涉及其他法律問題將被另案處理。然而問題是,“胖貓”事件持續登上熱搜,無論是前期發酵,還是過程演進,一直到真相大白,平台收獲了巨大的流量和關注度。面對謠言與網暴,平台只能坐等警方通報再出手嗎?那豈不是又賺取了前期的高流量,又在反轉時再度引流,妥妥贏了兩次。平台對信息的混亂無序,對輿論的偏激失控,真的可以完美隱身嗎?所謂審核和管理職責如何體現?

還有一些大V、網紅、營銷號和明星們也在這場輿論風暴中火上澆油,以挑動情緒的方式收獲曝光量,至于事情經過有沒有核實,當事人是不是真像他們說的那樣不堪,都不重要。名義上是表達憤怒,實際上也是利用輿論傾向謀取私利,成了網絡“獵巫”的幫凶。而諷刺的是,當初大罵譚某是“撈女”的大V們,如今遭遇了反噬,評論區淪陷,成了被群起攻之的對象。可是,我們又如何知道,當初罵譚某的網友,和今天罵大V的網友不是同一批人呢?網絡暴力的受害者與加害者是可以互換的,當人們發泄情緒垃圾卻以“正義”爲名,誰也不敢保證自己不會是下一個。

某大V在網絡上公開道歉

從這一點上看,參與聲討的普通網民們未必無辜。網絡流行一句話“未知全貌不予置評”,偏偏很多網民太容易“上頭”,真相未明就盲目跟風,這種群體行爲曾經助長了無數次謠言和偏見,發動了無數次網絡暴力,在尋親少年劉學洲、粉發女孩鄭靈華、失去孩子被指責不夠悲傷的楊女士身上,已經制造了多起悲劇。人們似乎無法打破一個怪圈:在曆史循環中獲得的教訓是從來不吸取教訓。

網絡發言者經過了多年訓練,已經非常習慣對一件事或一個人做標簽化解讀,因爲貼標簽才能迅速聚攏話題。戀愛過程中的情感紛爭和經濟往來往往是複雜的,可放到輿論中,就被簡化成“純愛戰士”和“撈女”。自從出現了“PUA”這個詞,遇到什麽問題似乎都被說成是“被PUA了”。這種標簽化的表達不僅容易扭曲事實,還使人們不願意接受事物的複雜和人性的多面,從而加劇了誤解和偏見,進一步助長網絡暴力的蔓延。

更悲哀的是,這已經是當前社交媒體上的一種普遍心態:熱衷于以“惡猜”的態度對個體發動批評。這或許是因爲個體遭遇很容易引發共鳴,也或許是因爲批評個體沒有門檻,罵錯的成本也很低,畢竟個人影響力和反擊力有限,且在群體攻擊中,那些“吐口水者”很容易躲藏自己,哪怕事情反轉,也可以立刻掉轉“槍口”。那些真正需要公衆關心討論的重大事件,背後往往錯綜複雜,發表見解需要更多的知識儲備和理性思考,說錯話的風險也更大。

“胖貓”事件的真相再一次警示我們,每個網絡用戶都應具備基本的辨別能力和法律意識,要想不盲目被人帶節奏,只有堅持一個原則,不隨意相信未經核實的信息,不隨便發表攻擊性言論,別讓情緒代替理智,別讓宣泄代替討論。對于那些利用網絡輿論進行攻擊和傷害的人,法律必將給予應有的制裁,而每一個普通網民,也應反思自己在維護網絡空間的清朗與正義中,到底有著怎樣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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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21 16:23

    某竹三年啥也沒撈著,不會在雌竟時被人看不起吧[笑著哭]

  • 2024-05-21 09:43

    直接搞個人臉識別,實名認證就完美破局了。

    柳毅 回覆:
    與其呼籲,不如從我做起,你也把名字改成真名吧[得瑟]
  • 2024-05-22 09:02

    很難讓人相信“自願贈予”是真的 誰家正常人閑著沒事轉賬還寫這四個字 正常人能記住?? 有沒有可能是“被自願”的啊

  • 2024-05-21 17:18

    請教一下,女方以什麽方式拒絕男方,能讓男方不因愛生恨, 請教一下,女方以什麽理由拒絕男方,讓男方自殺前自原贈與6萬, 網絡大佬,誰能告訴我,

  • 2024-05-22 00:17

    我相信警方。只是想問一下肥貓給了八十萬,女人還了四十七萬還有三十多萬去哪了? 飛了嗎?

    九妄 回覆:
    哪來的八十多萬 官方的數據你是一點都不看亂傳謠
  • 2024-05-22 09:26

    2024年2月7日,見父母,女方父母不同意,兩人在一起,4月吵架,鬧分手。也就是說,在沒有確定關系,父母不知道的情況下。收了“貓”,50萬。警察公告是2021年11月認識,到2024年4月,1年6個月。一堆2年3年是怎麽算的。還是警察公告,是假的。公告裏明明白白16.5萬用于生活和花店維持,還有人單算14.4萬。公告裏2023年12月開店,到2024年4月,5個月。算開店1年。這些是不是,在造謠,造警察局的謠。這些抓不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