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拍黃瓜”多次被罰,新規出台簡化許可要求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 2024-05-06 15:45:13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劉靜怡)商家因爲無證“拍黃瓜被罰”一度引發社會熱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4月29日發布消息,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台了《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其中,針對“拍黃瓜”“泡茶”等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食品,有了新規定。

《通則》明確,針對“拍黃瓜”“泡茶”等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食品,可以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適當簡化設施設備、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並在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中標注簡單制售,明確設置專間或專用操作區的具體情形。

北京鑫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展曙光律師對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這一政策的出台,簡化標注和審查,對于細化冷食售賣的管控空間有著積極意義。制作涼菜需要取得經營許可是爲了保證食品安全,有人利用管理規則的漏洞進行舉報,從中牟利,需要思考是否能通過其他手段堵住規則漏洞,營造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

4月28日,在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會的“提振消費維護權益”活動上,原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一級巡視員胡浩對外透露上海有人在一年內以“無證拍黃瓜”爲由向1372家餐飲店提出高額索賠。

5月5日,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以“涼拌黃瓜”“涼拌菜”爲關鍵詞在企查查官網查詢了解到,因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許可而從事冷食經營的風險信息超過了1000條,除了涼拌黃瓜外,還涉及涼拌皮蛋、涼拌雲絲等常見冷食。

重慶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重慶市人文社科科普基地、沙區科協科普工作室趙勇教授曾在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采訪時表示,冷食類食品屬于高風險品種,故對其制作加工條件要求較高,按照我國相關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冷食需設置專間或專用操作場所,並嚴格遵循相關操作規範。

展曙光認爲,在現有環境中,如何能夠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改善食品安全管理領域的不合理現象,細化管理規則,還需要進一步在法律、實踐層面上進行探索,對食品許可進行更加精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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