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擁有女兒,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
然而,這幸福背後,時常隱藏著憂心,一想到自己精心養育多年的女兒,長大後被一個陌生小子帶走,父母的內心便不是個滋味。
如果女兒遇到了一個對的人,過著幸福的生活,那還好;怕就怕在,女兒長大後,識人不明、遇人不淑、進入火坑,把自己搞得身心俱損、痛苦不堪。
身爲父母,爲了女兒未來免受婚姻感情的苦,有些話務必要提前告訴女兒,特別是以下三句話,很少父母意識到,但卻是十分重要的,關系著女兒一生的幸福,務必要牢記。
1、讓你降低生活標准的男人,不能嫁
一個在婚姻裏遭遇不幸的女孩哭著說道:
“以前在父母身邊,我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可是,現在,做飯、洗碗、拖地……哪一樣不是我做,他根本不和我分擔,覺得這是女人本該做的;
他總是讓我省著點花錢,省著點花錢,可是,生活的柴米油鹽、孩子的衣食住行,哪一樣不需要錢,結婚生娃以後,我從來沒有給自己買過一樣東西,明明是他賺得少,反而都賴我花得多……”
每每看到女人因爲婚姻,而讓自己的生活質量大打折扣,就會十分心疼。父母捧在手心裏疼愛多年、花一樣的女孩,卻因爲愛一個男人,變得如此辛苦、委屈,任誰都會難以接受。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後,生活比一個人時更累更苦,那麽,結婚的意義在哪裏呢?
好的婚姻,應該是1+1>2的,而不是丟失了自己原本的生活和快樂,去成全對方的“1”。
2、千萬不要因爲感動而和一個人在一起
兩個人在一起,想要過得幸福,必須要以“愛”爲基礎。而現實生活中,很多女人,錯把“感動”當成“愛”,傻傻地走進婚姻後,才恍然醒悟,後悔不已。
“愛”是一種複雜而深沉的感情,包括了欣賞、喜歡、吸引、依賴等多種心理成分;而“感動”,只是一種情感的回應,是對他人付出的一種認可和感激,是一種被動的情感反應。
經常看到男孩爲了追求女孩,當衆擺花、點蠟燭,請圍觀群衆助威呐喊,想要給女孩施壓、讓女孩感動。可是,如果只是因爲感動而在一起,多半只是應對危機時刻的權宜之計,很難建立真正的情感連接。
畢竟,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是需要你情我願的,而不是感動,更不是憐憫和施舍。
塗磊老師曾這樣說:“感動不是愛,有時候只是喜歡被人喜歡的感覺。”
深以爲然。感情從來不是小孩子過家家,誰對我好就和誰在一起。真正好的伴侶,應該是三觀上的一致、精神上的契合,而非僅僅是因爲感動。
3、讓你覺得完美無瑕的男人,不能嫁
首先,必須要明確的是:這世間,人人都有缺點,根本就沒有完美無瑕的人。
如果你覺得一個人完美得無可挑剔,那麽,只能說明一點,就是你還不夠了解他。
還記得幾年前在泰國被丈夫親手推下懸崖的孕婦嗎?
她叫王暖暖,在和丈夫相識相戀的兩個月裏,丈夫表現出的貼心、暖心和愛心,讓她覺得遇到了真愛,于是很快答應丈夫的求婚。
本以爲嫁給了愛情、收獲了幸福,卻不曾想,那個婚前千好萬好的男人,到了婚後,本性暴露,邋遢懶惰不說,還各種算計、利用她,最終還差點要了她的命。
《知否知否》中,有句話這樣說:“與人相守,最終依靠的,還是那個最低處——品性的最低處。”
淑蘭嫁得孫秀才,品性的最低處是無恥;賀弘文,品性的最低處是心軟,而王暖暖的前夫,品性的最低處是凶狠。
然而,想要徹底了解一個人,知道對方品性的最低處,就務必要經過長時間的觀察和相處。畢竟,一個人可以僞裝一時,卻不可以僞裝一世。
結語:
對于家有女兒的父母,在女兒的感情和婚姻上,務必要格外關心和留意。
在女兒成年和戀愛之前,請父母告訴女兒以上三句話,避免女兒在感情和婚姻裏走彎路、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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