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撿到14萬項鏈後丟棄,被判賠4.5萬,看完事情經過發現真不冤

無畏點評 2024-02-22 10:49:12

情侶撿到14萬項鏈後丟棄,被法院判決賠償失主4.5萬元,看完事情經過發現真不冤,因爲這對情侶沒搞清楚拾金不昧的正確做法,你搞清楚了嗎?

近日,有一個話題爲"情侶撿14萬項鏈後丟棄被判賠4.5萬”的話題沖上了熱搜,細看評論網友對這一判決都紛紛表示不服。

這一事件的經過大概是,一對情侶在逛商場時撿到了一條項鏈,然後就裝在了自己兜裏。最初這對情侶撿項鏈的時候以爲項鏈是黃金制品才撿的,但後來這對情侶又認爲項鏈不值錢,于是就隨手丟棄了。

事後項鏈的失主在發現自己花142400元購買的項鏈丟了,然後就一路追尋,最終追到了這對情侶頭上,並要求這對情侶歸還。

但是這對情侶已經把項鏈丟了,無法歸還。于是項鏈的失主又要求這對情侶原價賠償,但是這對情侶表示不可能原價賠償,只願出于人道主義賠償失主1萬元。

1萬元和項鏈真正的價值相比,必然是遠遠達不到的,于是失主就將情侶告上了法庭。期間失主拿出了大量證據證明了項鏈的價值,而這對情侶也承認自己確實撿到,然後丟了,所以最終法庭的判決是情侶賠償失主4.5萬元。這個4.5萬是結合項鏈屬于訂制品,且失主已經佩戴了1年多定的,也就是幾乎等于情侶原價賠償失主了。

對此衆多網友表示,這對情侶太冤枉了!法院是不是在鼓勵大家以後看見東西千萬不能撿?遇到這種事最好的處理辦法是看見東西千萬別撿!撿到的東西不是應該隨意處理嗎?丟了不是很正常?

首先,我國法律規定,撿到東西有義務歸還,不歸還就觸犯了法律。另外在歸還期間,也有義務對撿到的東西保管。也就是說撿到東西的正確做法是拾金不昧,撿到了妥善保存,且歸還。但明顯這對情侶沒有做到,沒有履行自己應做的義務,所以說一點也不冤。

那麽怎麽保證妥善保管撿到的東西,且及時歸還呢?總不能我在原地扛個保險箱,死等失主來吧?這個問題其實大家都知道,“我在馬路邊,撿到一毛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你撿到東西就交給警察,或者直接原地報警都行。這樣一來你既不會攤上責任,也做到了拾金不昧,所以說這對情侶一點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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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2-22 22:42

    自己遺失的東西爲什麽叫別人買單。

無畏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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