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逛超市還能“賺錢”?黃某,被沈陽警方抓獲!

沈陽晚報 2024-05-17 14:26:01

逛逛超市還能“賺錢”?

本以爲“致富有望”的他

沒想到這一次卻“栽了”

黃某:你們超市賣“假貨”還敢報警?

“有人在我們公司鬧事……”

近日,和平分局中華派出所

接到轄區某大型超市

負責人報警

“警察同志,這個人已經在我們幾家連鎖超市索賠很多次了,這次超市沒給賠償,就鬧到我們總部來了,說話語氣還挺橫……”報警人沈陽某大型連鎖超市負責人王經理說道。

聽到王經理的話,一旁的黃某卻不樂意了,理直氣壯地說:“你們超市賣‘假貨’還有理了?商品上沒有生産日期,你們就應該賠我錢……”

“假貨”總被同一人買到?

經了解

黃某近3個月

已在該品牌連鎖超市

6家門店索賠10余次

金額共計6800元

且黃某的投訴理由均是

“商品無生産日期”

但經核實

除了黃某購買的商品

其他同類商品

均未發現此類問題

“事出反常必有妖”

民警仔細查驗被退回商品

在其中一包食品外包裝上

聞到了淡淡的酒精味

經過缜密偵查

民警確認黃某投訴的商品

是其購買後

去超市衛生間故意用酒精

將生産日期抹除

……

在證據面前

黃某交代了犯罪事實

原來,通過一次偶然的機會

黃某發現酒精可以抹除掉

超市商品上的生産日期

就想以此方法“賺點快錢”

試了幾次獲得賠償後

本以爲找到了一條“致富路”

沒想到卻是一條“不歸路”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

因涉嫌詐騙犯罪

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

商家在遭遇惡意投訴時,如果消費者惡意投訴行爲涉及到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行爲,商家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平安沈陽

編輯:董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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