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洪剛被決定逮捕!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4-10 16:35:56

正義網記者4月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東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崔洪剛(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崔洪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曾公開表示要

“勇做新時代的泰山挑山工”

公開簡曆顯示,崔洪剛出生于1961年5月,山東淄博人。

1981年從淄博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中文專業畢業後,他便長期在淄博任職。2001年12月起,任淄博市副市長,淄博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

2006年12月,崔洪剛來到濟甯,先後擔任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副書記等職。2013年2月,崔洪剛來到濱州,先後擔任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8年5月,崔洪剛出任泰安市委書記,直至2021年8月卸任。2023年8月,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崔洪剛被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19年,崔洪剛在擔任泰安市委書記時曾表示,“我們一定要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擔當作爲,勇做新時代的泰山挑山工。”

對家人失管失教

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

2024年2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崔洪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顯示,崔洪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在人事方面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公器私用,以權謀私,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崔洪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崔洪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 作者 謝思琪

編輯:謝永利

流程編輯: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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