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入園招生30問權威解答來了

揚眼 2024-05-11 22:36:20

關于2024年蘇州市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入學入園招生政策,蘇州市教育局對社會關心關切的問題給出了權威解答。

幼兒園入園工作

問1.幼兒園的招生對象是什麽?

答:小班爲3周歲(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爲4周歲(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爲5周歲(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托班爲2~3周歲(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具體方案由各縣級市(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問2.幼兒園如何報名入園?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我市幼兒園按照“相對就近”“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的原則招生,根據可供學位依次滿足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嚴禁不足齡幼兒入園。

具有本地戶籍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出具嬰幼兒出生醫學證原件、有效預防接種證原件、體檢健康證(體檢健康證于開學初收取)、戶口簿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産權證原件或購房合同原件(無合法固定住所地提供實際居住材料)、家長身份證原件,填寫蘇州市幼兒報名登記表,根據幼兒園提供的網上通道提交報名所需材料,實行線上登記、報名。

非本地戶籍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出具嬰幼兒出生醫學證原件、有效預防接種證原件、體檢健康證(體檢健康證于開學初收取)、戶口簿原件、在蘇合法固定住所産權證原件或購房合同原件;同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還應提供有效居住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就業或其他合法經營(營業執照)原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材料,填寫蘇州市幼兒報名登記表,根據幼兒園提供的網上通道提交報名所需材料,實行線上登記、報名。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辦法的通知》,省衛健委、省教育廳《關于轉發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方法的通知》和蘇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蘇州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全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疫苗接種工作的通知》要求,兒童在入園、入學時,要查驗預防接種證。各幼兒園在招生時,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工作。

問3.幼兒園什麽時間報名?

答:6月1—2日(周六—周日),市區幼兒園線上報名登記、材料審核,其他縣級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義務教育入學工作

問4.市區小學一年級的入學對象是什麽?

答:(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蘇州市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蘇州市區戶籍(含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

(3)依據蘇州市區積分入學管理辦法,達到積分准入要求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4)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經批准同意在蘇州市區入學的其他適齡兒童。

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年滿6周歲的兒童(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要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曆或其他有效材料,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核准。緩學期爲一學年,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特殊需要兒童入學年齡可適當放寬。

問5.市區初中一年級的入學對象是什麽?

答:(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蘇州市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實際居住的小學畢業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蘇州市區戶籍(含集體戶口)的小學畢業生。

(3)依據蘇州市區積分入學管理辦法,達到積分准入要求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4)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經批准同意在蘇州市區入學的小學畢業生。

注:年滿16周歲(200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學申請。

問6.市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報名方式有什麽變化?

答:今年義務教育學校繼續通過電子信息化平台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可通過蘇周到APP中“入學一件事”欄目進行信息采集、報名。通過“入學一件事”,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産、居住證、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逐步實現招生資訊發布、網上報名、信息采集、材料審核和錄取等一網通辦。

問7.市區公辦小學和初中入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蘇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在指定時間進行信息采集,根據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公辦學校審核資料。小學報名時攜帶戶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産權證(或其他相關材料)、嬰兒出生證等材料。初中報名時攜帶戶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産權證(或其他相關材料)、學籍卡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蘇州市區戶籍(含集體戶口)但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在指定時間進行信息采集,由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資料,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小學報名時攜帶戶口簿、嬰兒出生證以及實際居住的相關材料。初中報名時攜帶戶口簿、學籍卡以及實際居住的相關材料。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爲挂靠用工單位(人才中心)的集體戶口,還須提供申報集體戶口材料(如勞動合同等)及社保證明。

(3)在蘇州市區無符合相關規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其隨遷子女要求在市區入讀公辦學校,須申請積分入學。通過積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學名單的(包括統籌調劑的),根據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發放的入學准入通知和入學告知書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名。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根據《蘇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辦法》執行。小學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證原件;②居住證原件③嬰兒出生證原件;④戶口簿或家庭關系材料。初中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證原件;②居住證原件;③戶口簿或家庭關系材料;④子女學籍卡。

問8.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地段生如何認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免試就近入學”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實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爲基准。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確定其在何施教區入學的主要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地段生認定的具體規定如下:

(1)學生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學生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爲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2)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與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爲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則上以相對穩定、具備長期生活條件的一處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積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爲確定施教區的依據。多子女核心家庭等情況,其成員數的認定按三口之家計算。

(4)本市戶籍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産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産權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爲就近入學的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産權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則上不作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的依據。

(5)具有市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學生,按照屬地管理和就近入學原則,由戶籍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6)市區戶籍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戶口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長期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原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該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爲學生施教區認定的依據。

(7)市區戶籍學生,其戶口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在施教區內無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憑相關材料在監護人戶口所在地依法入學:①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②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③父母雙方戶口都不在市區;④孤兒。

(8)因改善住房條件、地塊改造等喬遷新居的,人已遷新居,戶籍尚未遷移的,施教區確定以新居住地爲依據;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確定其施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爲依據;若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由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9)隨遷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應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爲依據相對就近入學;隨遷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産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産權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爲相對就近入學的依據;在市區無符合相關規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積分入學管理辦法相關政策執行。

(10)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家庭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進行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同一核心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具體以各地規定爲准。

問9.市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如何報名入學?

答:結合“兩爲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爲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根據《蘇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辦法》具體要求,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機會公平,讓符合要求的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或以政府購買民辦學校學位方式入學就讀,保障其享有基本教育公共服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在指定時間進行信息采集,根據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公辦學校審核資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市區戶籍(含集體戶口)但無合法固定住所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在指定時間進行信息采集,由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資料,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3)在市區無符合相關規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其隨遷子女要求在市區入讀公辦學校,須申請積分入學。通過積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學名單的(包括統籌調劑的),根據各區發放的入學准入通知和入學告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准入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爲自動放棄。

(4)未准入公辦學校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以選擇就讀民辦學校或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根據學籍管理要求,未經審核備案的民辦學校擅自招收的學生不能辦理學籍注冊手續。在選擇民辦學校時,應了解學校的辦學情況和招生計劃,對照招生條件進行合理的升學選擇。

(5)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條件的企業緊缺型人才子女及其他屬于優撫照顧對象的隨遷子女入學根據有關文件執行。

問10.市區積分入學實施細則適用的範圍是什麽?

答:《蘇州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辦法》適用于蘇州市區(包括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按照本區域積分入學政策執行。

問11.市區積分入學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答:爲子女申請就讀蘇州市區範圍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

(1)持有市區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

(2)申請時,在蘇州市區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問12.在蘇州縣級市購房,能否在市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答:在蘇州縣級市(含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購房,只要符合市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可以參加市區積分入學申請。達到當年本區(片區)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准後可准入公辦學校。

問13.市區積分入學時間節點如何安排?

答:市區積分入學需要關注的時間節點如下:

(1)申請時間:3月1日至5月31日;

(2)公布學位和准入排名資格線:6月30日前;

(3)公布排名名單:7月10日前;

(4)發入學准入通知和入學告知書:7月20日前;

(5)統籌調劑:7月25日前;

(6)跨街道(鄉鎮)的再次調劑:8月5日至8月31日前。

問14.市區積分入學申請有無年級限制?

答:流動人口爲其未成年子女申請積分入學時,僅限申請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起始年級,即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

問15.在市區已購房的流動人口,是否需要爲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

答:流動人口在市區已購房,是否需要爲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分爲以下兩大類情況:

——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有3種情況:

(1)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産權證,而且房屋産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護人),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2)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其産權爲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産權,且唯一一套,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3)在蘇州市區已購房,當年8月31日前已交房,房産證在辦理過程中,如能提供購房合同、全額發票、交房證明、契稅票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可以不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有2種情況:

(1)在蘇已購房,但當年8月31日前不能交房的期房,具體以各地規定爲准。

(2)在蘇已經購房,並取得房屋産權證,但房屋産權性質爲非住宅類(如:商業、辦公、工業用房、車庫等)。

問16.流動人口參加市區積分管理後,其子女是否都能就讀公辦學校?

答: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其積分分值要根據公辦學校所能提供的學位數和流動人口的積分進行排名,若積分達到當年度本區域(或片區)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准,可以就讀公辦學校。

問17.市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如何報名錄取?

答:選報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學校招生範圍、報名要求等信息,在符合報名條件的民辦學校中選擇填報1所,並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填報、現場審核以及計劃類別確認工作。現場審核時,小學報名攜帶戶口簿、居住證、合法固定住所的産權證(或其他相關材料)、嬰兒出生證等材料;初中報名攜帶戶口簿、居住證、合法固定住所的産權證(或其他相關材料)、學籍卡等材料。

民辦學校采取“分類計劃、分類報名、分類搖號、分類錄取”方式,當該類報名人數未超過該類招生計劃的,一次性全部錄取;當該類報名人數超過該類招生計劃的,所有該類報名人員全部實行該類計劃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當雙(多)胞胎子女填報的學校和計劃類別一致時,家長可自願申請將雙(多)胞胎子女作爲一個搖號單位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含在各校分類招生計劃內),同時派中或同時不派中;若不申請,雙(多)胞胎子女按照一人一號規則,分別參加電腦隨機派位。

選報民辦學校未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家庭戶籍、合法固定住所、實際居住情況以及相關公辦學校學位等情況,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相對就近、學位匹配”原則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入學。

問18.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主要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5月22日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發布入學公告,民辦學校發布招生簡章。

5月22—28日,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通過蘇周到APP中“入學一件事”欄目進行信息采集,以確認享有的公辦學位。在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若要選報民辦學校(不含外來工子弟學校),則在民辦報名開始後進行信息采集並報名;若通過積分入學申請公辦學校,拿到准入通知後需要進行信息采集。

6月1—2日(周六至周日),公辦小學現場審核材料。

6月8—9日(周六至周日),公辦初中現場審核材料。

6月11—24日,適齡兒童、小學畢業生通過蘇周到APP中“入學一件事”欄目,進行民辦學校網上報名、現場材料審核以及計劃類別確認。

6月28日,組織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

6月30日前,公布當年度本區(或片區)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准及開放學校可供學位數。

6月30日起,統籌安排符合公辦入學條件、電腦隨機派位未錄取的學生進入公辦學校。完成大學區輻射、積分入學、企業緊缺型人才子女入學工作。

8月15日前,各小學、初中發放入學通知書。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問19.2024年蘇州市區普通高中跨區招生是否繼續開展?

答:爲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要求,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學校多樣特色發展,推動優質普通高中資源在更大範圍輻射,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爲,引導生源合理流動,2024年,繼續開展六區部分四星級普通高中(含校區)和熱點高中面向六區跨區招生,整體提升普通高中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跨區招生試點工作安排在所有中招志願錄取批次的最前列,采用依據計劃、填報志願、按分錄取的方式進行,設置ABCDEF六個平行志願,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統一劃定跨區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問20.2024年蘇州市區普通高中指標生招生政策是否繼續執行?如何操作?

答:2024年將繼續實施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初中的相關規定。四星級高中指標生比例爲招生計劃的70%,工業園區星海實驗高級中學招生計劃的35%作爲指標生。指標生計劃按照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人數均衡分配到統招區域內各初中校(含完中、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初中部),采用填報志願、依據計劃、按分錄取的原則組織實施。各地應結合實際劃定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自2023級初一年級開始,享受指標生政策須滿足地段生認定或積分入學等其他相關要求且在其服務片區初中連續在籍在讀滿三年。

問21.2024年蘇州市區高中段學校是否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如何實施?

答:今年繼續實施四星級普通高中面向學校所在區域的自主招生,實行自主招生的學校要綜合考慮在基礎學科、體育、藝術、科技創新等方面有一定特長的學生,各校面向所在區域進行自主招生的名額不得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

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的各實驗項目自主招生分“考生報名、材料審核、面試評價、審核錄取”四個階段。做到方案公開、程序規範、綜合評價、擇優選擇。報名時間與學生中招志願填報一致,每位學生限報一所,面試評價在中考文化考試結束後、中考分數公布之前統一進行。

高中段學校根據自主招生錄取綜合成績確定錄取名單。學生的中考成績納入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爲:綜合成績=中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70%+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30%,且學生的中考成績不得低于各統招區域劃定的自主招生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中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高中段學校自主招生錄取采用綜合成績優先、考生自主選擇、按照計劃錄取的錄取模式。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中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可以選擇自主招生錄取或按志願錄取。如果選擇自主招生錄取,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到自主招生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選擇一經確定,不能更改,不再進入志願錄取流程;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自主招生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的考生,即視爲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將按照其填報的中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綜合成績排名較後而未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中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問22.參加高中段自主招生面試的考生是否肯定能被自主招生錄取?

答:不一定。一是自主招生對中考成績和面試成績都有要求,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爲:綜合成績=中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70%+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30%,高中段學校根據自主招生綜合成績排名,按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按順序錄取,錄滿爲止。同時,考生還要達到自主招生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未達到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中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問23.如何規範高中段學校自主招生程序和要求,確保自主招生的公平、公開、公正?

答: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程序和要求,可以概括爲一句話: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所謂機會公平,就是把選擇學校的主動權交給每一個學生,每個應屆初中畢業生均享有自主招生的報名機會。所謂程序公開,就是通過多樣檢測,確保程序規範,自主招生分“考生報名、材料審核、面試評價、審核錄取”四個階段,特別是審核錄取中的“綜合評價、擇優選擇”必須向社會公開,陽光操作。

爲了確保結果公正,要求高中段學校對申請、考核、錄取、公示、監督等具體環節進行科學設計和完善,特別加大監督力量;將中考成績納入自主招生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設定中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錄取綜合成績的70%,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30%,同時設定四星級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錄取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強調必要的共同基礎。另外,把自主招生統一檢測時間放在中考結束後、中考分數出來之前的時間段內進行,可以不打亂中考前初中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學生在中考後參加自主招生測試,能夠輕裝上陣,發揮出真實水平,客觀上保證了結果公正。

問24.2024年蘇州市區各類高級中等學校的跨區招生、自主招生、指標生、實驗項目等如果計劃數沒有招滿,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蘇州市區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的自主招生、指標生、實驗項目等未招滿的計劃數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數,跨區招生未招滿的計劃數不轉入該校統招計劃數。

問25.2024年蘇州市區高中段招生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答:(1)跨區招生錄取

跨區招生錄取安排在所有中招志願錄取批次的最前列。在江蘇省蘇州中學校(本部、園區校)、江蘇省蘇州第十中學校(本部、金阊校區)、江蘇省蘇州第一中學校、蘇州市第三中學校、江蘇省震澤中學、吳江中學、吳江盛澤中學、吳江高級中學、吳江汾湖高級中學、江蘇省震澤中學育英學校、江蘇省木渎高級中學、蘇州市吳中區蘇苑高級中學、江蘇省外國語學校、蘇州市吳中區甪直高級中學、相城中學、江蘇省黃埭中學、蘇州市相城區陸慕高級中學、蘇州大學實驗學校、蘇州工業園區星海實驗高級中學(蘇茜路校區、沈浒路校區)、西安交通大學蘇州附屬中學(方洲路校區、普惠路校區)、蘇州大學附屬中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蘇州附屬中學(星湖街校區、唯亭校區)、江蘇省蘇州實驗中學(本部、科技城校區)、蘇州高新區第一中學(本部、科技城校區)、吳縣中學(本部、景山校區)安排面向6區的跨區招生計劃。

跨區招生錄取采用依據計劃、填報志願、按分錄取的方式進行,設置ABCDEF六個平行志願。

(2)區域內招生

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爲同一招生區域,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分別爲獨立的招生區域。除特別注明外,考生根據其所屬招生區域報考相應學校。

①自主招生錄取

四星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面向學校所在區域招生,采用綜合成績優先、考生自主選擇、按照計劃錄取的錄取模式。各招生區域設定並公布自主招生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未達到自主招生中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中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面向普通類高考的課程基地實驗項目的錄取工作,參照自主招生錄取同步進行。

②提前錄取

提前錄取的第一階段爲江蘇省蘇州中學(指標生、統招生)、江蘇省木渎高級中學(指標生、統招生)、江蘇省黃埭中學“啓新”班、陸慕高級中學“志遠”班、蘇州大學實驗學校“東吳”班,采用依據計劃、填報志願、按分錄取的方式進行。

第二階段爲師範教育類、普通高中專業特長類、國際課程實驗類(以上三類限報一類)。

師範教育類專業實行統一提前錄取。爲不斷提高並保證師範生生源質量,設定教育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中考總分的80%)。

普通高中專業特長類包括藝術、體育、空乘等,按照計劃錄取。蘇州六中藝術類在藝術成績合格且填報相應志願的考生中,采用藝術專業考試成績與中考成績的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辦法,面向蘇州市組織實施。蘇州桃塢高中空乘專業生源基地班在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辦法,面向蘇州市組織實施。南航蘇州附中“飛行員課程基地班”面向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實行選拔招生,中考前進行體檢,中考後在體檢合格考生中按照中考成績擇優錄取,招生流程按自主招生辦法進行。蘇州十中(金阊校區)、蘇州一中、田家炳實驗高中、吳江高級中學、蘇州楓華學校、蘇苑高級中學、東山中學、吳縣中學(景山校區)體育特長生,根據招生辦法加試特長專項,報當地教育招考部門審核同意後統一錄取。張家港市鳳凰高級中學足球特長班,根據招生辦法加試特長專項,面向蘇州市組織實施。青雲實驗中學中國傳媒大學媒介素養課程班按照藝術專業考試成績與中考成績的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吳中區蘇苑高級中學清華美術班(含A類、B類),A、B兩類不可兼報。其中B類考生須加試藝術專項,在合格考生中按照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時,按中考總分排名吳中區第900名(A類)、第1800名(B類)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相城區望亭中學風華美術班,在加試藝術專項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時中考總分不得低于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國際課程實驗類實行單獨報名,在填報相應志願且外語加試合格的考生中,以學校爲單位、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各招生區域結合原劃線原則和實際情況設定國際課程類項目最低控制分數線。

③第一批錄取——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現代職教“3+4”項目、“5+2”項目、職教高考班、吳江區民辦高中、吳江區長三角一體化高職項目。一階段爲四星級普通高中和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二階段爲其他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綜合高中班、現代職教“3+4”項目、“5+2”項目、吳江區職教高考班、相城區職教高考班、吳江區民辦高中,三階段爲吳江區長三角一體化高職項目。除吳江區在二階段設置12個平行志願外,各區域其他階段均設置ABCDEF六個平行志願。吳江區民辦高中綜合評價錄取在二階段錄取結束後進行。

④第二批錄取——五年制高職,現代職教“3+3”項目,技師學院七年制技師班、五年制高級技工班。該批次設置1個藝術類等提前志願和3個平行志願,每個志願下面設置5個專業和專業服從,再設置1個其他院校志願服從。

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先劃定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然後采用平行志願錄取模式。四星級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現代職教“3+4”項目、“5+2”項目、“3+3”項目、五年制高職、技師學院七年制技師班、五年制高級技工班均采用平行志願錄取模式。

上述學校錄取過程中如有同分,則在同分考生中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三科成績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並錄取。

⑤第三批錄取——中等職業類學校。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實行自主招生、注冊入學。通過統一注冊平台,根據學校提出的報考條件和要求,結合自身情況,直接注冊,由學校擇優錄取。采用學校全權負責,招生部門監督的管理模式。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實行填報志願錄取,設置ABCDEF六個平行志願和一個其他學校志願服從。

問26.2024年蘇州市區高中段招生是否繼續實行平行志願錄取方式?

答:2024年蘇州市區高中段學校繼續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志願錄取模式。考生自願不填報某一批(某一個)志願,不影響下一批(下一個)志願的正常錄取。志願填報後不得更改。凡已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學校的錄取。各招生區域劃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跨區招生錄取采用依據計劃、填報志願、按分錄取的方式進行,設置ABCDEF六個平行志願。

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先劃定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然後采用平行志願錄取模式。四星級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現代職教“3+4”項目、“5+2”項目、“3+3”項目、五年制高職、技師學院七年制技師班、五年制高級技工班均采用平行志願錄取模式。

上述學校錄取過程中如有同分,則在同分考生中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三科成績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並錄取。

問27.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模式有什麽優勢?考生如何填報平行志願?

答: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模式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按照考生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隊,排在隊伍前面的考生,優先投檔。考生所填報的幾個志願,排列在前面的志願優先檢索、優先投檔。也就是說,在平行志願投檔模式中,考生與考生之間,分數在前的考生先檢索先投檔,分數在後的考生後檢索後投檔。相對于考生本人的志願來說,排在前面順序的志願先檢索先投檔。這種平行志願的投檔模式是先看成績後看志願,相對于傳統志願的“志願優先,依照分數”投檔錄取模式降低了填報志願的風險和難度,提高考生志願的滿意度。目前江蘇省高考和省內絕大部分城市中招工作均采用了平行志願模式。

在填報平行志願時,考生和家長應了解各批次有哪些學校,各批次錄取的順序、時間、計劃、錄取的基本原則與方法。以第一批錄取爲例,該批次分兩個階段,高中指標生計劃應填在第一階段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等填在第二階段中。建議考生和家長要結合學校辦學特色、辦學情況、交通住宿等情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科學填報志願,填報適合的學校。每批次志願中均設置了一定數量的志願或專業供考生填報,如果考生填報的幾所學校志願定位不准或填報志願、專業較少,該生志願經檢索後均不符合該批次投檔條件,該生則無法被該批次投檔,只能按考生填報的下一批次志願進行投檔。

問28.今年中招加分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1)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含台商隨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門地區戶籍的考生,錄取時加10分。

(2)受到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爲人員或其子女,獲國家級表彰的,錄取時加15分投檔;獲省政府表彰的,錄取時加10分投檔;獲市政府表彰的,錄取時加5分投檔。

(3)革命烈士子女錄取時加30分投檔。

(4)現役軍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據國家、省、市最新規定執行。集體轉隸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分繼續按轉隸前政策執行。

(5)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錄取時加30分投檔,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榮立個人二等功及以上公安民警子女錄取時加10分投檔。

上述考生辦理加分手續時,考生家長首先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提供相關權威部門的證明和材料,然後由學校集中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彙總,經審驗,通過蘇州教育官網等進行公示後,再統一辦理加分手續。若考生具有多項加分條件,則以最高一項計入,不重複加分。

問29.蘇州市區民辦高中如何錄取?

答:民辦高中繼續在市招生工作委員會指導下招生。民辦高中在市區的招生計劃和收費標准與公辦高中同時公布。

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的民辦高中實行自主選拔招生,集中錄取。第一次調檔時間在提前錄取批次錄取結束後;第二次調檔時間在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與現代職教“3+4”項目、“5+2”項目錄取結束後;第三次調檔時間在五年制高職、現代職教“3+3”項目、技師學院七年制技師班、五年制高級技工班錄取結束後。民辦高中應嚴格按照計劃規範招生,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考生錄取手續,不得錄取已被前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

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民辦高中招生的操作流程按照原政策執行。

民辦高中在所屬招生區域以外招生,必須符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並經市教育局事先審核同意。

問30.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答:6月17—19日,蘇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6月21—23日,市區初中畢業生網上填報中考志願,填報自主招生、其他普通類實驗項目志願。

6月26日,自主招生、其他普通類實驗項目面試。

6月29日,中考成績公布。

6月30日,跨區招生錄取。

7月1日,自主招生、其他普通類實驗項目合格名單公布。

7月2日,自主招生、其他普通類實驗項目錄取學生報到。

7月3—5日,提前錄取批次。第一階段爲江蘇省蘇州中學(指標生、統招生)、江蘇省木渎高級中學(指標生、統招生)、江蘇省黃埭中學“啓新”班、陸慕高級中學“志遠”班、蘇州大學實驗學校“東吳”班。第二階段爲師範教育類、普通高中專業特長類、國際課程實驗類。

7月6—8日,第一批錄取。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現代職教“3+4”項目、“5+2”項目、職教高考班、吳江區民辦高中、吳江區長三角一體化高職項目。

7月9—12日,第二批錄取。五年制高職,現代職教“3+3”項目,技師學院七年制技師班、五年制高級技工班。

7月13—15日,第三批錄取。中等職業類學校。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顧秋萍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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