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收藏!老賴終于可以被執行了!

俣哥財稅法 2024-05-13 16:27:11

借錢是個技術活,要債更是一個技術活。債權人不僅需要對欠債人的行蹤了如指掌,還需要對欠債人名下的資産有著非常詳細地了解。

可是,我們大部分債權人卻並不知道欠債人名下都有哪些資産,或者其名下的哪些資産能夠被執行。而知道這些將有利于債權人在要債的時候,能夠更爲全面地查探欠債人名下的資産,幫助我們盡可能地拿回屬于自己的欠債。

下面,俣哥就給大家總結了22類執行措施,了解這些,將更好幫助債權人拿回欠債。

還沒有關注俣哥的朋友可以點贊、關注俣哥。如果您有借貸糾紛,金額在100萬以上,且上訴法院在成都的話,那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訴俣哥,也許能幫到你。

1、資金

在債務關系中,法院首先要盡可能執行欠債人的名下的資金,其中就包括我們常見的存款、收入等,這些一經法院發現後,就會先查詢,證實後直接凍結、劃撥或者扣留、提取。

而對于還沒有到期的股息或紅利等收益,法院發現以後會直接凍結、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同時,對于相關的給付企業或單位,法院會禁止其向被執行人支付。而在該股息或紅利到期以後,法院將直接跳過被執行人直接從企業中提取。用以償還被執行人的欠債!

當然,除了最方便的資金以外,還有大量非金錢類的資金財産,比如債券、基金份額等。當法院發現這些財産以後,就會對其查封、扣押、凍結,隨後進行變價或拍賣、變賣,最後抵償。

同樣的,如果是股票的話,也會進行上述操作。並且,股票交易在年輕人以及身家相對殷實的群體中較爲常見,法院或債權人在尋找資金的時候,千萬不要漏掉。

但如果被執行人享有第三方的股權或投資收益的話,那麽法院會在第一時間對該收益進行凍結,要求持有人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權益的轉移手續,同時要求相關單位或公司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執行人更不得自行轉讓。隨後法院會將該股權或投資權益拍賣、變賣、強制轉讓,最後將執行收益用于清償相關債務。

另外,除了金融資産以外,法院對其他資産也會進行執行。

對于欠債人名下已經交付的不動産,法院會強制要求其遷出房屋、退出土地,並將房屋和土地交付給執行人,或者由法院對該不動産進行拍賣、變賣等。再由拍賣所得對欠債人的債務進行清償。

而對于交付待定的動産,法院會要求被執行人強制交出,但如果遇到了原物確已毀損或滅失的,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同意進行折價賠償;但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法院最終會終止執行程序。此時,申請執行人可以另行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是交付種類的動産或票證,法院會要求被執行人強制交出;而如果持有人已經轉移了的,法院會要求被執行人在限期內追回。而逾期還未追回的,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了解到了上述這些可以被法院執行的資産以後,對于債權人而言,就是一定要在和欠債人溝通或借出的時候就有一定警覺性,一定要注意收集相應的資料或證據。當在欠債人沒有依法履行自己責任的時候,債權人也應該知道他們會面臨什麽樣的懲罰,用以震懾對方。

2、保障性措施

如果欠債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還要隱匿資産的話,那麽執行法官或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財産隱匿地進行搜查。

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債權人在沒有取得相關搜查令的時候,就到欠債人家中搜查雖然在現實中大多這樣操作,但這樣並不合法。也就是說,一些非法的追債方法,大家還是盡量不要碰。

而在執行過程中,需要辦理財産權/證/照的轉移手續是,法院向相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那麽該單位就必須辦理。否則該單位的相關負責人,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如果被執行人沒有按照法律文書及時履行義務的話,那麽就會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還要支付延遲履行金。

對于法院已經采取執行措施了,但是被執行人仍然不能償還債務的。法院一方面會要求被執行人繼續償還債務,另一方面就要由債權人發揮主觀能動性,主動去尋找欠債人名下資産的線索了。

那麽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一方面會要求欠債人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産情況;同時,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媒體曝光、限制消費措施、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進行公布。

最後,對于是在拒不履行的欠債人,法院輕則可以罰款、拘留;對于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或由債權人本人提起刑事自訴。

3、最後辦法

法院不管是查封、扣押,還是凍結的時候都會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是會給欠債人保留基礎生活物資的,並不是說有多少就執行多少。

而且,法院在執行的時候,其實會遇到非常多的問題。比如人手不足、執法權不夠等,都會極大限制法院執行,所以法院執行時不可能做到和公安機關查案一樣的效果。大多數執行案件,如果不是條件非常好的話,都會進入終本程序。

因此,爲了讓自己的欠債能夠順利被拿回來,那債權人就應該積極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通過各種辦法去找欠債人名下有資産的線索與證據,只有這樣才能盡快讓欠債人還錢。

最後,再給實在走投無路的朋友提供一個可能會有幫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訴的法院在成都市內,且對方拖欠的金額超過了100萬,並且申請強制執行已經超過3年,卻依然沒有任何效果的話。俣哥建議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說一下,教您制服老賴。

另外,還是要再次說明,法院是彰顯法律公平與正義的地方,而法院執行局也面臨著人手不夠的現實。所以,如果在遇到老賴欠債以後,只是單純的希望法院能完成你上訴以外的所有事情,幫你成功拿到欠債的話,就一定要做好失敗的可能。

所有欠債人一定要記住!找回欠債不完全是法院的責任,更是債權人的責任。債權人都不主動的話,誰又來主動幫你呢?法院收取的訴訟費、強制費,不是作爲市場交易的收費。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

最後,還沒有關注俣哥的朋友,可以趕緊關注俣哥!有需要的朋友,也可以點贊、收藏、轉發此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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