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兩個一批次學校,2024鄭州中招這些新政策值得關注

中原網 2024-05-16 11:25:19

5月16日上午,鄭州市教育局召開2024年鄭州市中招工作會議,並進行新聞通氣。今年,鄭州中招考試時間爲6月22日〜24日,中招錄取總成績爲730分,第一批次錄取的學校增加了兩所,分別爲鄭州市第十八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二高級中學。

【數據】

2024年,鄭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共編制1891個班,比去年增加113個班。

今年,鄭州市區中招考試報名人數爲7.38萬人,比去年增加約2800人。鄭州市區普通高中共編制招生計劃1012個班,比去年增加44個班,增加學位2200個。

【報名】

所有學生均需網上報名

今年,鄭州市區普通高中報名均需在網上進行。

鄭州市區(金水區、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上街區)初中學校在籍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具有鄭州市區常住戶口,在鄭州市區以外學校就讀、返鄭考試,前期已申請返鄭考試登記報名成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須通過省高中招生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填報志願。

網上填報志願的時間是5月23日8:00〜5月26日23:59。

【考試】

中招錄取總成績爲730分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和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合並進行,由河南省教育廳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鄭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評卷和錄取。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納入中招統一管理。其中體育考試分值100分,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分值3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2024年中招錄取總成績爲730分。

生物、地理學科爲初中二年級考試科目,成績原則上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其中D等原則上不超過5%。

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成績通知考生畢業學校和考生本人。考生成績通知單既顯示等級成績,也顯示學業水平考試原始成績。初中二年級地理、生物兩科成績通知單只顯示等級成績。

【志願】

普通高中志願設置共分五個批次

今年,普通高中志願設置共分五個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兩個,第一批次爲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設置一個學校志願;第二批次爲宏志班、省實驗中學創新實驗班(2個班)、校園足球實驗班和河南省體育中學設置一個學校志願。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三個批次爲:第一批次設置兩個學校志願,第二批次設置一個學校志願,第三批次設置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各一個志願。

()鄭州市區招生的3個批次招生學校一覽

第一批次錄取的學校增加了兩所,分別爲鄭州市第十八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二高級中學。具體爲:河南省實驗中學、鄭州市第一中學、鄭州市第二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五高級中學、鄭州市回民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九中學、鄭州市第十一中學、鄭州市第十二中學、鄭州市第十六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八中學、鄭州市第十九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二十八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三十一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一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五十六高級中學、鄭州外國語學校、鄭州市第一〇一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二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三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一〇六高級中學、鄭州市實驗高級中學、鄭州龍湖一中、鄭州市鄭開學校、鄭州航空港第一高級中學、鄭州航空港外國語高級中學、鄭州中學、鄭州市第七十四中學、鄭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鄭東新區外國語中學和清華附中鄭州學校。

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爲:鄭州市第十中學、鄭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鄭州市第四十四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七高級中學、鄭州市扶輪外國語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二十中學、鄭州市第二十九中學、鄭州市第三十六中學、鄭州市第五十三中學、鄭州航空港區高級中學、鄭州市上街實驗高級中學和鄭州藝術幼兒師範學校(普高班)。

第三批次錄取的學校(項目)爲: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民辦普通高中。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3個批次志願填報有要求

考生在中招考試前填報志願。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其中的一批或幾批學校志願。

所有考生均可在符合報考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個人意願報考省提前兩個批次志願,每個批次限報一個志願。

考生若選擇鄭州市區第一批次學校志願,可以選擇填報1個或2個志願。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學校的志願填報規則爲:

具有鄭州市區常住戶口的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批次錄取學校志願,分別爲第一批次錄取學校志願、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願和第三批次錄取學校(項目)志願。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且在鄭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含1年),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爲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批次錄取學校志願,分別爲第一批次錄取學校志願、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願和第三批次錄取學校(項目)志願。

在鄭州市區學校就讀並注冊學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對象的考生,可以填報兩個批次錄取學校志願,即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願、第三批次錄取學校(項目)志願。有藝術潛質的考生,可以填報鄭州市第一〇六高級中學。

報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學校、第二批次學校的考生須在“是否同意調劑”一欄填寫自己的意見。

【錄取】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畢業生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中招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和考生報考志願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

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

錄取順序按照志願設置規則,依次進行。首先進行省提前批次的錄取,已被省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面向鄭州市區招生各批次的劃線錄取。

參加鄭州市區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須有地理、生物成績。鄭州市區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生物、地理成績均須達到C級(含)以上。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錄取辦法爲:實行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的辦法。錄取時,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班額控制標准一次性確定每個學校的錄取分數線。

第一批錄取學校錄取時按照第一、第二志願的順序錄取,如達到第一志願學校錄取分數,則不考慮第二志願學校;如達不到第一志願學校錄取分數,則參加第二志願學校的錄取,錄取時按照分數高低統一排序,擇優錄取。如達不到第一批次錄取學校錄取分數,再參加第二批次志願學校錄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願錄取學校的錄取順序爲:統錄生、分配生。

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未被志願學校錄取,且同意調劑的考生,由鄭州市中招辦調劑到同批次招生缺額學校。一經調劑,不再調錄。

33所學校招收分配生

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爲學校招生計劃的60%。

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學校有33所,分別爲河南省實驗中學、鄭州市第一中學、鄭州市第二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五高級中學、鄭州市回民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九中學、鄭州市第十一中學、鄭州市第十二中學、鄭州市第十六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八中學、鄭州市第十九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二十八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三十一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一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五十六高級中學、鄭州外國語學校、鄭州市第一〇一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二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三高級中學、鄭州市實驗高級中學、鄭州龍湖一中、鄭州市鄭開學校、鄭州航空港第一高級中學、鄭州航空港外國語高級中學、鄭州中學、鄭州市第七十四中學、鄭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鄭東新區外國語中學和清華附中鄭州學校。

分配生錄取辦法看過來

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就具有分配生資格:

具有鄭州市區常住戶口,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爲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且在鄭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含1年),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爲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各初中學校要在報名前,將本校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分配生的錄取辦法:

按照各學校招生計劃內招生總數的40%劃定錄取分數線,分數線以下考生按照錄取學校的分配生計劃數及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分配生的錄取標准控制在考生所報第一批次第一志願學校統招錄取線以下50分,並且不得低于市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分配生的錄取分數線以初中學校爲單位分別劃分,依據各初中學校的分配生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則同時被錄取。

如果個別初中學校的分配生名額沒有完成,空缺的計劃轉錄統錄生。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分配生的錄取只針對考生的第一批次第一志願學校有效。

【照顧對象】

按照有關規定,在2024年鄭州市區中招錄取時,對以下情況予以照顧:

(一)根據《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豫公通〔2018〕66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錄取分值10%的標准,降低分數優先錄取;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准,降低分數優先錄取。

(二)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歸僑、僑眷考生照顧10分,台灣同胞投資者及隨行眷屬、所聘台灣管理人員憑《台灣同胞投資證書》,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照顧10分。

(三)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對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子女入學給予適當照顧的通知》(豫教基〔2004〕69號)精神,派駐各地進行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的子女,報考當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顧10分。

(四)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普通高中時,學業成績照顧5分,其中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的,學業成績再照顧5分。

(五)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軍區政治部印發的《河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政聯〔2012〕1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軍人子女中招優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聯〔2019〕2號)要求執行。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工作處負責審查上報優待對象名單,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彙總核定後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優待對象名單轉發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駐豫武警部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子女的教育優待參照執行。

(六)一級至四級殘疾退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2004〕第192號)要求執行。

(七)獲得見義勇爲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爲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3〕90號)要求執行。

(八)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解決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子女回國後入學問題的通知》(教基廳〔2005〕16號),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的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在初中畢業後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九)高層次人才子女照顧依據鄭州市教育局和中共鄭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工作的通知》(鄭教組〔2024〕5號)要求執行。

(十)考生中的殘疾學生,只要能堅持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符合錄取條件的,志願學校要一視同仁,予以錄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獎勵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重複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分錄取條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不累計降分。以上各類照顧不累計計算,以照顧幅度最高的一項爲准。

所有照顧對象經鄭州市中招辦核定後,將名單進行公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溫馨提醒】 中招有問題 可撥打這4部電話咨詢

今年,鄭州市中招辦繼續開通熱線,爲家長答疑解惑,有疑問的家長可撥打以下四部電話:

(0371)86588050

(0371)86588051

(0371)86588052

(0371)8658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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