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如此之大,什麽樣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別人只是把房子借給你住10年,10年後人家讓你搬走。
你理直氣壯地說,我的房子,爲啥要搬?
這位湖南女子怎麽也沒想到會遇到這樣一個白眼狼。
借錢不還,翻臉不認人見過,這住了別人十年房據爲己有的第一次。
男子借住女同事的房子十年了,真的不明白了?
不過女子要回住房天經地義的事,男子的做法真的是厚顔無恥!
這其中難道有什麽隱情嗎?
好在法院的公平公正的判決!
事情回放
這件事情發生在湖南,湖南妹子小張家境優越,在事業上打拼多年,結交朋友無數,大家都喜歡這個熱心腸的湖南妹子。
小張有一個男同事小王,因爲工作上經常交集,所以二人成爲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小張結婚多年,但是覺得有小王這樣一位異性好友很不錯。
小王後來交往了一個女朋友,但是沒有錢買房結婚,小張知道這件事後主動把自己沒住的一套不錯的房子讓他來住,也不收他的房租。
小張美滋滋的以爲自己做了一件善事,兩個人相處的更融洽了,什麽時候小王存款購房款,也就會把房子再還給她,但小張這一次想多了。
小張心中充滿了信任和善意,認爲這只是朋友之間的互幫互助。然而,她萬萬沒想到,這個看似簡單的舉動,竟然會在十年後引發一場意想不到的紛爭。
小王拿到小張給的房門鑰匙感動的快哭了,每次過年過節都給小張問候一下,兩家人處的真像親戚一般。
最近,小張因爲生意上失利,想把租給小王的房子收回來,准備賣掉,這樣能緩解一下當下的經濟危機。
一天,小張給小王打了一個電話,說道:“哥,我這裏最近不太寬裕,打算把借你住的房子處理掉,對不住了,我可以先幫你在別處租一處。”
小王聽到這些馬上不高興的回道:“啥?我都住了十年了,你這說讓搬就搬啊?我搬到哪裏?我不搬!”
小張以爲小王只是開玩笑,可接下來的談話讓她心裏越來越涼,她只能斬釘堆鐵不怕得罪的說道:“十年不曾收你一點錢,我也只是白讓你住,你怎麽會這樣沒良心?”
小王也怒氣沖沖的說道:“住了十年了,房子它就是我的,不搬就是不搬。”
一通電話讓兩個人十年的感情如東流水了,小張一怒之下把小王訴之公堂。
她知道不能不狠心了,這小王是不會輕易搬走了,那只能這樣解決了。
法院最終會怎樣審理呢?看官們繼續關注。
事情看似複雜,但實際上,只要稍稍用心觀察,便可發現其中的真相如同明鏡一般清晰。
小王的行爲,無疑是一種毫無羞恥之心的行徑,面對這樣的無賴無需過多糾纏,更無需浪費時間和精力去打什麽官司。
小張從一開始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備,開庭就毫不猶豫出示了房産證,這是她的有力證據,證明了他對該房産的合法擁有權。面對這樣確鑿的證據,對方很難再提出任何有力的反駁。
雖然小王在這座房屋內生活十年,但在實際情況中,小王這套房子實際上是小張借給他居住的,張某並沒有表示要將房子贈送給他。
就算小張曾有過將房子贈送給小王的意願,但如果沒有進行相應的不動産變更登記,那麽這套房子在法律上仍然屬于小張的財産。
案情反思
不懂得知恩圖報,就是餵不飽的白眼狼!
這就是所謂的:碗米養恩人,鬥米養仇人!
人太善良了會讓人覺得你愚,做人的原則是不欺人不騙人,要懂得尊重感恩他人。
久占爲業,這是老一代傳下來的經驗。即使空著也不能讓別人無償使用,好來不好走。
但這案情中也有很多疑惑讓網友不解。
這麽無賴的人平時生活中應該能看出來,你竟然能和他交朋友,肯定有什麽不尋常的地方?
一套房借住10年,什麽關系?僅僅同事?就算親戚也不會這麽大方不收房租的。說是同事關系誰信,男的也敢這麽無賴肯定也是仗著某些東西的。
就好奇啥同事能借助房子這麽久?
真能編!
現在胡說八道的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