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失去雙手的殘疾人,因爲沒帶殘疾證,就被地鐵工作人員攔住,最終他沒能享受到免費乘車待遇,自行購票,用腳刷卡離開。
這一幕發生在武漢地鐵,當時有人就問工作人員,提供殘疾證的目的是什麽,工作人員說,是爲了證明他是殘疾人。可是男子沒有雙手,每個人都看在眼裏。
就是說,在某種意義上,沒有了雙手都不能證明自己是殘疾人,必須是那個證件才可以。
這是典型的認證不認人。
事情在網上鬧大之後,引發了全網的強烈批判,武漢地鐵也在第一時間做出了道歉。
說實話,我們不能責怪工作人員,看過原視頻的人都知道,他們的態度很好,他們也是礙于規定,不得不這麽做,打工人有時候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而武漢殘聯的工作人員也明確表示,殘疾人進站乘車必須出示殘疾證,就是有明顯殘疾的也需要,這是規定。
是的,這是規定。
規定當然是好的,這可以杜絕很多人投機取巧,假裝殘疾來免費乘車,薅社會主義羊毛。但這個規定,不感覺很別扭嗎?
這個規定本身是照顧殘疾人,是一種溫情,是一種正能量,可是現在呢,是一種制約,是一種難堪。尤其是殘聯都能說出這樣的話來,讓大家很不舒服。我一直認爲,事出反常必有妖,尤其是雙手明顯缺失的殘疾人,依然還要出示殘疾證的時候,我就覺得這不是一個正常的事情。
我在網上查詢了許久,發現殘疾證辦理大致是這樣的,辦理殘疾人證不收取工本費、手續費等任何費用。
但是申請人是需要去指定機構評定的,而評定的殘疾類別、等級的費用以及照片等費用,由申請人個人自理。
這個費用各地不等,而且傷殘程度不一樣,從幾十到幾百不等。
而評上殘疾人之後,是可以享受一些福利的。
根據相關資料,我國有8500多萬的殘疾人。如果8500萬殘疾人人均花費一百塊,那麽光鑒定費就是一筆巨款。
8500萬殘疾人是啥意思呢,就是每16個人裏就有一個殘疾人,這個比例是相當高的。
看看我們周邊,有這麽多殘疾人嗎?
所以殘疾人評定流程是否規範合理?這裏面有沒有利益輸送?是否存在有人裝殘疾拿證,騙取補助呢?我是這麽想的,爲啥他們非要認殘疾證不認殘疾人呢?因爲根本的邏輯爲了保證持證人的利益,而不是殘疾人的利益。
這是有區別的。
你殘疾,你沒證,那麽你就享受不到好處。你有證,哪怕你不殘疾,你也能享受到好處。殘聯的工作人員說即使有明顯殘疾也需要殘疾證,雖然可以杜絕一些人假裝殘疾人薅羊毛,那麽有人從源頭上開始作假,假裝是殘疾人,直接辦一個殘疾證,他們不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薅羊毛了嗎?是不是這樣?
當然了,我這是小人之心,只是個人猜測。我希望一切都是美好的。
你不是殘疾人願意爲了免一個地鐵票去持殘疾證嗎?怎麽國家的法紀法規在小便的意識裏那麽不堪呢?再說你要走殘疾人通道,工作人員查證又有什麽錯?不要把你自己放在一個聖人的位置,其實你就是爲了炒作而已!
殘疾人犯罪後是取消殘疾人待遇的並收回注銷殘疾證。看證就是爲了保證殘疾人的權益。
那我穿軍裝,就是軍人可以隨便進出部隊可以坐車不用錢了?
[靜靜吃瓜]這男人帶了專業的攝影團隊,唯獨不帶殘疾證,網上發了被爲難的過程,唯獨不發站長給他買票的過程。現在有點流量了,立馬開始帶貨,這難道不是在消費普通人的善良?這個碰瓷有什麽區別?
認證不認人是對的,這是制度。任何鑽制度孔子和挑戰規章制度的行爲,都應該阻止!
理論上說殘疾證是證明,論理說殘疾證和證明都是多余的!反而誤導人。
內心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