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項違法違規事實,幸福人壽保險常州中心支公司被罰款25萬

中國基建報 2024-03-12 23:24:28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常金罰決字〔2024〕2號

被處罰當事人:

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編制虛假財務資料;編制虛假業務資料;未按內部流程進行團險業務承保操作;未建立完整的個人保險代理人培訓檔案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條,《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百一十條

行政處罰決定:

警告並處罰款25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4年3月1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常金罰決字〔2024〕3號

被處罰當事人:

黃凱(時任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總經理)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對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未建立完整的個人保險代理人培訓檔案負有責任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百一十條

行政處罰決定:

警告並處罰款2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4年3月1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常金罰決字〔2024〕4號

被處罰當事人:

王楓(時任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對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編制虛假業務資料負有責任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政處罰決定:

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4年3月1日

(文章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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