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之前機關事退中人的養老金補差能補發到位嗎?

幫兄聊職場 2024-05-11 19:48:23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是從20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在2014年9月之前參加工作,在2014年10月之後辦理退休的人員,被稱爲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盡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已經實施了10年,但部分地方存在的養老金補差問題還是沒有得到完全解決。

在2014年10月前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爲兩大群體。第一部分人是在2014年9月之前辦理退休的,這部分人由于是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之前辦理退休的,退休金的計算是按照老辦法計算,雖然退休金是由社保部門代發,但經費來源是由原渠道支付的,被稱爲退休老人。退休老人從退休的第二個月開始,領取的是正式計發的退休金,所以這一部分人不存在還有養老金補差的問題。

但在2015年,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精神,由國家統一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其中的附件三是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發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按照這個實施方案,凡是在2014年9月之前辦理離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都要從2014年10與我開始,按月增加離退休費。

關于國辦發(2015)3號附件三的執行情況,很多人認爲沒有落實,其實多數地方都是落實了的。由于是從2014年10月開始補發,每月增加的錢也就是幾百元錢,所以補發金額不高。補發以後是按照增加離退休費標准後領取退休金,是不是當地執行大家沒有印象,或是在調整過程中,相關部門和原單位沒有宣傳到位,導致大家認爲沒有落實。凡是認爲沒有補發的地區的朋友,建議大家到原單位人事部門或是當地人力資源部去咨詢。

按照老辦法退休的人員,如果國辦發(2015)3號文件附件三沒有落實的,也存在補差問題。由于文件規定是從2014年10月開始補發,那這個補發的金額還是比較高的。畢竟這是國務院辦公廳的文件,沒有不落實的道理,而且經費來源中央財政是有補貼的。

在2014年10月以後辦理退休的人員,由于屬于新老退休制度的銜接過渡期,在這個時期辦理退休的人員,被稱爲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計算辦法比較特別,是按照新老制度對比計算,保低限高。

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如果低于老辦法計算,按照老辦法計算的結果執行。凡是養老金新辦法計算低于老辦法的人,養老金雖然是按照老辦法計算的結果執行,但這也是正式的養老金,今後也不需要重核,這部分人是不存在養老金補差的。

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高于老辦法計算的,按照新辦法計算的結果執行。但新辦法高出老辦法的部分就需要限高。所謂的限高就是按照人社部發(2015)28號文件的規定精神,實行十年過渡期。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退休的,發放高出部分的10%,以此類推,到2024年按照100%計發。

由于受到財政經費等諸多因素的制約,部分地方遲遲沒有理順中人的養老金計算辦法,甚至是到了2023年,2024年很多地方退休人員還是拿著按照老辦法計算的預發養老金。凡是有這種情形的地方,都會面臨養老金重新計算的問題;在有的地方時雖然是按照新老辦法對比計算的,但養老金發放時,也是按照老辦法計算的預發,新辦法計算部分也沒有完全到位。

凡是2014年10月以後退休的中人,到現在還拿著老辦法計算預發養老金的地區,不但存在養老金重核的問題,同時還面臨養老金補差問題。補差的金額要根據不同年份退休,新辦法高出老辦法曆年的計發比例等進行計算,最早要從2014年11月開始補發,最晚要從2024年開始補發,補發的金額是巨大的,補發進度全國沒有統一的要求,也沒有具體文件規定。但都要按照人社部發(2015)28號文件規定的精神來執行,來計算補發的金額。

綜上所述,今年已經是2024年了,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特別是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計算,由于還存在各地執行不到位,沒有完全按照人社部發(2015)28號文件規定的精神執行,所以部分地方還存在中人養老金重新核算並補差的問題。至于今年能否完成中人養老金補差工作,最好到當地人社部門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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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2 13:10

    這種辦法極不合理,沒考慮周全社平工資增加很快又加上晚退一年增加10%. 導致中人早退與晚退相差幾幹元。

  • 2024-05-12 08:49

    三年都沒發取暖費了!別想多了!

  • 2024-05-11 23:00

    我是2022年1月事業單位退休,是怎樣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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