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
(1982年8月30日國務院批准)
第一條爲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爲凶器進行犯罪活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
第三條匕首,除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警察作爲武器、警械配備的以外,專業狩獵人員和地質、勘探等野外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的,須由縣以上主管單位出具證明,經縣以上公安機關批准,發給《匕首佩帶證》,方准持有佩帶。
佩帶匕首人員如果不再從事原來的職業,應將匕首交還配發單位,《匕首佩帶證》交回原發證公安機關。
第四條機械加工使用的三棱刮刀,只限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使用,不得隨意帶出工作場所。
第五條制造上述管制範圍內刀具的工廠、作坊,必須經縣、市以上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和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准,發給《特種刀具生産許可證》,方准生産。刀具樣品及其說明(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産量)須送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備案。産品須鑄刻商標和號碼(順序號或批號)。
第六條經銷上述管制範圍內刀具的商店,必須經縣、市以上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和所在地縣、市公安局批准。購銷要建立登記制度,備公安機關檢查。
第七條購買上述管制範圍內刀具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符合第三、四條關于持有和使用的規定。軍隊和警察,由縣、團以上單位憑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單位定購。專業狩獵人員和地質、勘探等野外作業人員,由所屬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請《特種刀具購買證》,憑證購買。三棱刮刀,憑單位介紹信向批准經銷的商店購買。
第八條使用上述管制範圍內刀具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使用保管制度,加強刀具的管理和檢查,確保安全。持有上述刀具的個人,對刀具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贈送、轉借他人使用。發現丟失、被盜,要及時報告公安保衛部門。凡因保管不當,造成丟失、被盜,而釀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九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制造、銷售和販賣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屬于管制範圍內的各種刀具。嚴禁非法攜帶上述刀具進入車站、碼頭、機場、公園、商場、影劇院、展覽館或其它公共場所和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
第十條本規定下達後,凡制造、銷售上述管制範圍內各種刀具的單位和持有匕首的專業狩獵人員和地質、勘探等野外作業人員,須向公安機關補辦登記許可手續。非因生産、工作需要持有上述刀具的,應一律自動送交當地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特種刀具生産許可證》、《匕首佩帶證》和《特種刀具購買證》,樣式由公安部統一規定,各省、市、自治區公安廳、局統一印制。
第十二條少數民族由于生活習慣需要佩帶的刀具,由民族自治區制訂辦法管理。
少數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銷售。
第十三條違反本規定,非法制造、銷售、攜帶和私自保存管制範圍刀具的,公安機關應予取締,沒收其刀具,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予以治安處罰;有妨害公共安全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管理辦法,報公安部備案。
那麽問題來了,我去市場買個西瓜刀帶回家,那麽市場是不是公共場合?求解?在線等,急!
這要是到廣東陽江,能沒收幾十車皮都不止。
什麽刀?
老頭老太太天天早上拿劍在小花園裏比劃玩[呲牙笑][呲牙笑]
文中說的清清楚楚,匕首,三棱軍刺,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能在公共場合佩戴,主要管制的是便于攜帶的刀具。說菜刀斧頭的是來搞笑的嗎[笑著哭]
現在2024年,你給我們普法1982年的法規?
最好配上圖片,包括有具體數據說明的圖案 有些人還是不清楚什麽叫匕首,軍刺,彈簧刀 和國家保護動物一樣,在村口告示欄上應該有具體的說明,搞不好莫名其妙在裏面免費勞動幾年。
沒開刃的屬于管制刀還是中國傳統工藝品?
管制刀具放家裏沒有問題。但如果隨身帶到公共場所,或從車上拿出示威,如果系非正當防衛,會被投拘留所。
少數民族的只能在當地銷售,應該增加使用也只能在當地。
還好沒有金絲大環刀
三棱刮刀早就管制了。以前在工廠機修那裏見過,真是鋒利好用。想買一把收藏就是買不到。
龍泉刀,唐橫刀
拼多多上查一下,多了去了。[得瑟]
榔頭也應該禁止
所有的刀劍弓類都編號編碼呗[吐舌頭咯]
你帶把水果刀上火車試試看。
我去鎮集市買了把柴刀,刃長都不止20厘米了。這咋整???
我前幾天在夕夕買了一把斧頭,麻煩吧,這斧頭殺傷力好像比刀具殺傷力更大,是退還是不退呢?退的話怎麽退?那個地方很多人的
83年的老黃曆
美工刀也有自鎖……我水電工[笑著哭]
抖音賣刀的多的是
做個匕首很難嗎?
抖音上面成堆
弱地問一句今年哪年?!
2011年那會,老式菜刀地鐵火車都能帶,我搬家沒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