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教孩子學會吵架,可以避免社交傷害。
孩子在學校遇到欺負,找老師基本是沒用的,找家長肯定是來不及,有些事情是需要自己去解決的。
「吵架」在心理學上是敢于面對沖突的能力,
不要讓孩子只知道學習,校園霸淩往往只欺負弱者,教孩子謙和和禮讓沒有錯,如果不想讓孩子被當軟柿子捏,就要善良中帶有鋒芒。
這幾種「吵架」方法一定要教會孩子,讓孩子避免社交傷害,遠離校園霸淩和受欺負。
第一,反問對方。
假如有人冤枉你,永遠不要急于證明自己的清白,相反,可以冷靜的反問對方,你有證據嗎?甚至可以說,我還懷疑這事是你做的呢。
比如:有人懷疑你偷了他的東西,你的第一反應肯定會很委屈、很著急,會說我沒有偷,不是我。
要讓孩子永遠記住,這時候不要著急自證清白。
而是要大聲的反問他,你有什麽證據證明你丟了東西?你又有什麽證據證明是我偷了東西?誰看到了?敢出來對質嗎?
沒有證據就說我偷東西,你這是誣陷是犯罪,是要被抓起來的,讓對方去證明,這樣你就反敗爲勝了。
第二,要有不好惹的氣勢。
如果實在不會吵架,受欺負了不要垂頭喪氣,要擡頭挺胸,用眼睛堅定的盯著對方,眼神不要閃躲,展現出不好惹的氣勢,用眼神告訴對方,我可不是軟柿子,不是你想欺負就能欺負的。
第三,重複對方的話。
面對語言攻擊和欺淩時,如果嘴笨不會還嘴,直接重複對方的話就行了,多重複說幾遍,對方的氣勢就會降下來。
比如:“對方說你長得可真醜,你要回複他:你不但長得醜還沒教養”;
“對方說你怎麽這麽黑,你要回複他:你也沒多白而且素質還很低”
孩子受欺負,並不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要讓孩子學會善良,但也要讓他學會保護自己。
孩子吵架的能力,實際上就是解決沖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