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有某甲,對母親極爲不孝,辱罵毆打,習以爲常。
又有某寡婦,積攢百余兩紋銀,想寄存錢莊,靠利息度日。
此事被某乙某丙窺見,于是趁夜行盜,將百余兩紋銀盜走。
寡婦丟失銀兩,生活無繼,郁郁而卒。
四鄰皆知,偷盜寡婦銀兩之人乃某乙某丙,但乙丙二人素來蠻狠無賴,衆人敢怒不敢言。
未幾,某甲之母日遭折磨,竟被某甲淩虐死。
乙、丙三人,皆在衙門當差,爲李藩伯執事夫。
壬寅年夏天,歐美蠻夷侵犯中華,清廷出兵抗擊。
清軍由浙江進駐江蘇,在滄浪亭設置軍需局,滄浪亭毗鄰文廟。
李藩伯剛好因事至軍需局,甲乙丙三人坐在文廟前大樹下休息。
當時,萬裏無雲,一輪紅日遙挂青天上,忽風雲突變,雷電奔馳,繼而霹雳一聲,甲乙丙三人同時被天雷震死。
西歸老人評曰:
按科學,雷電由雲中正負電核引起。
帶電雲層,一正一負,二者猝遇相擊,産生電花,電流沖下,形成閃電霹雳。
科學家據此原理,制作出避雷針,如今已廣泛應用到生活,許多建築物頂端都裝有避雷針。
若按此等解釋,雷電屬自然現象,雷電本無意,甲乙丙三人遭霹雳震死,純屬巧合。
但,這種回答無法解釋晴空萬裏時,忽然風雲突變,而産生的霹雳不偏不倚,恰巧落在甲乙丙三個惡人身上,這屬實有點兒過于湊巧。
那如何作解甲乙丙三惡人遭雷擊?
聽說,人工降雨時,先有積雨陰雲,再發射幹冰,令雲層溫度驟降,致使水汽凝結,形成水滴,最後落于地面,這就是人工降雨了。
積雨陰雲屬自然現象,而發射幹冰屬人爲因素,自然現象被人爲利用,于是形成人工降雨。
雷擊惡人,與此類似。
雷電本屬自然現象,利用雷電懲處惡人,善執法者很在行,只不過此執法者並非人類,而是三界中的大力鬼神。
驅雲趕霧,對于一些有神力的大力鬼神來說,並非難事,如《海龍王經》中講,龍神布雨,不可思議,雨水存于意念中,意念所至之處,皆有雨水。
觀此可知,晴空萬裏時,若有大力鬼神驅雲趕霧,刹那間則能風雲突變,此是神力所使。
人類無神通,對于興雲吐霧、駕風馭電一事,煞是費解。
譬如水中魚,終不能理解人能行于陸地,不能理解陸地之上有城市村鎮、婚喪嫁娶等事。
亦如人類,不能理解電鳗體內能産生800伏高壓電,若電鳗未被人類發現,人類定會將電鳗歸入神話傳說一檔,跟龍一樣,未被發現,視同傳說。
《山海經》所載諸多生物,多屬有形衆生,目前所發現者百分不及一,何況無形衆生?
大力鬼神無形,覓其蹤迹尚且不得,至于其神力如何,人類夢也夢不著。
執法鬼神,受天帝委任,依倫理因果裁定善惡,他們與警員一樣,懲惡揚善,維護人間正義。
所謂雷電擊打惡人,實則是鬼神假借雷電爲工具,前來執法而已,甲乙丙三人伏法後,頓時雲收雨霁,即是證明。
鬼神執法,非但雷電可爲工具,車禍、溺水、火災、失足、重病等意外,有哪一個不能成爲執法工具?
一根稻草,將惡人壓死,稻草即是刑具。
而對于善人,挖地之時,地下埋藏金銀;賭博之時,場場皆能贏錢。
若照此看,挖地、博彩等亦是鬼神勸善工具。
善惡有別,工具無定,你只須存心忠厚、行善義舉,余者可勿問也。
《周易》曰:惠心,勿問,吉,即是此意。
甲乙丙三人遭雷擊身死,除伏法外,另有警世意。
世人觀念中,遭雷劈被稱作天誅,天誅地滅中的天誅,即指雷擊惡人。
鬼神以天雷爲工具,同時震死甲乙丙三惡徒,正可以警世,令人愈信蒼天有眼、因果不爽。
若以火災、溺水、重病等爲工具,使甲乙丙三惡徒受刑誅,警世意味便很弱。
然而,上天有好生之德,非大惡極惡之輩,不以天誅施刑,甲乙丙既受天誅,正顯不孝殺母、盜銀致死屬罪大惡極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