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法官涉嫌枉法裁判,申訴人何煥明、陳亮財請求正義伸張

呂新祝 2024-04-15 09:25:28

近日,梅州市梅江區法院法官郭亮生、王彩芳、梅州市中級法院法官朱紅標、曾柳青等法官成爲公衆關注的焦點。申訴人何煥明和陳亮財針對這些法官提出了嚴肅的指控,稱他們在審理兩起案件時,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進行枉法裁判,給申訴人造成了超過10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 據了解,這兩起案件編號分別爲(2022)粵1402民初17號、(2023)粵14民終1330號和(2022)粵1402民初16號、(2023)粵14民終1224號。

申訴人認爲,在審理這些案件時,被申訴的法官們刻意規避了案件中的疑點,對不合常情、有悖常理、不符合一般社會認知的事實視而不見。同時,他們還故意隱匿案件的關鍵證據,濫用“名爲投資、實爲借款”的法律關系,扭曲事實,進行枉法裁判。 申訴人進一步指出,他們與被告何權坤之間實際上是合夥關系,共同出資合作開發麗湖豪庭房地産項目。然而,被申訴的法官們卻故意違反事實和法律規定,認定申訴人與何權坤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混淆了本案訴請的法律關系。這種行爲嚴重侵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給他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此外,法官在案件中利用自己的職權和影響力,爲案件被告何權坤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損害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被告何權坤是梅縣松源房地産投資商,在他名下類似申訴人一樣的情況還有多宗,爲掩蓋其騙取股東投資利益醜惡嘴臉,被告何權坤多次放言花再多錢都要擺平官司要贏,在利益勾結下,才有了今天一、二審法官在明知是合夥投資法律關系,爲了利益也什麽都不顧了直接昧著法理、良心枉法裁判。

法官是公權力的執行者,是審判人員。任何時候,法官都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行事,並以公正、公平、獨立和中立的態度審理案件。兩審法官爲什麽要操控一個對被告何權坤百利無一害的局面?法律是天平?還是他們枉法裁判的工具嗎?

被申訴的法官們在案件中違反法律規定,未經合法程序就作出判決,嚴重違反了程序公正的原則。他們強調,在合夥關系、投資關系中,收益的不確定性是核心內容,而借貸關系中則是利息回報的固定性。然而,被申訴的法官們卻忽視了這一點,故意將合夥關系曲解爲借貸關系,從而作出了錯誤的判決。

申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已向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提出了申訴。他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還他們一個公道,讓正義得到伸張。

這起事件引發了社會對司法公正和法官職業道德的廣泛關注和深刻思考。作爲司法系統的一員,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應該秉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尊重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然而,在這起案件中,被申訴的法官們卻涉嫌枉法裁判,嚴重損害了司法公正和當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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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4-16 04:07

    訴諸廣東省高院有個法官懲罰委員會,有效乎?我的投訴還沒有回複

  • 2024-04-16 07:41

    坐等下文

  • 2024-04-16 08:14

    這樣老鼠屎該下地獄!

  • 2024-04-16 08:02

    你的標題錯了。你的案件還在申訴過程中,是否枉法裁判還沒定。

呂新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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