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多地電動車、三四輪車管理“新變化”,事關禁行、上牌

如風行者 2024-03-07 07: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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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工信部發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正式實施電動車新國標標准,所以很多地區電動車的管理是從4月開始的。馬上進入2024年4月,多地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的管理有變化,這次主要事關車輛的進行與上牌,一起來了解一下!

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限行的相關規定

爲了維護道路交通的順暢,保障路上行人的安全,很多地區的中心城區是對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限行的,不允許這些車輛進入城區。

根據利辛熱線發布的視頻,從4月1日起,利辛縣城區內三輪車、無牌四輪車將被限行,這類車輛不能進入劃定的限行區域內。

需要注意的是,限行所有類型的三輪車,即包括電動三輪車、燃油三輪車,還有人力三輪車,另外還包括不是新能源車型的無牌的四輪電動車。

除了安徽利辛以外,山東濱州從4月1日起也將限行電動三四輪車進入主城區,不過限行時間爲每日的60~20:00,電動三四輪車的管理進一步的加強,有這類車輛的車主需要注意了,及時了解當地的相關規定,要弄明白現行的區域,避免因違規而被罰款。

電動車、三四輪車禁行的相關規定

限行只是限制指定車輛,不能在指定的區域內行駛,但是進入4月,多個地區明確,對非標的電動車、三四輪車將要禁行,也就是這類非標的車輛不得上路行駛,拒不改正的話,可能會受到罰款扣車的處罰了。

非標電動車禁止上路

根據《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江蘇省非標電動車過渡期爲5年,過渡期的結束時間爲2024年4月15日。

目前包括江蘇無錫、連雲港、南通、徐州、揚州等多個城市,已經明確過渡期結束後,懸挂臨時號牌的非標電動車,將不得上路行駛,有的城市是白底黑字的號牌,有的城市是紅牌或黃牌,不管是哪種顔色的牌照,只要是臨時號牌,有效期結束後車輛不得上路。

非標三四輪電動車禁止上路

早在2024年1月,安徽合肥交警發布明確,懸挂臨時號牌的非標三輪車、四輪車的過渡期結束時間爲2024年4月30日,過渡期結束以後,這類車輛將不得繼續上路了。

也就是說,安徽合肥的非標三四輪電動車,只能使用至2024年4月30日,從5月1日起,車輛將禁止上路行駛。

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上牌的相關規定

非標車輛上路也需要先上牌,不過這類車輛在上牌的時候,一般都是集中發放,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上牌,逾期以後是不能夠上牌照的。

東至縣對非標三輪四輪電動車實施備案登記,集中登記編號時間爲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31日,這也就意味著從4月1日起,這類車輛將不能繼續上牌,而且也不能上路行駛。

甘肅玉門從2023年11月20日起,對非標的兩輪、三輪電動車開展備案登記,結束時間爲2024年4月30日,也就意味著從5月1日起,將結束對該類車輛的備案登記,同時未上牌的車輛,也將禁止上路。

總結:

上面是爲大家總結的,從4月1日起,多地對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管理的新變化,主要涉及車輛的上牌、禁行、上路,大家及時了解相關的管理規定,避免因爲違規上路而受到交警的處罰。

那麽,您對各地實施的電動車管理有什麽不同的看法?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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