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爺是如何裁定未成年人謀殺案的?殺伐果斷,大快人心

奇葩史學家 2024-03-30 10:57:07

這段時間邯鄲三名初中生謀殺案,將中國刑法關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定年齡推向熱點。由于我國關于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未滿十四周歲的青少年不具備承擔刑事案件的能力,未成年人殺人案一直都是我國法律的一項不足之處。

人性生來都是邪惡的,法律只不過是約束了人性中邪惡的一面,並不能改變人性。我覺得這句話說的非常有道理,更何況現在互聯網太過發達,青少年普遍早熟,未成年人即便殺人也不會得到過于嚴苛的處罰,這一點很多青少年都知道。

但是,這對于受害者家屬而言,實在是不公平。其實,從古至今關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處罰,都是會從輕發落,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咱們的乾隆爺就不慣著這些青少年殺人犯。

乾隆五十一年,在湖北蕲州就發生了一起兩名幼童殺害九歲幼童的案件。案件的起因就更加離譜了,受害人僅僅是因爲一點糖果就命喪黃泉。

那天,九歲的受害人李大生拿著父母買的糖果,邊吃邊玩。被正在挖野菜的曹受兒和徐桂兒撞見。兩人見李大生手中拿著糖果,就想要一些過來吃。可就在李大生給了兩人一人一塊之後,兩人要求李大生交出全部的糖果,李大生自然是不願意了。

兩人見李大生不從,便想要搶過李大生的糖果,因爲李大生的家境還算不錯,即便只有九歲,也長得人高馬大。兩人在李大生的手中一點便宜都沒有占到,反而曹受兒在扭打中被李大生用石頭砸傷了耳朵。

一陣扭打之後,兩人見討不到好處便悻悻地離開了。可離開後的曹受兒越想越生氣,實在咽不下這口氣,于是惡向膽邊生,提議將李大生給殺了,兩人一拍即合,隨即又回過頭去找李大生。

不久兩人就尋到了李大生,兩人拿著石頭蹑手蹑腳地走到李大生背後,徐桂兒猛地一擊將李大生拍倒在地。徐桂兒將李大生雙臂後折壓在身下,示意曹受兒動手。曹受兒解下腰間的腰帶,試圖勒死李大生,不一會兒李大生便氣絕當場。

爲了不被人發現,兩人更是殘忍地用石頭將李大生面部砸爛,扔到了河裏,想來個毀屍滅迹。

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很快李大生的父親到處找不到兒子的情況下,便問到了徐桂兒的頭上,小孩畢竟是小孩。李大生父親的逼問下,很快便承受不住,交代了他和曹受害李大生的事實。

很快的,曹受兒和徐桂兒便被扭送進了官府,根據他們的交代,衙役們順流而下搜尋李大生的屍體,由于水流湍急,李大生的屍體早被沖到了二十公裏以外的下遊,以至于李大生在死後第七天才被發現,被發現時,屍體都已經被跑得發脹了。

由于清朝法律的規定,殺害十歲以下幼童的,應當罪加一等,處以極刑!可另外一條法律則規定,十歲以下八十歲以上的殺人犯必須上報朝廷,讓皇上裁定。這一下縣太爺犯難了,不得已將此事上報朝廷,希望皇上能夠給予裁定。

直到乾隆五十二年,乾隆爺在看過此案的卷宗之後,也犯了難,兩名罪犯尚且年幼,可死者又是幼童,到底該怎麽判?乾隆爺在思索片刻後還是判處兩人死刑,理由就是,兩人雖然年幼,可手段殘忍心性過人,放任長大只會危害社會!

小小年紀就犯下滔天罪行,如果不加以懲戒,長大之後勢必危害社會,也可以說,不能讓他們長大。更何況最悲傷的就是受害者家屬,如果僅僅因爲罪犯是幼童便可網開一面,受害人的權益又怎麽能得到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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