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陝西一局長被判無期,受賄記錄令人無語:連送的黃瓜都記賬

搞史人 2024-04-20 20:36:45

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交通局原掌門人雷建民,因涉及經濟犯罪,最終被法庭判處重刑。這位局長有個不爲人知的“小秘密”——他有一個特殊的習慣,那就是詳盡地記錄下自己的每一次受賄的行爲,巨細無遺。

你可能會覺得不可思議,就是他的受賄記錄甚至包括了收受的每一根黃瓜,每一瓶酒的品牌和生産日期,甚至他去洗腳房、洗浴中心和歌廳的每一次娛樂活動,都一一在冊。

說起雷建民的墮落之路,不得不提他的三大嗜好:洗腳、洗浴和放聲歌唱。而洗腳無疑是他的最愛,一周他總要去享受幾次,多的時候五六次,少的時候也有二三次。他經常流連于渭南的足浴和洗浴場所,常常在午後或夜晚出沒。

案發後,區交通局職員們才恍然大悟,難怪下午很難找到局長的身影。這三項娛樂逐漸成了雷建民的癡迷,他在兩個筆記本上,從1996年開始,就仔細地記下了每一次的娛樂經過,包括時間、地點、人數和姓名,詳盡得令人咋舌。

然而,這些娛樂活動並不便宜,單靠他的工資顯然難以爲繼,于是,他開始打公款和受賄的主意。

身居高位後,雷建民眼看著別人通過承攬交通局的工程賺得盆滿缽滿,而他自己卻只能拿著微薄的月薪,內心逐漸失衡。

他還抱怨道:“他們在我的地盤上大賺特賺,我爲什麽就不能在工程上分錢呢?”

雷建民由此踏上了受賄的歧途。登門送禮者接連不斷,包括建築承包商、下屬職員乃至各方社會名流。然而,雷建民心知肚明,這些人所圖無非是他掌握的權力,期盼他能在關鍵時刻給予便利。

他憑借在區域、鄉鎮和村落道路建設中的職權,如操控工程項目批准和招標等環節,大肆斂財,累計受賄金額竟高達42.9萬元。

春節和中秋是行賄的高發期,甚至雷家的重要場合也成了收禮的“黃金時段”。以2007年10月爲例,雷建民在老家興建新居時,各界人士蜂擁而至,送來了香煙、啤酒、各式食材和現金等厚禮,場面熱鬧非凡。

對于送上門的禮物,雷建民來者不拒,即便是最不起眼的小物件也一概笑納。他收受的賄賂種類繁多,簡直足以開設一家小型超市:從精美的月餅、香濃的咖啡到各類高檔煙酒,琳琅滿目,無奇不有。

然而,貪欲是個無底的深淵。僅僅收受禮金已經無法滿足雷建民的胃口了。他開始通過承攬工程來牟利,甚至私設工程項目部,直接套取工程款。他就這樣把公共工程變成了自己的“聚寶盆”,大玩公款變私錢的把戲。

2005年,臨渭區交通局負責某個小城鎮的道路改造工程時,雷建民又動起了歪心思。他利用自己私設的兩個項目部承接了該鎮的三個道路工程。

法庭上的雷建民(左二)

當政府多撥了一部分工程款後,他並沒有將這些錢用于産業園的道路建設,而是直接轉入了自己的私人賬戶,數額高達110萬元。就這樣,他一步步走向了毀滅的深淵。

雷建民的貪婪之心愈發膨脹。當全省的通村公路建設如火如荼地推進時,他在2006年至2008年這短短的三年間,巧妙地運用職權,非法設立了四個項目部。

他精心策劃,通過簽訂虛假合同和巧妙操縱工程款支付,成功套取了高達378萬元的公款。

雷建民的“獨角戲”可謂演得出神入化,他一人分飾兩角,既代表甲方臨渭區交通局,又代表乙方他的四個所謂項目部。從2006年10月到2008年8月,他獨自簽訂了15份通村公路的虛假合同。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這15份合同中,甲方的簽字均由雷建民親自完成,而乙方,即他的四個項目部中,有14份是由他人代簽,唯獨有一份合同,乙方簽字竟然也是雷建民自己!

爲了避免被識破,他甚至改名爲“雷大民”進行簽字,但字迹卻與“雷建民”如出一轍。這一巧妙的僞裝,最終還是在辦案人員的細致甄別下露出了馬腳。

雷建民借助一系列精心炮制的虛假合同,巧妙地套取了高達552.8萬元的工程款。盡管他將261.71萬元交還給了交通局,並自掏腰包墊付了大約68萬元的費用和稅款,但仍有223萬元不聲不響地流入了他的個人賬戶。

雖然雷建民用部分套取的工程款爲交通局添置了兩輛汽車、組織了員工旅行等,但這些開銷都是從他私下設立的項目部資金中列支的。

令人瞠目的是,超過200萬元的資金竟然消失得無影無蹤,即便在案發之後,雷建民也說不清楚這筆款項的確切去向。

雷建民的貪婪與詭詐在2008年6月的一次操作中再次暴露無遺。他利用自家成立的“渭南華通路橋公司臨渭區區鄉路項目部”,與臨渭區交通局簽訂了一份通村水泥路建設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他施展手段將部分路段轉包給他人,而那些未修建的路段所對應的工程款,則全部被他中飽私囊,金額高達45.25萬元。

從2002年開始,雷建民的家庭收入就像插入了熱水的溫度計一樣急速攀升。這些不義之財被他分散存儲在西安、渭南、臨潼等地的銀行。

由于存款和轉存手續頻繁,雷建民和家人甚至平均每四天就要跑一次銀行,忙碌而“幸福”地管理著這些不義之財。

更加令人震驚的是,雷建民還涉足高利貸行業,以此獲取暴利。在案發前的短短幾個月內,他就以不同的名義放出了6筆高利貸,總額高達數百萬元,年利率高達15.6%至18%。

通過這些高利貸,他輕松獲得了123.14萬元的利息收入。然而,這一切的非法所得最終都未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雷建民,這個名字在渭南地區曾經風光無限,身爲臨渭區交通局長,他本應爲百姓鋪就通向幸福的康莊大道。

然而,他卻給百姓修了“豆腐渣路”。2008年12月,渭南臨渭區大王鄉牛寺廟村和劉才溝村的通村路剛剛建成,就出現了起沙和裂縫的問題。

那條被標榜爲水泥路的通道,更像是灰土路,每當汽車駛過,揚起的灰塵能遮蔽車身。村民們憤怒地發現,這樣的“水泥路”竟然連從前的石子路都不如!

牛寺廟村的一位資深村委幹部,滿臉的憂慮和痛心:“當初村裏修路時,大家推選我作爲工程監理。我很早就察覺了問題——工程用的水泥標號根本不達標,沙子也顯得劣質,整個施工方法也極不規範。雖然我一再地提醒工程隊需要整改,但他們像沒聽見一樣。我嚴肅地告誡他們,這樣的工程,驗收絕對過不了。可工程隊的頭兒卻滿不在乎地對我說,‘別擔心,我們能這麽幹,上面自有安排。驗收的事你甭操心,我們自有辦法過關’。後來,我們村在西安的鄉親實在看不過眼,一怒之下就向媒體揭發了這樁事。”

雷建民被審判

這件事被舉報後,猶如一塊巨石投入湖中,激起了千層浪花。省交通廳、公路局乃至臨渭區委、渭南市委都對此事表達了極度關注。

他們迅速行動,組織了專門的調查團隊進行深入調查。在了解了真相後,臨渭區交通局長雷建民被即刻停職接受檢查。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多的醜聞如冰山一角般逐漸浮出水面。2009年4月17日,臨渭區檢察院向區委提交了一份關于雷建民涉嫌受賄的報告。

第二天,區委常委會在經過激烈的討論後,一致決定讓檢察機關對雷建民立案調查。因爲雷建民同時是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所以經過向上級請示後,

2009年4月18日,臨渭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暫時取消其區人大代表的資格。也就在同一天,臨渭區檢察院以受賄罪爲由對雷建民進行了立案偵查。

短短一周內,他的市人大代表資格也被暫停,隨後被臨渭區檢察院刑事拘留。最終,在4月30日,雷建民被正式逮捕,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面對辦案人員的審訊,雷建民最初堅稱自己沒有任何經濟問題,反而大談自己的功勞和貢獻。然而,在鐵證如山面前,他不得不坦白了自己的受賄行爲。

辦案人員在搜查雷建民辦公室時,發現了他私設的四個“項目部”公章、19份合同(其中15份爲虛假合同),以及一份詳盡的受賄記錄。這份記錄長達27頁,上面密密麻麻地記滿了個人受賄的數目和物品,涉及行賄者多達300余人。

這份“受賄日記”簡直就是一本商品大全!雷建民將“拾到籃裏都是菜”的理念發揮到了極致。在這份長達27頁的日記中,他記錄了每一筆接受的禮品,無論大小多少,都一一記錄在冊。

從一箱酸奶、水果到幾十萬元的現金,無一遺漏。他甚至詳細記錄了每一樣物品的品牌、型號和特征,如高檔香煙是精裝還是簡裝、高級酒的釀造年代和內外銷售情況、月餅的品牌等。令人無語的是,連小蔥、西紅柿和黃瓜這樣的日常蔬菜也都被他認真地記錄下來。

當辦案人員完成辦公室搜查後提出要去雷建民家中繼續搜查時,他突然神色大變,堅稱家裏什麽都沒有。

然而,他這種反常的舉動反而讓辦案人員更加確信他家裏有贓款贓物。這一場“反腐大戰”最終以雷建民的落網而告終,他的貪婪和腐敗也徹底暴露在了陽光之下。

當辦案人員抵達雷建民的住宅,他們打開了陽台上的櫃子,發現裏面塞滿了各種名牌煙酒。在清點過程中,一個看似普通的手提包被發現在一堆舊紙箱中,並未立即引起檢察官的注意,于是被暫時放在了一旁。

就在這時,雷建民趁著衆人不備,偷偷拉開了手提包的拉鏈,迅速將一個信封藏進了自己的上衣內兜。

然而,他的這一小動作卻被兩位眼尖手快的檢察官捕捉到了。他們如閃電般沖到雷建民面前,迅速掀開他的衣服,從衣兜中奪回了那個信封。

當信封被打開,裏面的內容讓所有人都驚呆了——裏面居然藏著94張定期存款單,總金額高達517.54萬元!

此外,還有一本活期存折,金額爲1686元;三張國債憑證,總金額10萬元;一份購房協議書附帶一張雷建民的預付款發票,金額爲150萬元;兩本房産證;五份雷建民借給他人的借款合同,總金額達到468萬元;以及雷建民及其家人的保險單和保險合同等等。

客廳裏堆滿了從雷家搜出的名煙名酒,與之前的記錄完全一致。

因此,雷建民被稱爲“最細心的貪官”。甚至在監獄服刑期間,他都充分發揮了自己的細心特質,擔任了校對的工作。

當這些見不得人的秘密被一一揭露後,雷建民如同泄了氣的皮球,無言以對。他所有的陰暗面都暴露在陽光之下,任何辯解都顯得蒼白無力。

事實上,當檢察機關開始介入臨渭區某村路質量問題的調查後,很快就對交通局另一名負責人的問題展開了查證。雷建民預感到大事不妙,于是提前將這些“寶貝”整理打包。然而,他還沒來得及轉移就被打了個措手不及。

接下來是雷建民的家人上演了一出拙劣的戲碼。他們號稱雷局長一直廉政,但由于不清楚他到底有多少存款,他們估計最多有300萬元。

爲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幾個親屬精心編造了雷建民借款250萬元和50萬元的謊言,並合夥給辦案人員提供假證以沖抵雷建民的贓款數額。

雷建民的妻子等人來到檢察院反貪局,聲稱雷建民的父親留給他50萬元遺産,並說他的妹妹和妹夫在南方打工時借給他250萬元。他們在反貪局大哭大鬧、軟硬兼施地試圖說服檢察官接受他們的說辭。

然而經驗豐富的檢察官們敏銳地察覺到這是編造的假證詞。他們不動聲色地反複詢問雷建民是否有其他資金來源如借款或遺産等情況而雷建民均予以否認這使得家人的謊言不攻自破。

在辦案人員的耐心說服教育下雷的家人最終承認了之前在賓館密謀編造謊言的鬧劇企圖以此救出雷建民。

由于案情重大,雷建民被刑事拘留後立即被押往異地秘密關押,新關押地點在檢察院裏只有三人知曉。這使得那些想要“撈”他的人束手無策無法串供和運作關系網。

最終他還是把自己送上了通往監獄的道路。2009年11月18日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雷建民一案。同年12月28日該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爲他的腐敗行爲畫上了句號。

雷建民被法警押入莊嚴肅穆的法庭,法官沉聲宣讀判決書,耗時近20分鍾。審理查明,雷建民在臨渭區交通局長任內,濫用職權,貪汙公款高達378.88萬元,並收受他人賄賂42.9萬元。

更令人震驚的是,他擁有的不明來源財産竟達433.32萬元。這些惡行無疑構成了貪汙、受賄以及巨額財産來源不明等罪名。

綜合考量其犯罪事實、性質、認罪態度和對社會的危害,法庭作出如下判決:雷建民因貪汙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因受賄罪獲刑13年;因巨額財産來源不明罪獲刑5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成功追繳的849.99萬元贓款中,378.89萬元將歸還給臨渭區交通局,其余部分將上繳國庫。

面對判決,雷建民選擇沉默接受,他深知自己的罪行無法挽回。

此案引人深思,雷建民身爲區交通局高官,卻親自操持財務,無人能夠監督。這再次提醒我們,任何單位都必須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制定嚴格的制度約束。無人能夠淩駕于制度和監督之上,即使是主要領導也不例外。

本案中,雷建民肆意分配工程項目,爲個人謀取私利。這一慘痛教訓告誡我們,工程招投標必須公開、透明,嚴格遵循規定程序,絕不能由個人獨斷專行。我們必須堅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的原則,推行陽光政務,接受公衆的監督。(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0 阅读: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