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川縣開展“預防校園霸淩我們在行動”活動

與法同行 2024-04-22 11:38:32

爲進一步提高未成年學生遵紀守法的法律素質,有效預防校園霸淩,減少違法犯罪,切實促進廣大學生健康快樂成長。日前,四川省金川縣司法局勒烏司法所與勒烏派出所聯合開展了以“預防校園霸淩,我們在行動”爲主題的送法進校園法治宣講活動。

活動中,勒烏司法所工作人員以河北邯鄲某事件爲背景,爲全校師生及學生家長就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責任如何追究等法律知識進行宣傳宣講,重點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中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防火、爆炸等嚴重犯罪行爲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等相關條款。工作人員結合實際工作經曆和近年來發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從校園暴力、欺淩的成因、類型、危害以及如何正確處理校園欺淩等方面,詳細講解了遭遇校園欺淩的正確處理和應對方法,同時告誡同學們校園暴力、欺淩害人害己,引導同學們樹立正確的是非觀,面對校園暴力、欺淩時既不做冷眼的旁觀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同學們紛紛表示,拒絕校園欺淩,立志做遵紀守法、友善待人的好少年。

下一步,勒烏司法所將結合新時代預防校園暴力、欺淩的新要求,常態化開展“普法進校園”活動,不斷加強所校聯動,強化法治宣傳教育,幫助學校構建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李羲)

0 阅读:3

與法同行

簡介:活動直播、錄播、轉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