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孩在馬桶産子與閨蜜一起將嬰兒踩死

陳乾安 2024-05-09 10:40:39

太悲哀了!19歲女孩産下一男嬰後,因害怕被父母責罵,就聯合自己的未成年朋友一起踩死了嬰兒。

女孩小寒在市區打工時認識了男友,在和男友分手後才發現已經懷孕的事實。直到2023年5月,小寒因腹痛難忍,在出租屋內的馬桶上生出一男嬰。

因害怕被父母責罵,急忙喊來未成年閨蜜,兩人一合計,要把嬰兒弄死。兩人先後先後三次腳踩嬰兒的脖頸處,導致嬰兒死亡,後又將嬰兒泡入裝滿水的水盆內。

因小寒産後未能及時就醫自身大出血,在撥打120急救電話,大夫到達現場後,嬰兒屍體不得以才被發現。

肅州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小寒(化名)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小冰(化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近年來,未婚生子後殺嬰兒的案件屢見不鮮。在2015年12月,事發北京海澱區一出租房裏,23歲的女子王貝(化名)未婚生子,因怕被人發現將其用剪刀刺死,其男友在事後將其扔進垃圾桶,後被人發現報警,警方將其2人抓獲,最後女子被判6年有期徒刑,男子被判2年有期徒刑。

王貝曾在法庭上反複強調自己並不知道懷孕了,孩子即將出生的時候才意識到。由于孩子一直哭個不停,她怕被左鄰右舍知道,在六神無主之下,用剪刀多次刺紮男嬰的頸部、胸部,導致男嬰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小寒害怕被父母責罵,王貝怕被鄰居知曉,究其根本原因是未婚先孕違背了公序良俗。本人及其家人會被左鄰右舍甚至社會當成談資,每時每刻都要顧及他人異樣的眼神。

而情急之下殺嬰兒則能足夠體現年輕人對法律常識的匮乏,法律規定,嬰兒雖剛脫離母體,但能獨立呼吸,就具有生命權,即便是生他的母親,殺害他也是犯罪。

但犯案的大部分是年輕女性,她們覺得自主産子與流産無異,因此不算犯法。

而回到事件的源頭,年輕女性爲何頻頻意外懷孕,是社會性教育普及不到位。年輕人避孕措施做不到位,事發後未及時服用藥物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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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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