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期刊不能作爲評職材料使用!別再繼續投稿了!

期刊論文張課程 2024-05-18 03:23:33

最近有遇到一位被黑心中介騙的老師,核心中介推薦期刊後,他在新聞出版總署查詢到刊物信息就立馬交錢發表。結果最後卻深陷騙局!

所以今天我想再跟大家普及一下,盡管可以在新聞出版署查詢到期刊信息,但這並不意味著 你所投稿的刊物是正規的!因爲盜用正規刊物的假刊套刊數不勝數!

再給你推薦期刊的時候,黑心中介一定會把你誤導,跟你說只要在新聞出版署查詢到有雙刊號的刊物就是正規期刊。但他只說對了一半,因爲刊物是可以被非法出版商冒用!

那麽如何預防發表到假刊套刊上呢!以下幾點一定不能忽視:

投稿但期刊不僅僅能在新聞出版署查到,還必須要在知網、萬方、維普三大數據庫任一數據庫中進行正常持續的檢索!

一定要注意!是持續檢索,並不是單篇上傳!因爲以下假刊可能會通過某些方式將騙來的文章上傳到這三個大型數據庫中!

另外,正規普通期刊也是有陷阱的!

之前我講到的電子期刊陷阱,今天再給大家講一下補收刊期問題!

所謂補收刊期是指,明年是2025年,但發表的刊期是2023年或2024年上半年。這並不是因爲沒有發滿,而是出于經濟利益或者跳過整頓要求的考慮(比如在2022年時整頓還未開始時,可以一口氣發表)。選擇發表這種補收刊期的話,你將面臨論文發表時間與期刊刊期不符的問題。具體說來,假如你的研究成果是在2024年5月完成的,但你將其發表在2023年的刊期上,就會被認爲是時間穿越者,評委肯定不能通過你的職稱評定申請!因爲論文的發表時間是根據學術期刊的刊期來計算的,你發表在2024年的刊期上的文章,無論你什麽時候得到了刊物,都會被認爲是在2024年發表的!評職真正管用的期刊,還得是我之前一直反複強調的兩個要同時具備的條件:

1.在新聞出版署可查;

2.在知網/萬方/維普三大數據庫中至少一個收錄,並且保持正常更新!

以下期刊絕不能作爲評職稱材料使用,嚴重將限制3-5年不能再次參加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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