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給邯鄲三名青少年保釋出獄的人,否認了監獄和立法的價值

瑞說新語 2024-05-12 22:33:01

前段時間,邯鄲三名初中生的案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據報道,這三名初中生因涉嫌違法犯罪行爲被依法拘留,案件一經爆料,引起全社會關注,其案件或許會對未成年人保護與懲罰立法再次起到推動作用。

對于這起案件,網絡和大衆幾乎是清一色的支持嚴懲。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竟有少部分人呼籲保釋這三名初中生出獄。他們的理由是三位少年犯錯的根本原因是大人教育缺失和社會問題。如果他們進去後接觸的都是犯罪勞改人員,耳聞目睹後可能會變得更加危險,一旦將來出獄,或許會更具危害性。

對于這樣的觀點,看似站在人性高標准面前,但實際上卻是連基本的同理心都沒做到,如果非要以這個角度看待問題,我只能說他們完全脫離了現實。

法律本身不能阻止人犯罪,只能用刑罰來震懾,讓做錯事的人付出代價,一來告慰那些被傷害的人及其家人,二來對犯錯的人進行身心處罰,起到引以爲戒的作用。

倘若大衆都站在脫離現實的角度上去看待未成年人犯罪,那完全可以全推給社會、學校、甚至家人,又或者說如果缺乏關愛、留守兒童、生活窘迫都能成爲犯罪後的擋箭牌,那只會讓未成年人失去敬畏之心。

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想問問那些呼籲寬大處理的人,爲什麽這幾名少年在事發之前不能往好的方面想呢?換句話說,即使他們與被傷害同學有矛盾或是別的問題,在事發以前有多種方式可以選,爲什麽他們要選擇最嚴重的一種呢?受害人已經付出嚴重代價,一手造成此事的他們難道不應該嚴懲嗎?

按照他們的這種觀點,把邯鄲三名青少年傷害人事件推脫到社會、家庭、和學校是不是就可以結束了。監獄作爲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其存在意義在于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實現法律面前保障人民權利的基本。

如果說把他們關監獄會帶來更大的弊端,或者是只有保釋出獄,讓他們接受正常生活帶來的良善熏陶才能讓他們洗心革面,說實話,我接受不了這樣。

我不會引經據典地去把太多的觀點強加在這件事上,我只想問呼籲保釋的那些人一句話:監獄刑罰真會讓他們變得更殘忍嗎?

衆所周知,中國是個法治國家,依法治國,用法維護。

監獄正是執行這一制裁的場所,它確保了法律的嚴肅和權威,無論是出于情還是理,犯錯受懲罰都是必須的,其罰在當下,功在千秋。

就像羅翔老師說的:“法律只能約束人性的幽暗,使其不至泛濫成災,刑法的首要目的就是懲罰。”

坦白說,邯鄲幾名青少年或許會因此接觸更多犯罪改造人士,但對比這些帶來的影響,嚴懲犯罪者,更能影響震懾更多的人,減少更多的霸淩事件,至少可以讓有霸淩想法和正在霸淩的人看看這樣做的後果。

不可否認,人性的改變的確會因爲環境而變化,在事情沒結束前,沒人知道他們是因此變好還是變壞。而監獄的存在是經過幾千年曆史發展進程留下的痕迹,自古有之,少數人並不能否定它的存在。

教育的本身是讓人接受真善美的理念,我們把目光回到邯鄲三名嫌疑人身上,在事發之前,爲什麽只有他們三位會有這種想法呢?也就是說大部分同學都是友善的、觀念正確的,雖然教育本質是希望大衆都能如此,但少數人一定會不按常理行事,這時候采取必要有效的手段懲處才是最合時宜的。

每當這種事出現的時候,總能牽動億萬人心,事前的防範勝過事後的彌補。

當然,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們應更加關注其背後的原因和動機。未成年人處于身心發展的關鍵時期,容易受到外界影響。對于未成年犯罪者,我們的確應更加注重教育和引導,幫助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走上正途。但這僅限于危害不大的,對已經犯了重大錯的就該受到懲罰。

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基石,道德則是人心的指南針。如果真的將邯鄲三名青少年保釋出獄,希望正常途徑能改善他們,這才是對律法的蔑視,即便邯鄲三名學生涉嫌犯罪這件事和大家說的那些比如社會、學校及留守兒童等有問題,但他們作爲事件主要行爲人,完全可以讓他們一邊受到懲罰一邊進行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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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說新語

簡介:看身邊社會百態,說內心真實見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