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産假工資怎麽發?
懷孕期間工資降低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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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産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規定
女職工産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産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産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懷孕、生育期間,工資能降低嗎?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孕期可享受哪些勞動保護?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規定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産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