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譽之者或過其實,毀之者或失其真

清風明月逍遙客 2024-04-23 07:50:47

大明王朝自打進入正德、嘉靖年後,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內外交困,危機四伏,貌似太平盛世下,骨子裏卻在一天天地腐爛下去。

內有土地兼並現象不斷惡性發展,富者一面掠奪民田,一面又隱瞞畝數,而絕大部分錢糧賦稅的重擔轉嫁到勞動農民及中小地主頭上,社會生産受到嚴重破壞。尤其是貧苦農民受害尤烈,流離失所,顛沛他鄉,十室九空。

外有東南沿海一帶,倭寇常年侵擾浙江、福建等地,而北方俺答部族連年擄掠,甚至多次打到北京城下,給明朝政權以嚴重的威脅。

內憂外患下,奢侈腐化和巨額軍費開支,弄得府庫空虛、民窮財盡,導致各地農民起義此起彼伏,前仆後繼,連綿不斷。

最爲嚴重的還是明朝內閣,官僚們長期勾心鬥角的派系鬥爭,動蕩不安,是非顛倒,黑白混淆,道德淪喪,世風日下。

1572年,九歲的萬曆皇帝即位,身居內閣首輔的張居正爲施展其匡世濟民抱負,以“如人火聚,得清涼門”的心情走上了力圖振奮、銳意改革之路。

張居正的改革與北宋王安石的變法有很大的不同。

王安石提出“祖宗不足法”,犯了天下之大不韪。它嚇退了同路人、激怒了中間派,從而使自己孤立起來,並給反對者以可乘之機,使用封建道德、倫理及傳統政治思想的武器猛撲過來,甚至使得全力支持變法的神宗也陷入被動。這就爲新法推行增添了不少人爲的障礙和阻力。

張居正一反王安石之所爲,他對提出“吾守祖宗法”,指出“方今國家要務,惟在遵守祖宗舊制,不必紛紛更改”,並發誓保證“臣之區區,但當矢堅素履,罄盡猷謀,爲祖宗謹守成憲,不敢以意見更紛”。

在“遵守祖宗舊制”這一安定人心的口號下,張居正的改革穩紮穩打,不動聲色,腳踏實地地前進,在幹中求改,在穩中求快,杜絕那種大造聲勢,徒亂人心的蠢事。

梳理張居正的改革舉措,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內容:

加強法治,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制,要求地方官員必須聽從明王朝的指揮。強調法治的作用,無論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都應當共同遵守,誰都不能超越于法的規範之外。黔國公沐朝弼,依仗是開國功臣沐英的後代,胡作非爲,竟敢違抗皇帝的旨意,毫不姑息,將他逮捕歸案囚禁于南京。“孔聖人”後代衍聖公孔尚賢,依仗權勢,橫行霸道,也依法予以制裁。

推行“考成法”,對各級官員進行監督考察,提高了明朝的統治效能,把權力集中于皇帝和內閣。具體辦法:要求六部等衙門,可先酌量道裏遠近,事情緩急,立定程期,置立文薄備查,月終注銷,過期未報的要進行查問議處。使每件工作都能做到“月有考,歲有稽”,以達到“聲必中實,事可責成”,使朝廷政令奉行無阻,各級官員受到約束。

整頓機構,汰減冗員。采取了省簡州縣的措施,或合並,或裁減,精簡了機構。又針對官員冗多,遇事推诿,發令的多,幹實事的少,采取清理官員的措施。還對學校進行改革,限制了各級學校生員的數量。這樣官員才能認真做事,踏實做官。特別是對貪汙汙吏,堅決進行懲處,打擊行賄與受賄的行爲,以澄清吏治。

任人唯賢,慎選官吏。選用人才不靠名聲、資格,也不能受輿論、個人愛憎的左右,不論門第,不分親疏,不拘資格,不徇私情,多方選人,主要看他工作的實際效果,選用了一大批文臣武將,使改革法令政策能夠得到貫徹執行。

對付北方蒙古部落,軟硬兼施,二十余年不曾兵鋒相見。硬的方面,選用了一批將領扼守北方重鎮,任命譚綸、李成梁守遼東,戚繼光守薊州,王崇古、方逢時守大同等。在長城沿線,修建了空心敵台等防禦工事,又以浙兵爲骨幹訓練了新兵等,大力加強了明朝北方的軍事力量。軟的方面則積極謀求改善蒙漢兩族關系,訂立和好盟約,建立封貢互市關系,相互依存,促進邊區經濟發展。

抑制豪強,發展生産。將農業和商業比喻成秤杆和秤砣,互相依賴不可分離,打破傳統“重農抑商”“重本抑末”思想,極大發展商品經濟,商業地位日益重要。在清丈全國各類田地的基礎上,推行“一條鞭法”,規定:各地要通計一省、府、州、縣的田賦、徭役的總量,應承辦各種物料、土貢、方物所需的人力,都一律折算成銀兩,按不同的比例把部分丁糧攤入田地裏去,把當時名目繁多的賦稅徭役項目,合並爲一條,計畝征銀。“一條鞭法”的推行,削弱了農民的人身依附關系,減少了人丁稅的成分,增大了田地稅的比重,使賦役制度由稅丁轉向稅田,調動了人民生産的積極性,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呈現出富庶繁榮的景象。

此外,還有整頓驿遞制度,改革宗藩條例,蠲免民間多年欠賦,整治黃河興建水利等等。

有改革派就會有頑固派,張居正的改革之路依然會如此。

萬曆五年(1577年)一場反張居正的狂潮刮起。這一年,張居正的父親張文明病死。按明朝的規定,凡現任職的官員有父母之喪的時候,一般都應當辭職回家守孝。如經皇帝特准,也可繼續任職,這叫“奪情”。當時改革派官員堅決挽留張居正,萬曆皇帝也不同意,而頑固派官員串通一氣,大造輿論,指責張居正不主動辭職回家守孝,屬于“怙權貪位”,借機逼他下台。這場鬥爭最終以張居正勝利告終。

此後,反對張居正的聲音與人物時起時伏,一直持續到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病死。

曾經極力支持張居正一切政令主張和改革措施的張四維,升爲首輔後,開始反攻張居正,主張廢除其一切改革措施,任用一批因反對改革而被罷免的官員,支持改革的官員先後被趕下台。

對已死的張居正本人,羅織罪狀,剝奪了生前一切官職、謚號,還抄了家。對其家屬也施加種種迫害,有的被迫自殺,有的流放遠方,有的削職爲民,張居正的改革成就付諸東流水。

對于張居正的失敗,史家通常的解釋是說改革觸動了地主和官僚貴族的既得利益,這當然是對的,但觸動了士大夫所代表的輿情。因此,明朝最後否定張居正,排拒他所推行的各種改革,不是根據于“一條鞭法”是否合乎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土地清丈是否推進了稅收的公平與財政收入的好轉、國防是否更加穩固等實際政績,而是因爲反對派指責張居正和他的改革背離了作爲意識形態的政治與道德原則。

張居正在他的改革中最看重的是以一條鞭法爲核心的稅制改革,新的稅制簡化了收稅手續,以資財爲基本稅收對象,這都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但是很顯然,新制度必須首先建立起獨立的稅收系統,否則怎樣收稅仍舊是各級地方官僚的統治意志。新的制度還必須要有相應的會計制度、銀行制度以及中央結算制度等保障,才能具備生命活力。建立這樣的制度勢必改變整個官僚系統的政治結構。

所有這些,張居正既無法洞見,也無力做到,他只能將他的新制度的基礎建立在對全國耕地的清查和對各級官吏的嚴厲督責之上。大土地所有者當然不願意按土地多寡納稅,在實際丈量中又有一些官員好大喜功虛增業主的地産面積,因而引出許多怨聲。張居正死後,有人將清丈土地中的弊端上奏皇帝,萬曆一道聖旨,張居正時期的土地丈量被宣布作廢,新稅制的基礎也就頃刻崩塌了。

張居正推行改革不是以新的法律和制度系統爲基礎,靠的是尚未親政的小皇帝及其母後的信用,因此他必須是玩弄權術的高手。張居正排擠高拱而擔任內閣首輔就多借助于他與大太監馮保的暧昧關系。內閣首輔原則上不是宰相,不能直接對六部等各職能部門發號施令,張居正就建立私人關系唆使親信彈劾政敵、提出自己所希望的建議,然後得以發揮替皇帝草擬批文的首輔權力。

這種辦法很容易被說成是耍陰謀詭計。對張居正改革具有政治綱領意義的《陳六事疏》,其最大特征是強化中央君權的威權。玩弄權術、專制和高壓,可能讓百官震懾于一時,但不能帶動官僚機器的良性運作,根本消除政治的腐敗,張居正的改革既可因皇帝的信任而實行,也可因皇帝的反感而失敗。

被當作張居正曆史上的最大汙點的是其奪情之舉。張居正在萬曆五年死了父親,按傳統制度應該離職丁憂,但張居正戀棧不去。一群官僚聯合上疏:社稷所重莫如綱常,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綱常不顧,何社稷之安?這些以儒家道學攻擊張居正的官員大多都是明朝後期標榜官員氣節、代表輿論正義的東林黨人。

張居正也有七情六欲,他回一趟荊州老家,坐轎要32個轎夫擡行,內分臥室及客室,還有小書童兩名在內伺候。他的兩個兒子順利考中進士,也很自然引起人們産生作弊的聯想。平心而論,張居正算不上貪官,當然他可以更廉潔一些。

用儒家道德標准和明朝祖制可以在絕大多數官僚身上找出言行舉止的瑕疵來,抓住生活細節上的問題進行政治攻擊既方便又有效,這正是明朝中後期官場鬥爭經常采用的手段。張居正就是被這種攻擊最後弄得身敗名裂的。

張居正改革之所以形成悲劇,在于這樣的改革太“務實”。財政、河防、邊關以及官僚風氣等的確是關于明朝社會穩定的根本,但中國封建統治根本的根本是朝廷實施統治的依據和原則。明朝以儒家綱常和道德文章立國,張居正則對官樣文章中滿是經典和祖訓的鑿空之論甚爲反感。

兵部侍郎汪道昆爲張的同年,因經手一筆邊防公款記賬不實被查出,汪用一篇華麗的散文來說明情況,詞工句美,卻是文過飾非,張居正嚴厲指出“芝蘭當路,不得不鋤”,汪道昆因此丟了烏紗帽。張居正貶斥那些寫文件華而不實的官員,爲了反對士大夫妄議朝政而關閉書院,當時的文章名家王士貞就指出張是在與全國讀書人作對。

張居正戀權奪情,打擊言官,引起普遍的道德非議。他借用皇帝的權威用高壓手段打擊反對派,有擅權震主之嫌,至少不符合王道的仁厚理想。過于務實的改革沒有建立起新政的理論權威和改變政治權力的結構模式,既得罪了以官僚貴族爲主體的既得利益集團,又忤逆了士大夫所代表的輿情。

因此,明朝最後否定張居正,排拒他所推行的各種改革,不是根據于一條鞭法是否合乎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土地清丈是否推進了稅收的公平與財政收人的好轉、國防是否更加穩固等實際政績,而是因爲反對派指責張居正和他的改革背離了作爲意識形態的政治與道德原則。

曆史上,有不少改革家,張居正算是其中的一員。從萬曆元年至十年,推行的一些改革措施,使國庫空虛,入不敷出的明王朝變得比較富庶繁榮。在國防上化被動爲主動,東南沿海一帶和西北地區,都比較安定。政府辦事效率有所提高,貪汙現象比較減少,人民能過著比較安定的日子,被破壞了的社會經濟逐步得到恢複。這一切,爲明王朝打開了小康之世的局面。對于這些,即使是與政見不同的反對派,也難以否認。

但是曆史上對他的評價一直存在分歧,毀譽不一,迄無定評。

贊揚者推崇他爲古代政治家中傑出的典範,認爲其是古今除伊、周外只此人;指責者卻罵他爲心術不正的奸權,並將明朝衰亡,說成是“張居正之遺患”。

事實上,張居正如同其他的曆史人物一樣,有過不可磨滅的曆史功勞,也犯過不少錯誤。

正所謂:“譽之者或過其實,毀之者或失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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