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後算賬315曝光的網絡水軍公司宇禾傳媒被罰沒87萬

清揚君 2024-04-15 14:14:44

如果不是央視315曝光,可能你根本想不到“一台手機,能同時操控200到20000台手機,能爲直播間增加人氣、播放量、點贊、評論等,並能24小時自助下單。”

據央視3·15晚會報道,有一些直播公司會通過群控系統控制大量水軍。即利用一台電腦,可以同時控制一百部手機,這一百部手機,就可以冒充一百個真實用戶,充當水軍。

不僅如此,嘉興宇禾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禾傳媒”)的雲控系統還有一個更惡劣的功能:可以去競爭對手的直播間,自動投訴甚至抹黑。宇禾傳媒周經理更是默認,“這個東西就跟當年的刷單一樣,就是惡意競爭。”

企查查APP顯示,嘉興市南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期間,當事人宇禾傳媒陸續與他人簽訂銷售協議,出售“獲客來”設備軟件。該軟件設備的主要功能是模擬真人進入網絡直播間進行點贊評論等刷單炒信。2022年3月至7月,當事人宇禾傳媒通過“獲客來”設備軟件派發虛假點贊等任務,幫助其它經營者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于是,4月12日,宇禾傳媒因銷售刷單炒信設備、又直接參與刷單炒信,被南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據《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沒收違法所得11.93萬余元、罰款76萬元,合計罰沒款87.93萬元。

《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爲。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爲所取得的款項。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企查查APP顯示,宇禾傳媒成立于2019年,注冊資本100萬元,股東分別是持股70%的尤浩和持股30%的吳海燕。公司對外的宣傳是一家專注短視頻運營的MCN機構,擁有運營團隊、拍攝團隊、藝人團隊,業務覆蓋整合營銷、全網內容營銷代運營及紅人培養、藝人電商等,專注于紅人打造及孵化服務。從事互娛公會:抖音、快手、全民小視頻、火山、西瓜視頻、探探、陌陌平台。

此外,尤浩和吳海燕還有一家名爲上海聖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公司,兩人分別持股95%和5%。

值得關注的是,和宇禾傳媒一起被央視315曝光的還有延安亞潤進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潤進網絡”)。

據延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公安系統以及網信公司已第一時間到達公司現場調查處理,並約談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約談問題爲“利用群控系統,通過中間商與遊戲公司合作,使用群控功能自動玩遊戲刷人氣盈利”

不過該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0日申請注銷,從而避免了進一步的法律制裁。

監管部門秋後算賬,這確實爲網絡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鍾。在追求經濟效益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時刻銘記法律和道德的約束,堅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每個人都要明白,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爲,都將受到應有的懲罰和制裁。

網絡水軍、刷單炒信等不法行爲,不僅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網絡空間的清朗與安全。作爲網絡從業人員,我們應該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職業觀,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我們要以實際行動維護網絡空間的清朗,爲消費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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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揚君

簡介:日化財經資深評論員、媒體人、日化行業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