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過程中,德國如何偷天換日,成功規避凡爾賽和約的限制

夢沉古道 2024-03-18 06:07:00

一戰後簽訂的《凡爾賽和約》對德國的要求非常苛刻,集中爲五條:一是德國及其各盟國應承擔戰爭罪責。二是重新劃定德國疆界。三是德國放棄其全部海外殖民地。四是限制德國軍備。五是德國須向戰勝國支付賠款。這五個條件就是在要德國的命,但是二戰中納粹德國卻能夠重新武裝起來,發動侵略戰爭,德國靠什麽規避《凡爾賽和約》呢?

一、巧妙地打“擦邊球”

在苛刻的條約也是容易鑽空子的,比如。條約規定德國的軍隊人數不得超過10萬人。于是德國發展警察和獵人,實際上是變相在發展軍隊;再比如,條約禁止德國制造重機槍時,德國則發明了帶著支架的輕機槍。還有條約禁止德國擁有飛機時,德國創建了1萬家飛行俱樂部,間接擁有了大規模的飛機。可以說,德國人就是遊走在條約的邊界,悄悄的發展自己的力量。雖然條約有禁止,但德國照樣可以打“擦邊球”,利用規則漏洞,發展自己的力量。

二、巧妙地利用大國的不和

如果大國嚴格監視德國,德國根本就沒有機會東山再起,尤其德國在周邊挑事時,英法等列強加以制止,可能德國就不敢輕舉妄動了,但是這些國家的不和,給了德國機會。英法的想法就是禍水東引,讓納粹德國去死磕蘇聯,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其實也是列強的本性,不斷的挑事,自己看熱鬧,然後獲得利益。可以說,英法尤其英國在對德監管上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德國有了可乘之機。

三、巧妙地運用戰術策略

二戰時,德國最喜歡用的是閃電戰,這是德國在對外戰爭初期最經常用的方式,德國爲何用這個,一個最簡單的原因就是快,強調機動性、速度和火力,這確保德軍在投入少的情況下,實現對周邊小國的快速占領,進而達到擴張的目的。客觀地說,二戰時期,德軍雖然強大,但德國真的打不了持久戰,往往進入相持階段就是失敗,這是由德國當時的客觀條件決定的,德國無法進行大規模長久的戰爭。

四、巧妙地利用列強厭戰情緒

德國能夠快速擊敗法國,多少是個意外,雖然曆史上德國對法國從普魯士開始就很壓制,但是法國脆敗,還是很不可思議的。法國之敗,基本是准備不充分所造成的,類似情況的國家也很多。毫不客氣的說,法國有部分人已經忘戰了,以爲簽訂了《凡爾賽和約》就可以徹底把德國人控制住,忽略了德國的複仇之心,還有納粹對德國民衆的鼓動,這些都沖擊著德國人的複仇觀,在複仇心態影響下,德國人被希特勒綁在了戰爭的馬車上,不得不參與到二戰中,走上不歸之路。

回看二戰德國的複仇之路,作爲愛好和平的國家更不應該忘記戰爭的危害,每時每刻都不能忘記戰爭隨時可能出現。是不是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軍國主義還會死灰複燃,誰都說不好,所以在愛好和平的同時,絕對不能忘記戰爭隨時可能出現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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