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財政危機的新形態下,鄉鎮機構改革應遵循精兵簡政的原則,設想如下
第一:黨委書記、鎮長、人大主席一人挑。
同時僅設2名副職即可,黨委副書記一名,副鎮長1名。
其余的副科級職務統統撤掉。
以此爲契機建立一個精幹有效的領導班子。
鄉鎮機關官帽太多,小小機關卻五髒俱全,實際效用不大,反而提高不了效率。
黨政分開是一個基本原則,但要因地制宜,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很多鄉鎮只有區區幾千人或一萬多人,而鄉鎮領導班子,副科級以上領導竟然有十幾人之多,令人驚訝。
領導班子精幹了,也符合未來鄉村社會的演變趨勢。
生育率降低,城市吸虹作用,未來鄉鎮人口一定會大幅減少,而龐大的鄉鎮領導班子不但顯得多余,如何處理也相當麻煩。
第二:鄉鎮機關內設部門整合爲2個科室。
黨政辦公室裏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由黨委副書記兼主任。
社會工作辦公室處理鄉鎮的一切事務,由副鎮長兼主任。
每個辦公室設10名工作人員即可。
辦公自動化、現代通信技術的普遍運用,在一個人口不多的鄉鎮20左右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完成一切工作。
公允地說鄉鎮政府的實際工作量並不大,以鎮便民服務中心爲例,到了下午幾乎沒有群衆去辦事,即使上午也是寥寥無幾。
至于包村,一年之內包村幹部也去不了幾次。
第三:鄉鎮學校、衛生院也應納入改革範疇。
鄉鎮教師、醫護人員人數過多,更應大力精簡。
機構的組織結構必須與社會新形態相吻合,不能脫節。
精兵簡政應是應對一切複雜社會變化的良丹妙藥,永恒的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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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一個社區居委會都不止1萬人,這樣合理嗎